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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所有权比例

发布时间: 2020-12-29 08:11:47

Ⅰ 房产所有权有哪些分类

房产所有权的分类:
①占有权:对于房屋的实际持有和控制,它是使用财产的前提条件。
使用权:指按照财产的性能和用途行使利用的权利,以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③收益权:指凭借所有权而取得的经济收入或利益,如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而收取的租金。
④处分权:决定财产事实上和法律上存在形式和运动方向的权能,只有财产的所有人才具有财产的处分权。

Ⅱ 如何确定房屋的所有权

最通俗的抄办法就是房产证袭,在法律意义上,只有拥有明确的房屋产权登记证的才能确定其房屋的归属,但在实际的市场上,存在很多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小产权房、之前的单位分配住房、福利房等等,多以老房子为主,此外,还有一部分房子由于是福利或者保障房,房主只是拥有房屋的使用权,而没有交易买卖的处置权,所以在交易的时候,一定要确定好房屋的所有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Ⅲ 房产证写两个人的名字,以后的所有权如何分配

看你们之前是做如何约定的。房屋共有方式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就是按约定各自占多少份额。共同共有则是不分份额。

需要纠正的是,共同共有不等于各占50%。

依据北京方面出台的登记规范,共同共有方式的权利人如需转移部分权利,应先将共有方式改为按份共有,约定份额后才可转移其所属的部分房屋所有权利。

(3)房产所有权比例扩展阅读: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

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Ⅳ 房产证上按份共有的比例越多是不是享有优先使用权

从道理上是这样的。你共有的比例越高,也就是你享有的使用权越多。当然如果你们有合同另行规定,那还要看这个是不是有其他约束。

Ⅳ 如何认定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产权指的是房屋所有对房屋所拥有的完全所有权,主要包括对房屋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简单说就是拥有使用该房屋,或出租该房屋获取租金收入,出售该房屋获取增值,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融资或贷款等权利。您所说的房子没有房屋产权证,也就是说没有上述权利。专家提醒您:慎重考虑防止由此带来的种种风险。
按照国家规定没有房屋产权的房子是严禁交易的。(没有任何保障)办理公证手续是有必要的。您所提到的问题正常情况下有房屋产权证时属于房屋产权过户问题,手续办理如下: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哪些房不能买?
根据国家规定,下列情况中的房屋买卖将受到限制:
一是违法或违章建筑;
二是房屋使用权不能买卖,房屋产权有纠纷或产权未明确时,也不能买卖;
三是未经合法程序批准销售的房屋;
四是著名建筑物或文物古迹等限制流通的房屋;
五是由于国家建设需要,已确定为拆迁范围内的房屋,禁止买卖。
“全部产权”是指按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经济适用房亦属于全部产权。
“部分产权”是指职工按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之内,职工按标准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产权”虽然具有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但在出售时要与原售房单位分割收益。目前,已经取消标准价售房方式,原按标准价向职工售卖的公房,提倡职工补足成本价价款,转为全部产权。

Ⅵ 房产所有权人与共有人所占房产比例有限制吗比如所有权人占0.1 %,共有人占99.9%可以吗

房屋所有人和共有人的房产比例当然是有一定要求的,一般来说,夫妻一般是共同共有,就没有比例。也可按份共有,就需要双方约定了,你说的比例有些难说,怎么比例划分也得在5%以上啊,要不然单独所有算了,还共有什么啊。如果按你说的比例我想办合同备案以及房产证时可能通不过。

Ⅶ 房屋产权证上的占有比例可以改吗

1,房屋产权证上的占有比例可以更改的。

2,如果是属于多人拥有同一套房产的,或房产产权发生转移的,获得转移部分所有权人是需要缴纳转移部分的相应契税的。

3,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7)房产所有权比例扩展阅读

第一,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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