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土地使用权拆迁怎么赔偿
㈠ 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
房屋的补偿价格7895应该是已经包含土地的补偿价格了,不然单独补偿,光房子的价格是没有这么多的。征地补偿,分2部分,一个是土地取得费,一个是地上建筑物补偿费,要求土地使用权补偿是理所当然的。你可以详细看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㈡ 没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拆迁怎么补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来关于土地征自收或者是房屋拆迁的补偿,是给土地的使用权人,或者是房屋的所有权人的,而我国又是不动产登记主义,所以如何证明自己就是被征收土地或者是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权益人呢,就是通过一些不动产登记证明书来证明的。
如果说没有这些材料或者是证件的话,那很可能就没有办法证明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人是谁,也就没有办法确定被补偿的对象,而且还会涉及到这个土地的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性问题,如果说没有这些相关证件,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在此情况下是不予补偿的。
㈢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拆迁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一、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四、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五、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没有土地使用权拆迁怎么赔偿扩展阅读:
国有土地赔偿标准:
一、被征收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情况下可获得的金额
房屋征收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由评估机构确定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营业性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非营业性房屋无此项)
二、采取房屋产权置换方式补偿的差价
房屋征收产权置换补偿差价的金额=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房屋装饰装潢的价格(协商或者评估定价)-获得的产权置换房屋的评估价格
三、搬迁费用
搬迁费用=搬迁所需的实际费用或者双方协商约定的数额
四、临时安置费用
临时安置费用=自未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费+超出过度期限的临时安置费
五、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方法
根据房屋被征收之前的收益、停产停业的期限的因素综合确定,没有统一的规定,具体的计算方法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一般情况下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金额先由征收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2、根据营业性房屋的前几年的年平均收益来计算,平均值乘以停产停业的年限;
3、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参考资料:网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㈣ 国有土地使用权没到期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按照不低于土地市场价格的原则补偿,可以进行市场价格的评估。
㈤ 拆迁中有没有个人土地使用权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五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
第五十一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㈥ 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不是同一人,拆迁如何补偿
首先要区分你的房屋是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上,还是城市的国有土地上。但内是无论是哪种情况,目前的拆迁容法律法规,更倾向于将拆迁款和拆迁被安置资格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至于使用权人有损失的,可以向所谓所有权人进行追偿。
希望能够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㈦ 房子没有房产证土地证拆迁怎么补偿
你好,你先到单位问一下,先搞清楚单位对该地又没有土地使用权,还是单位租来的或者借用的地?
如果单位没有土地使用权,只是租来的,该单位就不能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建房是违法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既不能出卖也不能过户,遇到拆迁是没有补偿的。这种情况你可以依法要求单位返还你的购房款和利息。
如果单位对该地有使用权证,建房前又经过规划局批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部门的《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那么该单位房在建成后即取得房屋所有权,依据是《物权法》第30条。此时,如果单位没有办理房屋登记立户于单位名下,卖给你时就不能过户给你。遇到拆迁,由于单位是事实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即是被拆迁人,所以单位会得到拆迁补偿,依据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在单位得到补偿后,你可以基于你与单位的房屋出让协议书向单位请求补偿你的房屋部分。
“ 因为单位所在地面临旅游开发,是直接划拨给旅游公司的,没有赔偿款。”???如果单位拥有土地使用权,无论是出让还是划拨的,其土地上合法建筑都有补偿款。因为政府要把该地划拨给旅游开发公司,必须先通过征收的手段向你单位征收该地,在征收以后才能重新划拨给他人。征收就有征收补偿,拆迁补偿实际上就是征收土地后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及所居住、使用的人拆迁、安置的补偿。至于征收后划拨给旅游公司,就与你们没有关系了。
望采纳,谢谢。
㈧ 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
国家征收集体土地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
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一百三十二条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㈨ 房屋拆迁对院落土地使用权如何补偿
首先以你土地证上的面积为准,多出的土地面积为集体所有。统征之后纳入国家所有,政府只给予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赔偿。如果你是农村的,有土地,有青苗,一并给予赔偿。希望我的经验之谈能帮到你。手机打字不容易,觉得好采纳我的建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