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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回购商品所有权转移了吗

发布时间: 2020-12-31 22:20:33

1. 什么是商品销售收入其确认的主要标志(条件)有哪些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应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风险是指商品将来可能带来的损失,报酬是指商品未来带来的经济利益。风险和报酬是销售收入确认的实质,所有权的转移是销售收入确认的形式。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风险、报酬的转移比所有权的转移更重要。
(1)通常情况下,所有权上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伴随着所有权凭证的转移或实物的交付而转移,如大多数零售交易。
比如,某商场出售的空调,所有权已转移。空调将来出现的任何问题都与商场无关,故风险已经转移;空调将来能产生什么效应与商场也无关,故报酬已经转移。
(2)某些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但未交付实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企业只保留商品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和报酬,如交款提货方式销售商品。
如,产品已销售,发票也已开具,对方没有提货。虽然商品在销售方的仓库,但商品的风险与报酬已经转移。
(3)某些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或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随之转移。
①企业销售的商品在质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又未根据正当的保证条款予以弥补,因而仍负有责任。
②销售商品的收入是否能够取得取决于购买方是否已将商品销售出去。如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等;
③企业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或检验工作,且此项安装或检验任务是销售合同或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如需要安装或检验的销售等;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或检验是为了最终确定合同或协议价格而必须进行的程序,企业可以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④销售合同或协议中规定了买方由于特定原因有权退货的条款,且企业又不能确定退货的可能性,企业应在退货期期满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如果企业仅保留与所有权无关的继续管理权(如房地产公司销售商品房时保留的物业管理权),不影响收入的确认。另外,如软件公司的后续维修、维护,高科技企业(软件公司)对软件的后续管理不影响收入的确认。
如果商品售出后,企业仍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则说明此项销售交易没有完成,销售不能成立,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同样,如果商品售出后,企业仍对商品可以实施有效控制,也说明销售不能成立,企业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典型的例子是具有融资性质的售后回购业务、售后租回业务。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估计的收入不符合“可靠计量”的条件。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指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超过50%。如果估计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如购货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即使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入。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不能合理地估计,此时企业不应确认收入,已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负债。比如,某企业的半成品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半成品加工后对外出售,但受托方尚未提供相关的成本资料,表面上虽然企业收到了销售价款,可以确认收入,但因成本资料不确定,必须等加工方提供相关成本资料后才能确认收入。很多上市公司将收到的款项确认收入,同时随便估计一个较低的成本入账,从而虚增利润,这就严重违背了收入确认的第5个条件。

2. 什么是往来款,怎么确定收入

往来款就是单位之间相互借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或者是你购别人的货没付款或预付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别人购你的货也没付款或预收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都称之为往来款。 能确认收入,简单的讲就是货已发出,产品的风险价值已转移到购买者身上,下面是详细解释企业销售商品时,能否确认收入,关键要看该销售是否能同时符合或满足以下5个条件,对于能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的商品销售,应按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确认销售收入,反之则不能予以确认。在具体分析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注重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一、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买方

风险主要指商品由于贬值、损坏、报废等造成的损失;报酬是指商品中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包括商品因增值以及直接使用该商品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如果一项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本企业承担,带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归本企业所有,则意味着该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买方。

判断一项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给购买方,需要视不同情况而定。主要风险和主要报酬是否转移的类型归纳起来讲不外乎有以下4种情况。

(一)主要风险和主要报酬全部未转移

某生产商通过委托代销方式将其产品分送到各地代销商处,由代销商负责代销,代销商可以按照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但不承担包销责任。

(二)主要报酬已转移,主要风险未转移

甲筑路公司为取得一项特定路段建造的政府合同,从乙方制造商处购买了若干台重型推土机,购销合同定明,如果甲筑路公司最后未取得道路建筑的政府合同,可以将推土机退回。

(三)主要风险已转移,主要报酬未转移

甲企业将一块土地以4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乙房地产公司,销售协议规定,甲企业有权在交易结束后的第二年末以等于原价110%的价格回购卖出的土地,但乙房地产公司却没有权利要求甲企业一定要回购。交易结束后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低迷状态,预计近两年内也难有起色。

(四)主要风险和主要报酬已全部转移

A企业将一批商品销售给某客户,货已发出,并取得了收取货款的权利,根据与该客户多年来的商业交往经验,A企业在收回价款方面不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

另外,主要风险和报酬是相对于次要风险和报酬而言的,如果企业仅仅是保留了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则销售成立,相应的收入应予以确认。

如某公司在销售B产品时,允许购货企业在三个月内因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退货。根据以往经验,公司估计的退货比例为销售额的1%,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虽仍保留有一定的风险,但这种风险是次要的,与所有权相联系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了购买方,该公司应确认收入。(假设该公司销售B产品的收入为100万元,销售成本为80万元,增值税率为17%,则该公司销售产品时,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117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万元。

在销售当月月底估计合理退货可能性后,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1万元(100万元×1%)
贷:主营业务成本0.8万元(80万元×1%)
其他应付款0.2万元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一)继续管理权

1.与所有权有关的继续管理权。

如甲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尚未开发的土地卖给乙企业,合同规定由甲企业开发这片土地,开发后的土地出售后,利润由甲、乙企业按比例共同享有,这种情况属于甲企业保留了与所有权有关的继续管理权,此交易不属于销售交易,而是属于甲、乙企业共同开发土地、共同分享利润的投资交易,因而在出售土地时,不应确认收入。

2.与所有权无关的继续管理权。

如某开发商将其开发的一住宅小区出售给某客户并对该小区负责以后的物业管理,就属于与所有权无关的继续管理权,开发商出售商品房时,如同时符合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就应确认收入了。

(二)对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主要指售后回购)

1.如果回购价已在合同中定明。

如甲企业将产品销售给乙企业,双方订立的合同回购价格为100万元,假定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为120万元,甲企业回购商品时会少支付20万元,甲企业将获得20万元报酬;如回购当日市场价格为90万元,甲企业回购商品时会多支付10万元,甲企业将承担10万元损失。

由此可见,体现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就没有转移给购买方,同时又对商品实施控制,所以甲企业销售产品时,不应确认收入。

2.如果回购价为回购当日的市场价。

如A企业将商品以1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B企业,双方定立合同时明确规定,A企业回购该商品时的回购价格为回购当日的市场价。假定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为130万元时,B企业会在A企业回购商品的过程中获得30万元的报酬;假定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为85万元时,B企业将在A企业回购商品的过程中蒙受15万元的损失。

尽管体现在商品所有权中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了购买方,但由于A企业对售出商品实施了控制,所以A企业在销售该商品时,不应确认销售收入。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售价通常已经确定,但销售过程中由于某些不确定因素,也有可能出现售价变动的情况,则在新的售价未确定之前,即使款项已经收到,也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将其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预收账款处理。等新的售价确定后,再按预收款销售产品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收入、补收或退回多收款项的账务处理。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即为销售商品的价款。很可能是指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否有把握收回,是收入确认的一个重要条件。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估计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入。

例如:甲企业于2008年5月8日以托收承付方式向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1 000万元,售价为2 000万元,专用发票上标明的增值税款为340万元,商品已经发出,手续已经办妥。此时,得知乙企业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了巨额损失,此笔货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意味着与该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很小或不能流入企业,因此甲企业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当进行如下的账务处理。

(1)借:发出商品1 000万元
贷:库存商品1 000万元。

(2)借:应收账款34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万元

(如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则无须编第二笔分录)。

五、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根据收入和费用相配比的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因此,如果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即使其他条件均已满足,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如已收到价款,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例如:乙公司本年度销售给M企业一台机床,销售价格为100万元,M企业已支付全部款项,该机床12月31日尚未完工,已经发生的成本60万元,完工尚需发生的成本难以合理确定。

此时乙企业不能确认销售收入,虽然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并且已经收到,但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无法实行收入与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的相互配比,因而在实际收到款项时,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0万元
贷:预收账款100万元。

3. 在会计上,销售收入的确认有几种

收入类型
确认时间







一般处理
1、 企业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 收入的金额可靠计量
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 相关的已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计入“发出商品”
非包销的视同买断的代销
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受托方在卖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收取手续费的代销
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受托方在有权收取手续费时确认收入

需要安装或检验的商品
完成安装或检验时确认商品收入
安检程序不重要时,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附有退货权的商品
① 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② 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并估计预计负债

预收款销售商品
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之前收到的货款计入:预计负债
售后回购
① 回购价固定或等于原售价加上合理回报,不确认收入,差额借记财务费用
② 回购价不确定,按回购当时的市价确认,不属于售后回购,在售出时确认收入

售后回租
不确认收入

以旧换新
销售商品按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回购的商品按购进商品处理







一般处理
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结果不能可靠估计:按能够收回的价款做收入,实耗的劳务成本做支出,二者差确认为当期损益

同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可以分开的,分开计量
不可以分开的,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授予客户奖励积分
应收货款的公允价值减去积分公允价值确认为收入
积分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

安装费
① 安装的完工进度
② 安装时销售商品附带条件的,确认商品销售时间时确认收入

宣传媒介的收费
广告或商业行为公诸于众时确认收入

广告制作费
广告的完工进度

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
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包括在商品售价内的可区分的服务费
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为收入

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
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为收入

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还要另行收费的
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确认收入

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能使会员在会员期内取得各种免费或者优惠的服务
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特许权费
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
提供初始或后续服务的,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使


利息收入

按规定的结息日

使用费收入
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一次性确认收入

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提供后续服务的: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分期确认收入

建造合同

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4. 如何理解企业销售商品收入五个确定条件的内涵

解读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
企业销售商品时,能否确认收入,关键要看该销售是否能同时符合或满足以下五个条件,对于能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的商品销售,应按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确认销售收入,反之则不能予以确认。在具体分析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注重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一、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买方
风险主要指商品由于贬值、损坏、报废等造成的损失;报酬是指商品中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包括商品因增值以及直接使用该商品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如果一项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本企业承担,带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归本企业所有,则意味着该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买方。
判断一项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给购买方,需要视不同情况而定。主要风险和主要报酬是否转移的类型归纳起来讲不外乎有以下4种情况。
(一)主要风险和主要报酬全部未转移
某生产商通过委托代销方式将其产品分送到各地代销商处,由代销商负责代销,代销商可以按照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但不承担包销责任。
(二)主要报酬已转移,主要风险未转移
甲筑路公司为取得一项特定路段建造的政府合同,从乙方制造商处购买了若干台重型推土机,购销合同定明,如果甲筑路公司最后未取得道路建筑的政府合同,可以将推土机退回。
(三)主要风险已转移,主要报酬未转移
甲企业将一块土地以4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乙房地产公司,销售协议规定,甲企业有权在交易结束后的第二年末以等于原价110%的价格回购卖出的土地,但乙房地产公司却没有权利要求甲企业一定要回购。交易结束后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低迷状态,预计近两年内也难有起色。
(四)主要风险和主要报酬已全部转移
A企业将一批商品销售给某客户,货已发出,并取得了收取货款的权利,根据与该客户多年来的商业交往经验,A企业在收回价款方面不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
另外,主要风险和报酬是相对于次要风险和报酬而言的,如果企业仅仅是保留了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则销售成立,相应的收入应予以确认。
例如:某公司在销售B产品时,允许购货企业在三个月内因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退货。根据以往经验,公司估计的退货比例为销售额的1%,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虽仍保留有一定的风险,但这种风险是次要的,与所有权相联系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了购买方,该公司应确认收入。(假设该公司销售B产品的收入为100万元,销售成本为80万元,增值税率为17%,则该公司销售产品时,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117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
在销售当月月底估计合理退货可能性后,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10000(100万元×1%)
贷:主营业务成本8000(80万元×1%)
其他应付款2000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一)继续管理权
1.与所有权有关的继续管理权。
如甲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尚未开发的土地卖给乙企业,合同规定由甲企业开发这片土地,开发后的土地出售后,利润由甲、乙企业按比例共同享有,这种情况属于甲企业保留了与所有权有关的继续管理权,此交易不属于销售交易,而是属于甲、乙企业共同开发土地、共同分享利润的投资交易,因而在出售土地时,不应确认收入。
2.与所有权无关的继续管理权。
如某开发商将其开发的一住宅小区出售给某客户并对该小区负责以后的物业管理,就属于与所有权无关的继续管理权,开发商出售商品房时,如同时符合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就应确认收入了。
(二)对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主要指售后回购)
1.如果回购价已在合同中定明。
如甲企业将产品销售给乙企业,双方订立的合同回购价格为100万元,假定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为120万元,甲企业回购商品时会少支付20万元,甲企业将获得20万元报酬;如回购当日市场价格为90万元,甲企业回购商品时会多支付10万元,甲企业将承担10万元损失。
由此可见,体现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就没有转移给购买方,同时又对商品实施控制,所以甲企业销售产品时,不应确认收入。
2.如果回购价为回购当日的市场价。
如A企业将商品以1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B企业,双方定立合同时明确规定,A企业回购该商品时的回购价格为回购当日的市场价。假定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为130万元时,B企业会在A企业回购商品的过程中获得30万元的报酬;假定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为85万元时,B企业将在A企业回购商品的过程中蒙受15万元的损失。
尽管体现在商品所有权中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了购买方,但由于A企业对售出商品实施了控制,所以A企业在销售该商品时,不应确认销售收入。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售价通常已经确定,但销售过程中由于某些不确定因素,也有可能出现售价变动的情况,则在新的售价未确定之前,即使款项已经收到,也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将其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预收账款处理。等新的售价确定后,再按预收款销售产品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收入、补收或退回多收款项的账务处理。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即为销售商品的价款。很可能是指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否有把握收回,是收入确认的一个重要条件。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估计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入。
例如:甲企业于2008年5月8日以托收承付方式向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1 000万元,售价为2 000万元,专用发票上标明的增值税款为340万元,商品已经发出,手续已经办妥。此时,得知乙企业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了巨额损失,此笔货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意味着与该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很小或不能流入企业,因此甲企业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当进行如下的账务处理。
(1)借:发出商品 1 0000000
贷:库存商品1 0000000
(2)借:应收账款 34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00
(如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则无须编第二笔分录)。
五、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根据收入和费用相配比的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因此,如果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即使其他条件均已满足,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如已收到价款,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例如:乙公司本年度销售给M企业一台机床,销售价格为100万元,M企业已支付全部款项,该机床12月31日尚未完工,已经发生的成本60万元,完工尚需发生的成本难以合理确定。
此时乙企业不能确认销售收入,虽然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并且已经收到,但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无法实行收入与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的相互配比,因而在实际收到款项时,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00000
贷:预收账款1000000

5. 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是什么

企业销售商品时,能否确认收入,关键要看该销售是否能同时符合或满足以下个条件,对于能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的商品销售,应按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确认销售收入,反之则不能予以确认。在具体分析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注重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一、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买方

风险主要指商品由于贬值、损坏、报废等造成的损失;报酬是指商品中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包括商品因增值以及直接使用该商品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如果一项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本企业承担,带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归本企业所有,则意味着该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买方。

判断一项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给购买方,需要视不同情况而定。主要风险和主要报酬是否转移的类型归纳起来讲不外乎有以下4种情况。

(一)主要风险和主要报酬全部未转移

某生产商通过委托代销方式将其产品分送到各地代销商处,由代销商负责代销,代销商可以按照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但不承担包销责任。

(二)主要报酬已转移,主要风险未转移

甲筑路公司为取得一项特定路段建造的政府合同,从乙方制造商处购买了若干台重型推土机,购销合同定明,如果甲筑路公司最后未取得道路建筑的政府合同,可以将推土机退回。

(三)主要风险已转移,主要报酬未转移

甲企业将一块土地以4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乙房地产公司,销售协议规定,甲企业有权在交易结束后的第二年末以等于原价110%的价格回购卖出的土地,但乙房地产公司却没有权利要求甲企业一定要回购。交易结束后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低迷状态,预计近两年内也难有起色。

(四)主要风险和主要报酬已全部转移

A企业将一批商品销售给某客户,货已发出,并取得了收取货款的权利,根据与该客户多年来的商业交往经验,A企业在收回价款方面不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

另外,主要风险和报酬是相对于次要风险和报酬而言的,如果企业仅仅是保留了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则销售成立,相应的收入应予以确认。

如某公司在销售B产品时,允许购货企业在三个月内因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退货。根据以往经验,公司估计的退货比例为销售额的1%,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虽仍保留有一定的风险,但这种风险是次要的,与所有权相联系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了购买方,该公司应确认收入。(假设该公司销售B产品的收入为100万元,销售成本为80万元,增值税率为17%,则该公司销售产品时,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117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元

在销售当月月底估计合理退货可能性后,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1万元 (100万元×1%)

贷:主营业务成本 0.8万元(80万元×1%)

其他应付款 0.2万元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一)继续管理权

1.与所有权有关的继续管理权。

如甲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尚未开发的土地卖给乙企业,合同规定由甲企业开发这片土地,开发后的土地出售后,利润由甲、乙企业按比例共同享有,这种情况属于甲企业保留了与所有权有关的继续管理权,此交易不属于销售交易,而是属于甲、乙企业共同开发土地、共同分享利润的投资交易,因而在出售土地时,不应确认收入。

2.与所有权无关的继续管理权。

如某开发商将其开发的一住宅小区出售给某客户并对该小区负责以后的物业管理,就属于与所有权无关的继续管理权,开发商出售商品房时,如同时符合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就应确认收入了。

(二)对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主要指售后回购)

1.如果回购价已在合同中定明。

如甲企业将产品销售给乙企业,双方订立的合同回购价格为100万元,假定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为120万元,甲企业回购商品时会少支付20万元,甲企业将获得20万元报酬;如回购当日市场价格为90万元,甲企业回购商品时会多支付10万元,甲企业将承担10万元损失。

由此可见,体现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就没有转移给购买方,同时又对商品实施控制,所以甲企业销售产品时,不应确认收入。

2.如果回购价为回购当日的市场价。

如A企业将商品以1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B企业,双方定立合同时明确规定,A企业回购该商品时的回购价格为回购当日的市场价。假定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为130万元时,B企业会在A企业回购商品的过程中获得30万元的报酬;假定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为85万元时,B企业将在A企业回购商品的过程中蒙受15万元的损失。

尽管体现在商品所有权中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了购买方,但由于A企业对售出商品实施了控制,所以A企业在销售该商品时,不应确认销售收入。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售价通常已经确定,但销售过程中由于某些不确定因素,也有可能出现售价变动的情况,则在新的售价未确定之前,即使款项已经收到,也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将其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预收账款处理。等新的售价确定后,再按预收款销售产品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收入、补收或退回多收款项的账务处理。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即为销售商品的价款。很可能是指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否有把握收回,是收入确认的一个重要条件。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估计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入。

例如:甲企业于2008年5月8日以托收承付方式向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1 000万元,售价为2 000万元,专用发票上标明的增值税款为340万元,商品已经发出,手续已经办妥。此时,得知乙企业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了巨额损失,此笔货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意味着与该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很小或不能流入企业,因此甲企业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当进行如下的账务处理。

(1)借:发出商品 1 000万元

贷:库存商品 1 000万元

(2)借:应收账款 34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万元

(如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则无须编第二笔分录)

五、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根据收入和费用相配比的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因此,如果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即使其他条件均已满足,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如已收到价款,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例】乙公司本年度销售给M企业一台机床,销售价格为100万元,M企业已支付全部款项,该机床12月31日尚未完工,已经发生的成本60万元,完工尚需发生的成本难以合理确定。

此时乙企业不能确认销售收入,虽然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并且已经收到,但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无法实行收入与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的相互配比,因而在实际收到款项时,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

贷:预收账款 100万元

6. 简述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企业销售商品时,能否确认收入,关键要看该销售是否能同时符合或满足以下5个条件,对于能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的商品销售,应按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确认销售收入,反之则不能予以确认。在具体分析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注重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一、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买方
风险主要指商品由于贬值、损坏、报废等造成的损失;报酬是指商品中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包括商品因增值以及直接使用该商品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如果一项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本企业承担,带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归本企业所有,则意味着该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买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售价通常已经确定,但销售过程中由于某些不确定因素,也有可能出现售价变动的情况,则在新的售价未确定之前,即使款项已经收到,也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将其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预收账款处理。等新的售价确定后,再按预收款销售产品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收入、补收或退回多收款项的账务处理。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即为销售商品的价款。很可能是指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否有把握收回,是收入确认的一个重要条件。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估计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入。

五、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根据收入和费用相配比的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因此,如果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即使其他条件均已满足,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如已收到价款,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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