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法上的出租对象
❶ 著作权法的出租权
所谓著作出租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7款的规定,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享有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必要标的的除外。著作权法的出租权有关依据著作出租权的主体为著作权人,既包括作者也包括依法取得著作出租权的人,如作者的继承人、合同转让取得出租权的人。著作出租权系著作财产权之一种,其客体为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并且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7款、第41条的规定,仅局限于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录音录像作品。关于出租权的客体,有人认为是作品的载体,作品之载体乃用以固定和传播作品的物体如图书和光盘等,其为所有权之客体。著作权的内容,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7款、第41条、第46条和第52条的规定,可概括如下:1.著作权人有权出租其作品复制件。2.著作权人有权许可他人出租其作品复制件,非经著作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出租其作品复制件,法律另有规定除外。3.著作权人有权从出租其复制件人那获得一定报酬。
❷ 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❸ 著作权法保护对象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著作权法保护对象具备的条件,一份好的作品,凝聚了作者无限的精力与脑力劳动力。而对好的作品的保护,是对作者劳动力的保护,有利于提高作者创作的积极性,以及促进文化生产力的发展。那么著作权法保护对象具备的条件有哪些?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法保护对象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安全。要想自己的著作权受到法律保护,其首要条件需要遵循法律的约束,著作中的内容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得宣扬糟粕文化和腐朽文化,以及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文化。2、不在《著作权法》明确排除的列表之内。我国的著作权法明确对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一类的著作出了相应规定。例如某些牵扯到国家性质及政府性之类的,必须由国家机关或者行政机构著作而不能由私人待国家和政府执行。比如颁布或者撰写法律法规的类似的具有立法性和司法性以及行政性一类的属于官方著作,必须由官方发行,如果私人著作则过分超越了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是不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也是不合法的。3、区别于时事新闻类,在保护期限内的著作。任何事物都有一个期限,包括著作权的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对象要求必须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内。同时不涉及相关的时事新闻。不涉及真实的人名地名及相关名词。这是对社会公民权益的保护,也也有利于文化环境的良好发展。
❹ 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不是指人,而是作品。
我从正反两方面来回答你的提问。
首先,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即客体)是指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
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四)美术、摄影作品;
(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其次,你所问的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分为两类: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
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❺ 著作权法保护对象的条件有哪些
著作权法保护对象的条件,众所周知,一份好的作品,凝聚了作者无限的精力与脑力劳动力。而对好的作品的保护,是对作者劳动力的保护,有利于提高作者创作的积极性,以及促进文化生产力的发展。那么著作权法保护对象的条件有哪些?著作权法保护对象的条件著作权法保护对象的条件有哪些?1、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安全。要想自己的著作权受到法律保护,其首要条件需要遵循法律的约束,著作中的内容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得宣扬糟粕文化和腐朽文化,以及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文化。2、不在《著作权法》明确排除的列表之内。我国的著作权法明确对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一类的著作出了相应规定。例如某些牵扯到国家性质及政府性之类的,必须由国家机关或者行政机构著作而不能由私人待国家和政府执行。比如颁布或者撰写法律法规的类似的具有立法性和司法性以及行政性一类的属于官方著作,必须由官方发行,如果私人著作则过分超越了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是不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也是不合法的。3、区别于时事新闻类,在保护期限内的著作。任何事物都有一个期限,包括著作权的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对象要求必须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内。同时不涉及相关的时事新闻。不涉及真实的人名地名及相关名词。这是对社会公民权益的保护,也也有利于文化环境的良好发展。
❻ 著作权法规定的出租权适用于以下所列的哪一类作品
根据第四条,“中国著作权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条例,以下作品的含义: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歌,散文,论文写作如作品的表演;
(2)口服工作,是指即兴演讲,演讲,辩论等法庭作品口头语言的表现形式;
......“。保护著作权法的范围内,律师
字,著作权法的保护应适用。但一般保护具有独创性,感知,可以被复制和其他条件,这是最难以判断的原创性,一般完全的独立性和个性体现在标准的行为,当事人提供足够的证据来确定,同时对象雅阁独立和个性体现这个基本标准,并没有提供对方的独立性全盘否定和个性体现的相反证明。
❼ 21.依据我国著作权法,享有出租权的有
录音制品的制作者
软件著作权人
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人
录像作品的 著作权人
❽ 著作权中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的对象分别是什么
复制权的对象:原作品或者其复制件
发行权的对像:作品的原件或者其复制件
出租权的对象: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物品的除外
参见著作权法第十条: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❾ 著作权法规定的出租权
b.我国的《著作权法》将出租权确定为著作权人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利,行使的范围目前限定为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及计算机软件中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