当前位置:首页 » 版权产权 » 完全所有权的优点

完全所有权的优点

发布时间: 2020-12-26 23:26:32

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是什么

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

知识产 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 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 在。 知识产权的特征:
1、专有性。专有性即知识产权所具有的排他性和绝对性,其专有性表现第一,知识产 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 第二,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第三,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则主要是排斥非专有人对知识产品进行不法仿制、假冒或剽 窃。 第四,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相对的。
2、地域性。地域性是知识产权所具有的另一种重要的特征,所谓地域性,是指根据一 国或地区的知识产权法所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不具有域外效力。 知识产 权的这一特点有别于有形财产权。
3、时间性。时间性是知识产权异于物权的又一个重要的特征。时间性是指 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 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 这一权利就自行 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② 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优缺点

优点是所有者可以借助优秀经营者的优秀管理理念来帮助公司实现利益,内经营者对于拥容有众多所有者的公司来说,不偏袒任何一方,使各所有者相对公平。
缺点是经营者的利益可能和所有者背离,表现为:1、经营者可能为了自己的经营目标和业绩,选择规避风险,不愿意冒风险提高收益,过于保守;2、经营者为了自己的目标和业绩背离所有者的利益,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利益,故意压低股价,然后自己买回,损害所有者利益等等。

③ 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好处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合皆各有利弊,抽象地谈其优劣实难分其高下,只有和经营能力结合起来, 考察二者结合的诸种具体方式的优劣,其高下方能立现。对所有者选择经营方式也才有实际的指导意义。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分两权合一、两权分离两种情况,经营能力可分为强、弱两种情况,两相结合可有四种具体方式,即:(1)两权合一而经营能力强;(2)两权合一而经营能力弱;(3)两权分离而经营能力强;(4)两权分离而经营能力弱。这四种具体结合方式中。首尾二方式处于优劣两个顶端,中间二方式则处于中间过渡状态,且二者谁优谁劣也不固定,但却是所有者面临的最现实的两种选择方式。两权合一而经营能力强是最优结合方式,是所有者亲自经营自己的产业而自身经营能力又很强。此时经营积极性高又无需另行负担经营成本,效益最好。两权分离而经营能力弱是最劣结合方式,是所有者将自己的产业委托给无能的经营者经营。此时,经营无能己使企业蒙受巨损,又需向经营者支付报酬,更使企业雪上加霜。它是所有者委托不得人而造成的既成事实,而非其有意安排。主观上,所有者都是力求委托经营能力高强者经营。所有者在自感经营能力不足时,所面临的最现实的选择是:是自己勉强经营呢,还是委托给经营能力高强者经营。此时,他进行选择的主要依据是看代理净收益和自身经营收益哪一个大。如前者大于后者,则选择两权分离而经营能力强,如前者小于后者,则他宁可选择两权合一而经营能力弱。代理净收益等于代理毛收益与代理成本之差。代理毛收益实际即是企业的总利润。企业总利润主要决定于经营者经营能力的高低及是否有有效的激励机制。经营能力强则企业总利润高,经营能力弱则企业总利润低。激励机制若有效,则能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使企业总利润升高;激励机制若失效,则不能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使企业总利润降低。激励机制有效与否的关键是经营者收入能否与经营业绩成正比。成正比,则有效;不成正比,则效力减弱;如不挂钩,则完全失效。代理成本包括显性代理成本和隐性代理成本,而隐性代理成本往往是决定代理成本高低的关键,因其高低随控制监督是否有效而伸缩性很大。控制监督若有效,则经营者难以侵蚀所有者资产,隐性代理成本不高,控制监督若失效,则经营者便会大量侵蚀所有者资产,使隐性代理成本十分高昂。因此,所有者在选定代理者后,为实现资本收益最大化目标,最关键的措施有两条,一是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二是对经营者必须有有效的控制监督以防止所有者资产被大量侵蚀。现以此考察一下我国的国有企业两权关系及运作状况,并提出自己的改革建议。

④ 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优缺点

优点是所有者可以借助优秀经营者的优秀管理理念来帮助公司实现利益,经营者对于拥有众多所有者的公司来说,不偏袒任何一方,使各所有者相对公平。
缺点是经营者的利益可能和所有者背离,表现为:1、经营者可能为了自己的经营目标和业绩,选择规避风险,不愿意冒风险提高收益,过于保守;2、经营者为了自己的目标和业绩背离所有者的利益,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利益,故意压低股价,然后自己买回,损害所有者利益等等。
望采纳,谢谢!

⑤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特点

1、权利主体为各个农业劳动集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同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显著特点,是在全国范围内没有统一的所有权权利主体,并且只有农民集体才可以成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包括三类:一是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二是村农民集体,三是乡(镇)农民集体。
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须进行所有权登记。《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3、集体土地所有权不能被处分。但可以因国家强制手段而消灭。我国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家土地所有权一样,不能由所有权人自由处分。但与国家土地所有权不同的是,国家土地所有权具有永久性,而集体土地所有权却可能因国家的强制手段归于消灭。
4、集体土地所有权也可以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依法确定给该集体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使用。

⑥ 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有些什么优点和缺点

一、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1、股东人数有下限上限的限制。法律规定股东人数必须在两人以上,不超过50人,但国有独资公司除外。2、只能由各股东出资设立,在公司成立后由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3、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4、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但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经全体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有:1、设立程序简便;2、便于股东对公司的监控;公司秘密不易泄漏;3、股权集中,有利于增强股东的责任心。有限责任公司的缺点:1、只有发起人集资方式筹集资金,且人数有限,不利于资本大量集中;2、股东股权的转让受到严格的限制,资本流动性差,不利于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规避风险。二、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有五人以上的发起人,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有以下几点:1、公司的股本全部分为等额股份,其总和即为公司资本总额;2、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规定,便于集中大量的资本;3、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4、公司信用的基础是资本而不是股东的个人信用,是典型的资合公司;5、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向社会公开;6、公司的设立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股份以股票的形式表现;7、股东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也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1、可迅速聚集大量资本,可广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资本,有利于公司的成长;2、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3、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1、设立的程序严格、复杂;2、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差,大多数股东缺乏责任感;3、大股东持有较多股权,不利于小股东的利益;4、公司的商业秘密容易暴露。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它们的共同点: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以股东对公司的投资额为限;2、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是相分离的,股东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3、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它们的不同点:1、成立的条件和募集资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是:(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是:(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2、股东人数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有最低限和最高限的限制,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最低限的限制。3、两种公司转让股份的难易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东出资的限制较多,而股份有限公司除对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份转让有限制外,其他转让比较自由。4、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说明书,它是不能转让、流通的;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它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见证,可以自由转让、流通。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存档和公告,只要按规定送交各股东就可以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送,故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如是经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还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6、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一般由股东自己兼任,在所有权的经营权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人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限,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⑦ 企业所有权的基本形式有哪些,分别有什么优缺点

企业所有权的基本形式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种。

综上所述:企业所有制形式有很多,每种都有自己的优缺点,制企业形式占比20%的公司制企业,却创造了所有所有企业81%的收入,这也恰恰印证了28定律。

⑧ 中国古代财产所有权观念的主要特点

(一)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中国古代"法自君出",君主始终掌握国家最高立法权。一切法典、法规皆以君主名义颁行。皇帝的诏敕往往直接成为法律,皇帝可修改、废止任何法律。 皇帝又拥有最高司法权,一切重案、要案、疑案,以及一切死刑案件(隋唐以后)皆须皇帝裁决、批准。皇帝可以法外用刑,也可法外施恩,赦免任何罪犯。 (二)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 中国古代法律不受宗教影响,而强调遵循礼教,强调维护纲纪伦常。经过汉儒改造,礼融进了诸子中的可取成分,又成为"礼教",成为指导立法、司法的原则和理论依据。其要旨即是"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以及由此衍生的"亲亲"、"尊尊"的政治和伦理原则。在这种原则下,礼的许多内容被直接定为法律,"七弃三不去"、"八议"以及丧服制度等相继入律,并为后世法典所沿用。礼教力倡"无讼"、"息讼",也导致人们的权利意识非常淡漠。 (三)法律以刑法为主刑始终是中国古代法律的主题。古代没有部门法的划分,历代法典--律遂通称刑律,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统统规定于此,统称犯罪,处以刑罚。一部律中,实体法与程序法也不区分,民事诉讼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混一,作证与招供同等看待。另一方面,专制君主无视下民的主体权利,平民百姓也不具有这种意识,并以"对簿公堂"为耻、为累,一般民事纠纷也无关政权安危大局,商品经济又长期不发达,如是等等,致使中国古代民事立法偏枯,与刑法畸重形成强烈反差。 (四)司法从属于行政皇帝"口含天宪",握有国家最高司法权。历代中央虽设司法机构,但辅佐皇帝的重臣,如冢宰、丞相、宰相、内阁大臣等,完全可以过问司法。中央某些行政机构长官也可干预或参与司法,而司法长官一般无权过问行政。在地方,一地行政长官即兼理同级司法审判。 狱讼是否得平,自汉以来便是考核地方官政绩的主要项目之一。

⑨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优点

经营者阶层的异化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带来的副产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即分权模式在东欧原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中扮演过重要角色。它从理论上对改革实践进行了概括与阐释,并成为指导改革的重要经济理论之一。波兰经济学家W·布鲁斯首先提出了分权理论。布鲁斯认为选择分权模式的目的是赋予国有制“社会所有制的特征”,从而使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资料所有制能够符合社会所有制的两个基本标准:第一,对所有制对象的处置必须是为了社会利益;第二,所有制对象必须是由社会来加以处置。分权模式与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模式——集权模式的区别在于:集权模式在中央和企业两级均采用集中决策方式,只是在个人消费决策上采取分散方式,而分权模式将“一般的或日常的微观经济决策”分散化,即由企业主要依据市场机制自主决策。由中央和企业分别掌握宏观经济决策权和企业微观经济决策权的经济运行模式,即是分权模式。

作为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产物,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趋势首先产生于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中。作为一种经济机制,分权结构的不稳定性也首先表现于资本主义条件下。早在3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阿道夫·贝利就明确指出了西方现代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现象并加以阐述。他指出:“公司制度的兴起,以及伴之而来的由于工业在公司形式下的集中而产生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乃是20世纪中头一个重要变化。”

在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经营权膨胀及经营者侵占所有者权益的最突出、最集中的表现莫过于日本的“经理革命”。所谓“经理革命”,就是在日本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企业的经营者——经理阶层凭借其经营者地位,逐渐以职能资本家的身份跻身于资产阶级的过程。现代西方社会中,资本家阶级日益分为所有者(投资人)和经营者(代理人)两大阶层,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人格化表现。在日本,作为职能资本家的经理阶层,经过长期的经营,打破了自明治维新以后家族资本垄断日本经济的局面,成为一个在数量上远远超过家族资本集团与个别资本家的新资产者阶层。

由经营者对所有者权益的侵占造成的分权结构的不稳定性,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普遍存在。东欧改革中分权结构的不稳定性也表露了出来。前南斯拉夫著名经济学家杜尚·比兰契奇在1973年发表的《南斯拉夫社会发展的思想和实践(1945-1973)》一书中指出:“60年代开始前,政治结构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而后,特别是从1965年经济改革起,社会进程日益使‘经理’和‘专家治国论者’执政。工人自治的根本原则和目的是把政治结构论者管理经济的权利夺过来,并交给工人集体管理。但是,‘转移’给工人集体的权利,大部分是转给了工人集体中的领导集团,而很少交给直接生产者。这种并不完善的自治概念获得了一个政治思想的合法称号,即所谓的‘专家治国论结构’。”可见,比兰契奇在当时就已注意到了,南斯拉夫所实行的“工人自治”的动机与效果并不统一。而这种现象,正是分权模式的逻辑矛盾在现实中的反映。其他一些东欧国家也存在类似情况。波兰著名学者雅罗舍夫斯基在80年代中期指出:“技术贵族——官僚主义的管理体制逐渐使直接生产者不能再对经济、社会——政治决定施加影响,并削弱了代表机关和工人自治的作用”。“一言以蔽之,促使了全民所有制向‘私人集团’所有制的转化。”

经营者阶层在“分权”过程中崛起。伴随这一过程,社会利益分配格局也发生了变化。比兰契奇写道:“在‘管理阶级’与工人群众分开的同时,开始出现了社会差别和发财致富的过程。形成了某种所谓的‘中等阶级’。根据某些研究人员的估计,我国约占人口总数的2%达到了高度发达国家的所谓的‘中等阶级’的标准;约占10%的人口(即工资最优厚者)接近这个水平;另一方面,20%左右的人口生活在最低生存标准线之内。”

事实上,实行分权模式的东欧国家中确实出现了严重的社会分化。将70年代末、80年代初两个西方国家,美国和日本与两个采取分权模式的东欧国家,南斯拉夫和匈牙利的社会财富分配状况加以比较,即可发现:南、匈两国社会分化水平已与美、日两国大体相当。如果将居民按收入高低等分为5个组别,最低20%和最高20%居民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美国为5.3%和39.9%,日本为8.7%和37.5%,南斯拉夫为6.6%和38.7%,匈牙利为6.9%和35.8%。其中,南斯拉夫的社会贫富差距甚至比日本还要大一些。

然而,两权分离可能导致的社会结果,即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产生的影响,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却是不同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独立的经营者阶层的出现意味着资本家队伍的扩大,它冲破了财产世袭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在总体上,对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仍是一种肯定。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情况则复杂得多,两权分离可能既瓦解了国有制,又未带来社会所有制。正如科尔奈指出的,市场社会主义时期的经营者直接成为政治制度剧变之后商人和经理阶层的候选人。从社会主义的企业家直接转变为私有制条件下的资本家,成为“新生”的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基础。

⑩ 论述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所有权是指对于有体物的所有权.即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性地支配其内所有的财产容的权利,所有人可以对其所有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可以排除他人对于其财产违背其意志的干涉.
2.特征:(1)所有权是绝对权.
(2)所有权具有排他性.
(3)所有权是一种最完全的权利.
(4)所有权具有弹力性.
(5)所有权具有永久性.

热点内容
美发店认证 发布:2021-03-16 21:43:38 浏览:443
物业纠纷原因 发布:2021-03-16 21:42:46 浏览:474
全国著名不孕不育医院 发布:2021-03-16 21:42:24 浏览:679
知名明星确诊 发布:2021-03-16 21:42:04 浏览:14
ipad大专有用吗 发布:2021-03-16 21:40:58 浏览:670
公务员协议班值得吗 发布:2021-03-16 21:40:00 浏览:21
知名书店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9:09 浏览:949
q雷授权码在哪里买 发布:2021-03-16 21:38:44 浏览:852
图书天猫转让 发布:2021-03-16 21:38:26 浏览:707
宝宝水杯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5:56 浏览: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