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使用权抵押
①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抵押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以抵押等方式流转, 但是以抵押方版式流转具有一权定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是指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担保自己或他人的债务履行,以土地承包经营 权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土 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变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② 承包来的荒地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吗
不可以。
抵押贷款抄的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5.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
不可以。关于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的效力问题,我国《担保法》、《物权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担保法》第37条第(二)项和《物权法》第184条第(二)项都明确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因为这种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承包方式,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为保证社员基本生活条件,普遍存在、人人有份的权利,具有很强的社会保障性质和福利功能。以这种权利作抵押,一旦抵押权人的权利实现,抵押人就可能丧失起码的生存条件,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法律规定不能以此作抵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2条规定:“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5条也规定:“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押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
但是,依照《担保法》第34条第一款第五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9条和《物权法》第180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发包方同意,则可以抵押。因为这有利于促进对荒地的开发利用,且其经营周期较长。
(3)荒地使用权抵押扩展阅读
《担保法》第37条2项和《物权法》第184条2项都明确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这是因为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承包方式,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为保证社员基本生活条件,普遍存在、人人有份的权利,具有很强的社会保障性质和福利功能。
以这种权利作抵押,一旦抵押权人的权利实现,抵押人就可能丧失起码的生存条件,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法律规定不能以此作抵押。
④ 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⑤ 房屋抵押该如何办理手续
一、办理房屋抵押手续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房屋;
2、双方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身份证件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请抵押登记。
二、房地产抵押的基本条件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下列房地产可以设定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使用权。
同时,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除外;
(3)用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的房地产;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地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地产;
(6)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产。
(5)荒地使用权抵押扩展阅读: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住房抵贷款数额即为贷款金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贷款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的费用。
(5)抵押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般情况下,借款方和贷款方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为一个统一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房屋一经设定抵押权,原房屋业主仍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只是这种权利受到限制。
所以仍然可以买卖、出租。实际上,抵押房屋的转让、出租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权利,该房仍然是抵押权的标的物,抵押权人的任何权利都未受到侵犯。
⑥ 集体土地所有权可以由法院拍卖吗
不能由法院拍卖
一、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不能买卖也不能抵押,抵押的应该是土地使用权。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抵押问题。单独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除荒地使用权外,其他都为法律所禁止。地上房屋与土地使用权一同抵押的,如属企业房产,法律允许,但以后能否转让变现则无法律规定。
(6)荒地使用权抵押扩展阅读: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本条第一项“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包括了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上农舍、木本植物,在广义情况下还可包含多年生的草本植物(一年生的草本植物一般不认为是土地附着物);
第二项“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的,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是典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第七项是兜底条款,在没有相反规定的情况下,所有有合法处分权的财产都可以抵押。
《担保法》
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三)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与物权法规定大同小异,只有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了一项禁止性规定: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
再往下梳理部门规章,我们发现国土资源部曾经在1995年下发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工作作了细化。
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该规定于1995年废止。
⑦ 草原荒地土地流转费每亩是多少,怎么交易
开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务必做到“四要”
作者:杨晓谋发布时间:2009-05-08来源:中国新金融网
--------------------------------------------------------------------------------
当前,农村信用社加大了信贷产品创新力度,正在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新产品。根据《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信社可以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但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一、设定抵押要合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人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是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法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依附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其本质就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是所有都可以抵押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土地才可以抵押:
(一)只能适用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的承包;
(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上述农村土地,并且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
(三)须经发包方同意抵押。
超过上述范围,例如将其承包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是无效的,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二、抵押条件要具备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合法取得,并拥有具备法律效力的权属证明材料(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合法合规的农村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要清晰,符合“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相关手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三)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果场、林场、养殖场、农业种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
(四)经营土地没有改变农业(或渔业、林业)用途。
三、价值认定要合理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根据抵押当事人提供的有资质的价值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意见书)进行确认;
(二)或按照当地政府有权部门公布的同期辖区内各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准价格协商确认。
四、抵押登记要合规
(一) 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应及时到县级政府指定登记部门进行登记(一般为农村经营管理局)。
(二)抵押登记应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1、抵押登记申请书;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材料(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等);
3、地上附着物价值情况说明;
4、抵押合同;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
6、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身份证明要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7、抵押物的评估报告或评估确认书;
8、抵押登记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农村信用社在取得相关抵押登记权证后,根据借款合同才能发放贷款。
⑧ 所有的物品在抵押时都需要登记吗
不是。一般不动产的抵押都要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但物权法规定的浮动抵押是不需要强制登记的,合同成立抵押权就设立了,登记只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⑨ 法律: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如下: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第三十七条,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第三十八条,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⑩ 荒地租凭合同
按照一般经济合同收费。荒山租赁合同不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