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土地所有权的转变
①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所有制的变化是怎样的
1、1950土地改革
封建土地所有制变为农民土地所有制,按劳分配。
为了新解放区农民迫切要求获得土地,彻底废除封建土地私有制。1952年底全国基本完成土改,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彻底废除;广大农民翻身解放,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
2、1953-1956 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农民土地所有制变为集体所有制,平均分配。1958后 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大规模集体所有制,平均分配。产生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半社:土地入股、统一经营)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完全社:土地归公、集体所有)。
3、1978家庭联产承包制(经济体制改革、调整产业结构)
大规模集体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按劳分配。
主要形式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凋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业的发展;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改革逐渐向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发展。它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条件
(1)中国农村土地所有权的转变扩展阅读:
土地改革的完成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活动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也被消灭;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
这是人民政权更加巩固,也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获得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
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在政治、经济上翻了身;解放了生产力,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土地改革运动的胜利,摧毁了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国民党集团的社会基础,巩固了工农联盟,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并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土地制度
② 三大改造 使农村土地所有制发生了什么变化
1950-1952,中国进复行了全国范围内的土地改革制.使农村土地所有制由地主阶级的封建剥削土地所有制转变为农民土地所有制.1953年,进行三大改造,农村经历互助社、初级社、高级社三个阶段,实现了由农民土地所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转变的过程,实际由私有制转变为公有制.到1956年,三大改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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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改变吗
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依然是集体所有,没有变化,承包人只是取得了使用权。
④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所有权性质改变了吗承包地可以买卖吗
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户通过承包取得的是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这种从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使用权使农民有了自主生产经营的权利,自己决定如何生产,决定种什么以及如何种植等;有了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土地经营权合理流转的权利,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流转方式;有了对承包土地的收益权,除了依法缴纳的税费外,剩余的都由自己支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做好对承包户的生产和生活的服务,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承包经营权与土地所有权是不同的,它不具有所有权所具备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四种权能中的处分权。承包户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前提下进行的,一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需得发包方同意。二是只能转让给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三是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终止,受让方需得与发包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重新登记和领取承包经营权证书等证书。而土地所有权的转让需要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首先通过国家对土地的征用,将其变更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再由国家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用于农业以外的其他用途。所以说,第一,土地承包不是私有化,农民对所承包的土地不具有独立的土地所有权,所有权仍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的性质没有改变。第二,农民对其所承包的土地不得买卖,只能依照本法的规定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
⑤ 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吗
并不是所有的土地所有权都是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目前是分为两种,分别是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我国土地所有权 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自然人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统一和唯一的主体,由其代表全体人民对国有土地享有独占性支配的权利。集体土地所有权是由各个独立的集体组织享有的对其所有的土地的独占性支配权利。
土地所有权是一项专有权,其权利主体的特定性。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权属的稳定性。由于主体的特定性和交易的限制性,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状态。除《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的土地实行征用”以外,土地所有权的归属状态不能改变
(5)中国农村土地所有权的转变扩展阅读
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
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
2、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3、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⑥ 三大改造使我国农村土地所有制发生了什么变化
1950-1952,中国进行了全国范围内的土地改革。使农村土地所有制由地主阶级的封专建剥削土地所有制转变为农属民土地所有制。1953年,进行三大改造,农村经历互助社、初级社、高级社三个阶段,实现了由农民土地所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转变的过程,实际由私有制转变为公有制。到1956年,三大改造结束。
⑦ 土地改革后,中国广大农村的土地所有制是(),对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农村的土地所有制是()。
土地改革时,是来私有制。即把自地主的私有土地转换成农民的私有土地。
从农业初级合作社开始,经过高级社到人民公社,逐渐把土地从农民手中收回转变成集体所有制。(即对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事实上,中国的改革是从土地改革开始的。不过这项改革至今还未完成,将来(最少要在十几年以后),我想肯定会要采取某种形式,如对农村小块土地的整合,实现农村土地的集约经营,逐步使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从而实现全部土地国有化,宣告土地改革胜利完成。从那时起,中国将结束“农村包围城市”的模式,进入“城乡一体化”的新格局。
⑧ 土地改革之后我国农村土地所有制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
(1)据所学知,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满足广大农民获得土地的愿望,1950年中版央人民政府颁布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
(2)观察材料中的图片可知,图一反映的是土地改革,图二反映的是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图三反映的是人民公社化运动,其中土地改革和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都是成功的改革,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失败的改革.人民公社化运动对生产关系的变革,严重超越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给党和国家带来了灾难,因而我们可以得出制定经济计划要从国情出发,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
故答案为:
(1)由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转变为农民土地所有制.
(2)成功:土地改革和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失败:人民公社化运动;制定经济计划要从国情出发,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
⑨ 关于中国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归属
一般是集体所有,个人建房须提出申请,且是本集体组织成员
根据我国关于土地权属和土地使用的有关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农村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只有农村居民可以在其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农村宅基地上建筑农民自住的房屋是合法的。
不管在哪种土地所有权上搞建筑必须经过合法审批,获得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