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局
⑴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能是什么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能抄包括:
(1)提出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草案;研究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组织制定专利工作的规章制度。
(2)研究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含必要的对外知识产权谈判);负责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3)组织制定全国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
(4)组织制定专利确权、侵权判断标准并指定管理确权机构;指导地方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负责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核、人员资格的确认;指定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5)组织、推动专利法及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规划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
(6)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⑵ 怎样查某个专利代理机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授权的
1`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专利代理管理栏目然后查询;
2·中华代理人协会网站,查询代理机构;
3·像对方索要代理机构代码,及其营业执照也可以证实;
4·向所在地的知识产权局核实。
⑶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待遇好吗
公务员的转正前后的工资相差不会太大,转正前没有定级,总体会划个基础工资,大概有转正后的80%,定级后就按照级别、职务、岗位等几项确定,这几项总共加起来不多,就几百块钱的样子,公务员的工资重点在补助之类。。转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审协)待遇我们单位跟审协是兄弟单位,我从8月开始,也是跟审协一起培训的,审协的培训是4个月,而我们可能就是3个月。培训的时候,很羡慕审协的同学,觉得他们的工作挺有意思,审专利申请,审完了还能在案子上盖个人名章,小有权利呀。原来审协也有做专利分类的部门,从今年起划归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了,所以今年招聘的肯定都是做实审的。先说培训的4个月,没有绩效,只有基本工资,看过一位硕士的工资条,2,5k左右,博士的3k左右。从8月入职开始一个月内,他们发了种类非常齐全的文具,包括u盘,一条很好的毛毯,2百左右吧,900块钱降温补贴,这个不知道是2个月还是3个月的。每天吃饭基本不用花钱,因为中午10块花不了,早餐也可以用的。晚上只要6:30以后打卡,就有工作餐,很多人都是6点吃饭,吃过以后再打卡,然后走人。培训结束,在导师带领下开始做案子,据说普通的审查员一个月必须做8件以上的案子,每件500绩效,上限不知道,好像12以上?以前是不设上限的。也就是说,绩效保证每月4k以上,给我们讲课的那位年轻老师一个月大致做11件(他还要做导师带新同事,这个另有补贴,多少不知)。加上培训后评级了,初级审查员也有津贴,基本工资也会涨06年到审协的,我们那个培训班上70多人,多来自清华,中科院,北大等,记得还有两个哈工大的。北理北邮的可能因为毕业早,是前面培训过的,前面还有两期,博士也不少。工作会比较累,这个工作,我不觉得它很枯燥,我是做数据深加工的,这个才叫枯燥呢。待遇暂时不是特别好吧,平时发的东西还是蛮多的。人才有一定流动性,听说去年有一期30多个人已经走了7,8个,接受了知识产权局的培训,考专利代理人资格非常容易了,有些人跳去了大的专利事务所。有的要生baby的姐妹为了轻松点就去做了分类,地位当然不如实审了,待遇倒是差不多的。估计专利开发公司过不了多久也要招聘吧,招聘做分类的?但是招聘人数可能就不如审协多了。工作地点大致学院国际或者学知轩,咱们科学院06年有好几个去了审协的,至少我就认识4个了,觉着挺羡慕的,后悔去年审协招聘为什么不放在心上,培训以后,我对这部分工作认识多了起来,以前不感兴趣,现在倒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总的来说,这是一个朝阳行业,小有压力,薪水一般,可能会有十分成就感,看个人兴趣,需要不断学习,比如学法律,还有日语或者德语,谁让日德每年的专利申请量仅次于美国呢。但是放心,外国到中国来的专利申请,按专利法规定,应该由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已经翻译成中文了,所以,不会像知识产权局的公务员一样,去过翻译(不过人家公务员做翻译是赚外快,审协的就不允许了)。
⑷ 国家知识产权局属于什么部门管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属于国务院管理。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设有专利申请、专利审查、专利保护、专利代理、PCT、集成电路、文献服务、要闻动态、法律法规、国际合作等知识产权事务。
一、主要职责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二)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拟订专利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和实施专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拟订规范专利技术交易的政策措施,指导地方处理、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以及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三)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按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开展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四)拟订全国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制订专利工作计划,审批专项工作规划,负责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五)制订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确权判断标准,指定管理确权的机构。制订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判断标准。制定专利代理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六)组织开展专利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按规定组织制定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
(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7个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承担政策研究、政务公开以及局机关财务、行政事务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
(二)条法司
协调提出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拟订、修改及有关知识产权对外谈判的方案;拟订有关专利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订专利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和专利代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的建议和草案。组织拟订专利等确权及侵权谈判标准;拟订专利代理中介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
(三)保护协调司
承担组织协调全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承担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相关工作,承办行政执法有关工作;承担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有关工作。
(四)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承办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的事宜;承办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承办涉及港澳台的专利及有关的知识产权事项。
(五)专利管理司
拟订和实施专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拟订规范专利技术交易的政策;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地方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
(六)规划发展司
组织拟订全国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局年度工作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拟订局年度财务计划,编报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制定计划、财务和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审核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局重大项目组织论证和审核,监督计划执行;承担局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制度制订及监督等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国专利统计工作,负责专利统计信息的统一管理、编报和发布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人事司
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及有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事项;拟订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行政编制为85名(含两委人员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1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⑸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什么级别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为副部级。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行政级别为副部级。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
人员编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行政编制143名(含两委人员编制3名、援派机动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2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
(5)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局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
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2、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拟订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3、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专利强制许可相关工作。制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4、负责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实施商标注册、专利审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负责商标、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复审和无效等行政裁决。拟订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6、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按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7、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⑹ 有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办公室的吗
报考专利局是需要根据职位类别进行专业考试的。
专利局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需参加国家公务员招生考试。
根据报考职位的不同,专业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英译汉考试(审查员职位)或财务专业考试、审计专业考试等。
详细的信息请参考当年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招聘栏可以找到:
⑺ 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员待遇如何是否竞争激烈
试用期后一般收入10万左右,待遇可能比一般企业好点,但决不是事业单位的待遇。
⑻ 专利号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
国家专利号查询官网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址为http://www.cnipa.gov.cn/
1、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内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国家市场容监督管理总局管理,行政级别为副部级。
2、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
3、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行政编制143名(含两委人员编制3名、援派机动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2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4、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
⑼ 专利年费要交到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谁知道知
一、可通过网上提交专利缴费信息的缴费方式
可以选择:银行汇款、邮局汇款及窗口面交等三种缴费方式的专利缴费信息补充及管理功能。
二、在网上提交专利费用信息的时限
1、银行汇款及邮局汇款: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缴费人缴纳费用时应向专利局提供申请号(或专利号)、费用名称及金额等必要缴费信息。费用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时遗漏或无法在汇单上记载所有必要缴费信息的,应当在汇款当日最迟不超过第二日通过专利费用网上补充缴费信息系统补充。
2、窗口面交:费用直接向专利局(包括专利局各代办处)缴纳的,应当在缴费当天通过专利费用网上补充缴费信息系统或填写缴费清单提供缴费信息。
三、网上提交专利缴费信息的法律效力
1、银行汇款和邮局汇款:通过本系统提交缴费信息并于银行或邮局汇款成功匹配的,专利局将按照缴费人补充的缴费信息进行收费处理,针对同一汇款多次补充缴费信息的,以规定的期限内最晚提交的缴费信息为准。汇款当天补充缴费信息的,以汇款当日为缴费日,未在当日补充的,以补充完整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补充缴费信息最晚不得超过汇款的次日。
2、窗口面交:专利局(地方代办处)按照缴费人提交的缴费信息进行收费处理,以缴费人实际支付费用的日期为缴费日。
⑽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 是什么级别
部门职能:
1.研究和拟定专利审查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要政策措施,制定和调整审查工作的年度计划。
2.调整和平衡各部门审查工作或事务处理工作的定额标准;拟定审查奖励政策,负责审查奖励政策的执行。
3.负责审查指南和办事规程修改的组织工作,拟定审查指南公报或审查工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4.制定和调整审查工作质量管理办法和标准;组织局实审和初审质量检查;协调审查标准及审查流程事务;收集反馈审查质量信息。
5.负责全局审查用表格、审查用标准语段的修订。
6.组织开展与审查业务有关的软课题研究;编辑出版审查业务通讯。
7.负责实审部门审查过程中申请文档的交接、管理和相应的数据采集、期限监控和统计工作;负责发明审查案卷的调配。
8.组织审查业务研讨活动;协调审查部门新审查员部内培训标准。
9.负责发明专利申请加快审查的审核及协调。
10.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管理处:
1.负责部门的综合管理与协调,负责部门预算计划编制与执行监督。
2.负责部门各专项工作的督办;
3.负责部门内部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部门各类综合性会议的筹办工作。
5.牵头负责审查业务宣传工作。
6.协助部长做好部门内部运行管理,为审查业务发展出谋划策。
7.做好部门文秘和行政后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查计划管理处:
1.负责专利审查工作中长期计划的预测及制定,起草年度专利审批计划并监控计划执行,制定年度进人计划,参与审查工作量计算方法的制定和调整。
2.负责建立和完善审查业务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协调专利审查流程的数据统计工作,加工、整理专利业务统计数据并按月编写专利审查工作执行情 况通报。
3.负责审查部门岗位津贴的预算、结算与发放,参与激励政策的前期调研与制定,执行落实激励政策。
4.负责下属单位承担审查工作的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的费用核算。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协调处:
1.负责制定和修改《审查操作规程》。
2.负责《审查操作规程》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3.负责组织业务协调办公会议,协调专利审批流程中出现的各种业务问题,组织撰写会议纪要并督促落实会议纪要的执行,协助和参与四联动相关工作。
4.负责与审查业务有关的重要专项工作,包括审查表格的修订、印制、程序更新和版本升级,重大事项的接受、处理和上报,审查业务规则的协调研究,以及行业标准制定的配合和支持工作。
5.负责PCT中译英翻译工作的工作量统计和稿费发放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查指南处:
1.负责制定和修改审查指南及相关审查标准,参与PCT检索和审查指南及海合会专利局审查业务相关审查标准的制定。
2.负责审查指南及审查业务相关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3.负责审查业务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事务工作,并承担四联动中标准制定环节的相关工作。
4.协助国际司协调与审查业务标准相关的涉外交流项目和参与PCT相关国际会议,拟定合作方案和建议预案。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查业务研究室:
1.负责管理研究处及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制定学术研究计划和研究方向指南。
2.组织和协调开展各类学术研究工作,举办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牵头四联动研究环节工作,组织承担其他审查业务研究工作。
3.负责学术刊物的编辑、出版工作,组织协调学术成果的推广工作。
4.负责建设和维护学术信息交流平台。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查资源调配处:
1.负责对三种专利审查案卷进行审查周期和审限的监控与预警;
2.负责维护发明专利案源调配及流程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的相关信息,实现案源与人力资源的动态配置,为发明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年度进人计划提供数据支持;
3.负责维护发明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审查领域、上岗情况等信息;
4.负责完善电子审批系统管理子系统,构建全流程运行控制体系;
5.负责电子审批系统的权限管理;
6.负责协调基于审查资源的社会服务工作的开展;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事务处:
1.负责行政复议工作。
2.负责行政应诉工作。
3.负责财产保全工作。
4.负责因公调查工作。
5.负责对审查部门提出的、相对人反映的和相对人投诉涉及的法律或程序上的问题进行答复和解释,协助审查部门进行解决,并对审查指南和规程的修改提出法律上的分析意见。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查质量控制处:
1.组织构建专利审查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制定专利审查质量计划,监督执行情况;组织审查质量评价体系及审查质量检查标准的制定及修订。
2.组织协调局级质量管理的相关工作,协助业务部门加强部处两级质量管理工作,完成四联动的相应工作。
3.组织开展外部质量反馈、审查质量客户满意度调查,及与审查质量管理相关的研究和宣传培训工作。
4.负责局、部两级审查质量评价,发布质量数据和质量报告;建设并维护审查质量管理信息化系统。
5.开展与审查质量控制工作相关的国际合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际交流处:
1.在国际合作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参与协调我局审查业务对外交流事务。
2.负责研究国际审查业务发展动态。
3.负责提出审查业务对外交流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4.负责协助组织审查业务对外交流项目工作。
5.参与审查业务对外宣传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申请质量促进处:
1.负责拟定和实施促进专利申请质量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2.负责监控专利申请质量工作
3.负责申请质量的评价和评价信息的利用
4.负责指导和协调申请质量促进工作,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和研究工作
5.负责协调和保障业务运行的安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