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得国有林地使用权
1. 如何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
一、征收占用林地办理程序
1、申请者将符合规定要求的申报材料报省政府政务中心林业厅窗口;
2、属省林业厅审核权限内的征占用林地项目,经省林业厅审核同意后,由申请者按照规定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并由省林业厅向申请者发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3、国家林业局审核权限的征占用林地项目,经省林业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后,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再交由建设单位将有关材料一并向国家林业局申报,由国家林业局审核并发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4、经审核同意占用征用林地的,由申请人持《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需要的材料
1、使用林地申请表
2、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3、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核准批复、备案确认文件、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项目初步设计等批准文件。
4、建设部门选址意见函、红线图。
5、拟使用林地的有关材料。
(1)林地权属证书、林地权属证书明细表(小班一览表)或者林地证明;
(2)属于临时占用林地的,提供用地单位与被使用林地的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或者其他补偿证明材料;
(3)涉及使用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的国有林地,提供其所属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及用地单位与其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
(4)属于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保护小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相关规划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其中,涉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林地,提供其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材料。
6、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出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7、临时占用林地项目,提供原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协议或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
8、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已使用林地,需提供行政机关对其违法行为处罚的材料。
(1)如何取得国有林地使用权扩展阅读: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有规定的标准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2. 有林权证是不是代表具有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
具体要看林权证的内容。
有林权证可能只有林地使用权而无林木所有权。一般情况下,林地使用权是随着林木所有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
但也有存在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分离的情况,只有林地使用权,没有林木所有权。
比如承包集体所有的林地进行林下林蛙养殖、野菜药材栽植的,林地使用权归承包人,而林地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
杉木的砍伐期分为两种:
1、杉木用材林采伐年龄,25年;
2、杉木工业原料林采伐年龄,15年。
一颗杉木要做到有效益,至少需要15年的时间。从利用价值角度讲,25~30年的杉木最有利用价值,质量也是最好的。
注:不管什么木材都需要砍伐证,获批以后才能砍。
(2)如何取得国有林地使用权扩展阅读:
可以抵押的林权
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及相应林地使用权。
2、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
3、国家规定可以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
适合林权抵押贷款的情况
林权抵押贷款要重点满足农民等主体的林业生产经营、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下经济发展、林产品加工的资金需求,以及借款人其他生产、生活相关的资金需求。
如:正在经营一个农场,恰好今年树种要进行更新,林下生态养殖规模也要扩大,而且还要完善园内的设施建设,但是手头资金严重不足,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拿着林权证去申请林权抵押贷款,解除燃眉之急。
以前林农生产、创业需要资金,到金融机构贷款却没有抵押物,只能守着“青山过穷日子”,现在林权抵押贷款把林权证变成农民手中的“金钥匙”,帮助农民把青山化为“金山银山”,让绿树成为实实在在的 “摇钱树”。
3. 如何取得土地(山地)的使用权
取得使用权方式有2种:
1 受让与出让。这种行为主要是受让人与政府的行为。使用人根据法律规定的出让方式,以支付出让金为对价而取得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的用途不同,期限也有不同。我国《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对不同用途的用地规定了不同的最高年限:(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每一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存续年限,由其合同双方约定。其期限届满后,入股哟土地使用权人不按规定申请延续期限以重新获取土地使用权,则该权利归于消灭。
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应在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方不能在60日内付清全部出让金,不仅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且要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2 承包 个人或集体一句承包合同的约定,取得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有机体长期使用的更低、林地、草地等自然资源进行占有使用收益。承包期限一般为50年,并且规定如无法律事由,不得终止。承包使用权可在承包期内转让。承包方在享有权利时有遵守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
4. 如何获得集体林地使用权
经村民会议决定同意,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
需要集体组织批准!
5. 林地权属确认是哪一级政府认定如何确权的
林地的权属,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确认的林业主管部门确权发证。绝大部分由县级政府确权证。
具体是县级政府还是县级以上政府发证,要看该林地的管理权限属于哪级政府。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5)如何取得国有林地使用权扩展阅读:
《森林法》第三条: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6. 如何取得林地使用权
向他人购买,到当地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查询
7. 国有林地怎么承包
可以的,“林地、林木流转”是指林权流转,包括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流转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的流转。林权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
8. 林地与非林地是怎样认定的
按土地利用类型划分的,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草林。
林地又分出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6个二级地类,主要用于林业生产的地区或天然林区统称为林地。
个人林权包括范围:公民个人以承包方式取得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国有森林、集体所有的森林的经营权以及在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树木,承包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地造林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个人享有的国有森林承包经营权或集体森林承包经营权,依承包合同确定林权内容。
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树木,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树木,个人承包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地造林所种植的树木,归个人所有。个人所有的树木因生长需要依附于林地时,即取得对国有林地、集体林地的使用权。
(8)如何取得国有林地使用权扩展阅读
林地的相关保护规定:
1、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林业发展长远规划相协调,由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变更。
2、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矿、取沙、取土、修坟墓、建房屋等非法破坏林地行为。
禁止在未成林造林地、幼林地和封山育林区内放牧、打柴、狩猎和从事除林业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在25度以上陡坡林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开垦的,应限期退耕还林。
3、经依法批准,临时使用林地进行勘测、修筑设施、采石、采矿、取沙、取土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保护林地的措施.不得造成滑坡、塌陷、水土流失。不得损毁批准用地范围以外的林地及其附着物。临时用地单位应按用地数量在当地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营造相应面积的林木,或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4、使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林地用于非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使用近期无力造林的宜林地用于非林业生产的,集体林地须经县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有林地须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5、因特殊需要而改变国营林业单位的隶属关系或者变更其经营林地面积的,须经所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林业部批准;属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须报国务院批准。
6、国营林业单位修建林区道路、护林设施、必需的住宅和其他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建筑,需使用其经营范围内林地的,按照《森林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于翌年2月将上年度使用林地情况汇总报林业部。
7、农村居民建设住宅需使用林地的,须经县林业主管部门或乡林业站签署意见,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8、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林地开发利用的指导、监督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