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使用权面积和分摊面积一样
① 房产证上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分摊面积,是你经分摊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小区所占总用地面积,按每套房子建筑面积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越大越好 。
土地证是整个小区土地分摊到各户上的面积,不光是楼的面积注意与房产证区别,房产证是房产的面积就是有公共地盘的也要分一部分给你啊,所有权比如小花园,如果有人要买下它,它又是你们小区集体所有,钱应该每人分的。
在《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对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这样理解的:
1、纳税人的土地用于自用经营的,按照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2、纳税人没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实际占用的土地比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大,则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3、纳税人的土地用于出租的,按实际出租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1)房产证使用权面积和分摊面积一样扩展阅读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② 房产证上面使用权面积和分摊面积是一样的是什么情况
继承权是他们的父母和子女
③ 房产证上的“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是什么意思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是指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在共有土地面积中所分摊的面积,标注在土地证上。
分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标注在房产证上。二者不是一个意思。
计算方法:
1、房屋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楼房总建筑面积×楼房占地面积。
2、分摊面积=分摊系数×各套内建筑面积。
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土地使用面积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占地面积,即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共占的面积。
2、建筑面积,仅指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3、居住面积,指室内居住面积。
此外,土地共用人之间所占地表和空间位置及不同用途对土地利用有一定影响,可在分摊面积时将这些因素折合成不同系数加入到分摊面积的计算中去,从而使土地共有使用权面积的分摊更接近实际、更合理。
法律依据:
《物权法》
第九十三条规定: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多层住宅的各业主对本栋楼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按份共有的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证上的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即指本土地使用权属按份共有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依本业主房产建筑面积占整栋楼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
(3)房产证使用权面积和分摊面积一样扩展阅读
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分摊面积,是经分摊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面积。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对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这样理解的:
1、纳税人的土地用于自用经营的,按照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2、纳税人没有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或者实际占用的土地比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大,则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3、纳税人的土地用于出租的,按实际出租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共分摊面积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土地使用面积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土地共有使用权
④ 不动产权证上建筑面积38平方米,使用权面积和分摊面积22平方米,不合理吧
房屋公摊面积是指来分摊的公用源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⑤ 不动产权证上的“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如何计算
一、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的公式为:
分摊建筑占地面积=权利人建筑面积×本幢建筑占地面积÷本幢建筑面积;
二、分摊共用面积的公式:
分摊共用面积=权利人建筑面积×(宗地面积-总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权利人分摊土地面积=分摊建筑占地面积分摊共用面积。
土地面积分摊在土地有偿使用过程中是经常可见的一项工作,尤其是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土地面积分摊计算能否公平合理、易被人接受,显得更为重要。
三、土地分摊类型大致可分为两种:
1、平面土地使用权分摊。这种类型分摊较简单,可按独自面积在共有使用权面积中的比例确定。
2、多层建筑物土地面积分摊。其中包括多层多用途和多层单一用途土地面积分摊,在这种情况中土地只作为建筑物的附属形态出现,但由于用途不同,地价不同,土地使用者应分摊的税费就不同,享有的土地面积也不相同。
四、由于土地使用情况复杂,以下几种土地面积分摊的计算方法可供参考:
1、平均分摊法。这是目前被广泛采用的方法,适用于平面使用土地分摊和划拨用地分摊,其分摊面积一般按共有使用者之间各自在该宗地内拥有的地上附着物的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来确定。可用以下公式计算:
2、土地共有使用权分摊面积=使用者独立拥有的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在共有土地上全部使用者的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总和×土地共有使用权面积
3、土地用途分摊法。或称地价分摊法,适用于对多层多用途建筑物进行土地分摊。在土地利用当中,由于土地用途不同,层数不同,土地产生的价值就不同。
按照不同用途地价在土地所有用途地价中的比例对土地进行分摊,确定使用者拥有多少土地面积,应承担多少税费,可以说是比较公平合理的一种方法。具体操作可用以下公式:地分摊面积=底层土地面积×(某一用途地价-不同用途地价之和)×某一使用者拥有的层数。
其中相同用途的地价累加,这一公式也适用于同一层有多种用途的建筑物。
4、楼价分摊法。适用于对不同用途相同层数的建筑物土地进行分摊。如果不同用途相同层数的建筑物需要交同样的税费,就不太合理,所以还应利用楼价对同一用途不同楼层的土地进行分摊修正。
由于不同层数的楼价是受市场因素影响的,楼的地价则不变,所以用楼价来修正地价可以说是一种操作简单的办法。计算公式为:
修正后的土地分摊面积=某一层楼价÷所有层楼价之和×修正前土地分摊面积。
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对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这样理解的:
1、纳税人的土地用于自用经营的,按照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2、纳税人没有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或者实际占用的土地比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大,则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3、纳税人的土地用于出租的,按实际出租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5)房产证使用权面积和分摊面积一样扩展阅读:
注意房产证上的使用权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是指房屋所分摊的所在土地使用权的面积,这个面积相对来说数值较小,一般情况按房屋一层的面积计算,再按照这幢楼的所有户的建筑面积分摊所得。
使用权面积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可能很多人说这就是室内地毯面积吧,差不多,只是要将各门洞下面的部分扣除。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3、土地使用权面积的计算方法是: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楼房总建筑面积×楼房占地面积。
房产证上的使用权面积表要包括:把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告知购房人,以便购房人通过这些数据求出其他数据,以明确自身的权益;开发商也应把购房人应分摊的公有公共部位的面积总值及各构成项目的面积加以列明,以备购房人查验和监督。
土地使用权面积和建筑面积是不同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指的只是土地面积,这个土地面积是根据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定的。建筑面积指的是房屋面积。
⑥ 土地证上使用权面积和分摊面积一样是合理的吗
估计因为是共用宗地的缘故,所以独用面积不好分割,故所有的土地面积没有区分独专占属和分摊,全部作为分摊面积计算了。也许不尽合理,但也没有大错。
楼房中的土地面积分割本身有多种分割方法,具体说那种方法更科学合理一些,确实也不好说,各有各的理由,上述全部作为分摊面积计算其实也是方法之一,也有其合理之处。
⑦ 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和土地证上的使用权面积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面积的总和。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和生活使用的净面积。
使用权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住宅买卖中即套内面积减去套内墙体面积是屋中的净使用面积,有效面积是建筑面积减去房屋混凝土、砖砌体结构等结构构件所占面积,这包含厨房、卫生间所占面积。所以房子真正能使用面积的小于建筑面积。
分摊面积指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公摊建筑面积、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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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实际使用面积的计算规则:
计算使用面积时有一些特殊规定:跃层式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应计入套内使用面积;内墙面装修厚度计入使用面积。计算住宅租金,都是按使用面积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及其附件定义: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建筑面积-结构面积-辅助面积;有效面积=建筑面积-结构面积。
⑧ 使用权面积,独用面积,分摊面积各具体代表什么意思
使用权面积:就是证载面积,也是你真实使用的面积。
独用权面积:独自使用的面积,如一家工厂用地,如果没有第二人或单位与之共同使用的情况下,那证载面积就是他的独用面积。
分摊面积:一宗地如果有两个(含两个)以上使用者,那么就要根据情况进行分摊,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分摊面积,而不再体现独用面积。
土地面积的分摊方式有三种:
1、按照建筑物面积进行分摊。某部分分摊的土地面积=土地总面积*(该部分的建筑物面积/建筑物总面积);
2、按照房地价值进行分摊。某部分分摊的土地面积=土地总面积*(该部分的房地价值/房地总价值);
3、按照土地价值进行分摊。某部分分摊的土地面积=土地总面积* [(该部分的房地价值-该部分的建筑物价值)/(房地总价值-建筑物总价值)]。
一般为了简化计算,都是根据第一种方式分摊的。
(8)房产证使用权面积和分摊面积一样扩展阅读:
土地使用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1990年出台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基础上,建立了以出让、转让、抵押等为主要方式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设置了一定的使用期限。
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土地使用权的重要内容,《不动产权证书》就应该记载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证书上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的使用期限,不是指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不存在使用期限的问题。
同时,在证书上设置“使用期限”,能够让权利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权利的起止日期,便于保障转让、抵押等交易安全;也能够方便权利人在权利到期时及时办理续期,保障合法权利。
⑨ 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独用面积怎么区分
《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登记内容正常,至于面积,应该是正常的。
土地面积的类型有这么几种:使用权面积:就是证载面积,也是你真实使用的面积。独用面积:独自使用的面积,如一家工厂用地,如果没有第二人或单位与之共同使用的情况下,那证载面积就是他的独用面积。分摊面积:一宗地如果有两个(含两个)以上使用者,那么就要根据情况进行分摊,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分摊面积,而不再体现独用面积。
土地面积的分摊方式有三种:
1、按照建筑物面积进行分摊。某部分分摊的土地面积=土地总面积*(该部分的建筑物面积/建筑物总面积);
2、按照房地价值进行分摊。某部分分摊的土地面积=土地总面积*(该部分的房地价值/房地总价值);
3、按照土地价值进行分摊。某部分分摊的土地面积=土地总面积* [(该部分的房地价值-该部分的建筑物价值)/(房地总价值-建筑物总价值)]。
一般为了简化计算,都是根据第一种方式分摊的。
⑩ 什么是使用权面积和分摊面积
那个就是公摊面积
房屋公摊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它的范围包括管道井、设备间、地下室和楼梯间等。
一、 公摊范围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二、 分摊原则
(1)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三、公摊计算
1、多层商品住宅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的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多功能综合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内不同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各功能区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的内容如有变化,应以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一般来讲分摊面积是整栋楼的公用面积,当然房屋楼体的墙壁也在里面,带电梯的房子公摊相对大点。各户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其基本思路就是用各户套内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
第1步:计算分摊系数
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总建筑面积之和一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第2步:各套房的公用分摊面积=分摊系数×各套内建筑面积。
四、 面积明细
这个公摊表要包括:
(1)把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告知购房人,以便购房人通过这些数据求出其他数据,以明确自身的权益;
(2)开发商也应把购房人应分摊的公有公共部位的面积总值及各构成项目的面积加以列明,以备购房人查验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