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
需要办理。
转让土地使用权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受让人需要转专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必属须符合国家关于已出让土地转让的规定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不得改变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
以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后,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地块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Ⅱ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有什么用处
使用权批准了,证明就没有意义了
Ⅲ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来请
土地使用者需分割自转让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须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资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3)宗地分割转让方案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分割方案。
(4)土地投资开发有关资料或房屋所有权证。
二、调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者提供的分割转让方案进行地籍调查,并核定各分割部分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三、审核、批准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申请资料和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颁发《转让许可证》。
四、土地变更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后,受让方应持《转让许可证》、购房合同等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Ⅳ 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
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应当在转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土地登记申请书专、原土地使用证、申请人属身份证明、转让合同书、缴纳规定税费的凭证、转让地块的开发建设投资证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证书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转让登记。登记机关接到转让登记申请后,根据有关规定对转让双方提供登记的文件与原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填写审批表内容,注销原《土地登记卡》,收回转让方的土地使用证,建立新的《土地登记卡》,给受让方颁发土地使用证。
Ⅳ 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上的内容是什么意思
普通的商来品房,房地产开发商自和销售商应当提供的证件有“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而“小产权房”不能上市,不能分割,具有限制产权,只在集体成员内部发生转让和置换时,其证件才有法律效应。
Ⅵ 什么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 从一块土地中分割出部分土地,并将该部分国有建回设用地使用答权转让的行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破坏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完整性,涉及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内容的变更,因此分割转让须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
Ⅶ 土地使用证分割需要什么手续
这个土地证应该是由开发商进行分割办理的,以下是分割手续及费用情况: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分割登记----
1、首先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到 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分割转让证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分割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土地登记委托书等;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审核)
2、用户到房地产开发公司领取《分割转让证书》,并与开发公司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然后持以下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申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1)、《分割转让证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购房合同;
(5)、契税完税票据复印件
3、收费标准:
(1)、开发公司办理《分割转让证书》免费;
(2)、用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分别收取工本费20元,测图费 元,土地登记费13元(居住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Ⅷ 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预登记制度有什么好处
开始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预登记制度,该项制度一方面完善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登记手续,另一方面方便商品房购房人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步骤,其优点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减轻了出售公房单位或开发商为住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难度和强度。以前,住房出售后,公房出售单位或开发商为全部住房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十分麻烦,牵扯了售房单位或住房户的很大精力,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制度后,开发商只要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预登记证》上签章后交给购房者,就等于给购房者办理了其住房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十分方便。
(2)有利于购买住房者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前,购房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迟迟拿不到手,致使住房用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其原因主要是手续繁琐。实行土地分割转让许可制度后,住房者只要从开发商那里领到一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预登记证》,凭此证就可直接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既简化了办理程序,又加快了办证速度,同时,解决了办证难的根本问题。
Ⅸ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需要审批吗
划拨土地转让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按照相关规定,土地使用者需将划拨土专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用于属以下行为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1、将空地整幅地块的划拨使用权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
2、将一幅地块内的划拨土地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
3、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后,因不能履行抵押合同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
4、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他人合资合作建房,获取房产分配或其他经济收益;
5、以其他形式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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