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屋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Ⅰ 没有产权的房子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继承遗产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权属,是公房还是私房。如果是公房,就谈不上遗产继承问题。如果是私房,房主的子女有权继承。子女在父母生前未尽或少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没有产权的房子,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具体参考如下:
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
3、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4、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而且有“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它的继承还关系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
没有产权的房子继承
1、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
2、继承人是法定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3、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全部顺序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
5、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即可。
Ⅱ 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不能。
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Ⅲ 使用权房子继承的问题
来购房版串门,欣赏法盲们的回答。其中一个还是这周的达人,真行
1.我的母亲在老爷之前就不在了,那么我母亲可以分到遗产吗
你母亲不在了确实就不能继承遗产,对于这点大家的回答都是正确的,不解释了
2.我是否可以继承我母亲的那份遗产呢
回答是肯定的,即使你母亲去世了继承权也不会因此而消失,而是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由你继承属于她的那份,依据就是你补充中的继承法11条
你父亲没份,法条写得很清楚了,代位继承的对象只能是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你父亲是你母亲的配偶依法无权参与继承
3.这是一套使用权的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据是继承法第三条
据此,你姥爷那套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子你是无权继承的,因为那不是你姥爷的遗产
至于有分类达人说不管什么性质的...这样的回答确实很雷人
4.还有就是我父亲还和我母亲在一个户口本上,那我父亲呢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依据是合同法234条
据此如果你们在你姥爷生前是一直和他一起居住的话,可以依法继续使用下去保持不变。但是注意的是这个不是继承,而是根据租赁的性质享有继承使用的权利罢了
如果没有一起住的话就没办法了,很难主张到使用权
就本案而言,使用权房子是无所谓继承问题,如果满足条件的话只是可以继续使用而已,这个倒是可以争取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顺利!
Ⅳ 墓地使用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可以。
1.物权分为所有权,地役权,用益权,使用权, 居住权和抵押权等,它们根据契约或遗嘱可以被赠与,让与,遗赠和继承。
2.物权的种类主要包括: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权、宅墓地使用权、采矿权、自然资源使用权等
3.墓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是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的他物权,所以墓地可以继承,但原则上仍然是针对使用权的继承。
Ⅳ 公房使用权可否继承,如何分割房屋遗产
1,承租的公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是个人遗产,所以不能用于继承。
2.公房承租人去世后,以成都人生前共同居住的四房,并且是同一户口的家庭成员,可以申请继续住。但这不是继承。
Ⅵ 宅基地的使用权为什么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的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公民只享有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建立在宅基地上的私房的权是属于产权人的,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此时,私房下的宅基地的使用权随着继承的完成转移给新的私房人。
Ⅶ 土地使用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要查明是以什么形式怎么过户到其中一个儿子头上的,如果该过户行为无效,专则视为你爷属爷的遗产其他人都有权继承。如果是通过合法的形式过户的,就另当别论了。细节你没有说清楚
免费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 http://www.fabang.com/ask/browser.php?tid2=21
Ⅷ 没有产权的房子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在房价不断飙升的现代社会生活中,有些人每天都在因为房子车子生活而奔波,而有些人却年纪轻轻就有多处房产,其中不乏从父母或者过世的亲人处继承所得,如果是没有产权的房子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如何继承呢?
没有产权的房子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继承遗产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权属,是公房还是私房。如果是公房,就谈不上遗产继承问题。如果是私房,房主的子女有权继承。子女在父母生前未尽或少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没有产权的房子,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具体参考如下:
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 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 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 。
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 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有的继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继承人希望出租,收取 租金;有的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小,有的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无人维护 等,往往矛盾百出。
3、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 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4、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而且有“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它的继承还关系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
没有产权的房子如何继承
1、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
2、继承人是法定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3、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全部顺序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
5、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即可。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1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买新房,就上搜狐焦点网
Ⅸ 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
不可继承。
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属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人,宅基地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被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受限制的用益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法律赋予权利人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但没有赋予权利人对其土地的经营权和处置权,所以,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这一规定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条件下,强调土地必须依法转让和必须有偿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所以,其继承的前提必须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本条例的规定和主旨就是要依法有偿使用土地。如果原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且向土地所有者缴纳了未来若干年土地所有权价款的,在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有效年期内有相对的处置权,其土地使用权是完全可以继承。土地管理部门应根据继承人申请,将其土地使用权直接变更给房屋继承人。那么,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没有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不能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要使继承人的土地使用权合法化,就应该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再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Ⅹ 没有产权的房子,子女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没有产权的房子,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具体参考如下:
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
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 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
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 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 。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 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有的继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继承人希望出租,收取 租金;有的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小,有的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无人维护 等,往往矛盾百出。
3、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
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 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有一些公租房,在原有承租人死亡后,同住同户口的继承人可以向房屋所 属单位申请变更为新的承租人,继续承租居住该房屋。但有些公租房,已经不 能变更承租人,理论上,原承租人死亡后,除配偶尚活着需要居住外,房屋所 属单位可收回该房屋。
实践中,必须结合公租房的政策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和处理。
还有一类就是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即所谓的“小产权 房”,也不能继承。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和政策,国家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 房屋,更不承认此类房屋的产权。所以,此类房屋不属于继承法上规定的公民 的合法财产,因此不能继承。
4、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
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而且有“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它的继承还关系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
如果继承人和死者一样均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其继承死者的宅基地和房屋 一般都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继承人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甚至已经成为城镇户口,因宅基地使用 权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其取得需要主体符合特定的身份,即本集体经济组 织成员。因此,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建造在宅 基地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同样,继承后如何真正实现居住、使用的权利,依 然需要有关法律和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
现实生活中的情况远比上述内容纷繁复杂,仍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 况详细分析和论述。
法律相关: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 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 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 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 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 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