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的所有权人
㈠ 债务人不还款,抵押物所有权人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自愿进入到别人的债务中,帮忙承担债务,这还能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为债务人做抵押的人,在抵押之处就应该想到这个问题,有交情,有亲情,或是债务人资金周转不开,总不可能是无缘无故就做抵押吧。
㈡ 为什么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不能直接取得抵押物所有权而是要通过拍卖抵押物受偿
抵押物价值一般大于债务价值,如果你们签订的合同是债务到期直接把抵押物提走明显对债务人不利,拍卖的话你只需要拿走你应得的剩下的就是债务人的了,是民法中公平原则的体现
㈢ 抵押物所有权人年龄较大,能否抵押
和年龄无关。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版地、自留山等权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2、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㈣ 已经登记的抵押权,抵押人瞒着抵押权人把抵押物房子转卖第三人并转移登记了,第三人取得所有权否
已经登记的抵押权,抵押人瞒着抵押权人把抵押物房子转卖第三人并转移登记的,抵押权人可以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如果出卖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购房人抵押物设定抵押的情 况。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物登记 的,应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抵押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 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的规定,抵押权人可主张房屋转 让行为无效。
不动产设定抵押权,应办理抵押物登记,登记的目的在于确保财 产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购房者应通过登记簿查询房屋上的权属状况,其疏于 审查而遭致的损失不应转嫁给抵押权人承担。根据《最髙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即使出卖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 者未告知购房人抵押物设定抵押的情况,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因此而受影响,抵 押权人仍可就经登记的抵押物行使物上追及权实现其债权,受让人亦可行使涤 除权以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因此,不管该房屋已转移至何人之手,即使已转 移给了消费者,消费者的所有权仍然不能对抗该房屋的抵押权,受让人可以代 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以取得房屋所有权,然后就涤除房屋上负担所支付 的价款向抵押人追偿。
如果出卖人已通知抵押权人的,对该物的处分已获得抵押权人的同 意,抵押权人可提前实现其债权;如果已告知购房人抵押物设定抵押的情况、购房人仍然买受的,属于买受人自愿承担风险,自无反悔并受法律保护的 依据。
综上所述,只要依法设定了抵押权、办理了抵押登记,无论房屋怎样转让,抵押权人的权利都受到法律保障、并且有权就房屋优先实现抵押权。
㈤ 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抵押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直接归属债权人所有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因为直接约定可能会损害其他抵押权人的利益,无法使抵押物发挥最大价值。
2、一般都通过拍卖,如多次流拍,法院会与债权人协商,由其购买。
㈥ 如果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所有权抵押有效吗
抵押无效,没有所有权也就没有办理过合法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无效并不能说债权关系无效,债权人依旧可以主张用其他财产偿还债务。
㈦ 在承认所有人抵押权的情况下,担保物权和所有权发生混同时,所有人在自己的财产或权利上已经存在的担保物
您好。
我用案例来说明下。
首先,前提是“承认所有权人抵押权的情况下”。
甲与乙之间为债权债务关系,甲为债务人,乙为债权人,甲将A(某物,假设为房屋)抵押给乙。后乙因为资金周转问题,向甲借款,乙用自己对甲的债权作为偿还,甲同意,此时乙对甲的债权和甲对乙的债务都同归于甲,发生混同。由于承认所有权人抵押权,所以A上本属于乙的抵押权也转移至甲名下。而A上并非只有乙一个人的抵押权,甲之前还因为债务问题,将A抵押给丙和丁。此时若是甲没有能力偿还丙和丁的债务,则将A依法拍卖后,甲根据乙的抵押权所能获得的比例或受偿顺序可以抵抗丙和丁,即甲取得了乙在对A拍卖后受偿的权利及义务。
简单来说,假如甲未取得乙对A的抵押权,因甲无法清偿债务导致A的拍卖,乙、丙、丁会依照法律规定的顺位对A的拍卖款进行受偿,而由于“承认所有权人抵押权”导致乙将其受偿的权利转让给了甲,所以可以用于抵抗其他担保物权人。因为甲的担保物权就是乙的担保物权,而乙的担保物权本来就具有对抗其他担保物权人的属性。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㈧ 为什么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这首先是法律禁止的,一方面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利益,因为抵押无的价内值未必等于债权认得容债权。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有其他债权人的,等抵押物拍卖之后,在清偿了抵押权人的债务之后,还要清偿其他到期债务。
㈨ 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吗
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只有他项权(抵押权),没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执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可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抵押物强制执行或变卖。
㈩ 抵押人是否享有完全所有权
抵押权就是对所有权的限制,故抵押人对抵押物不享有完全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