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权的资源清单
A. 流水资源是全民所有
C、D
B. 资源所有权归属如何确定
《宪法》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版源,都属于国家所有权,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水法》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森林法》第三条 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草原法》第九条 草原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草原,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C. 哪些自然资源专属国家所有,集体不能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规定: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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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特征
1、数量的有限性
资源的数量,与人类社会不断增长的需求相矛盾,故必须强调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
2、分布的不平衡性
存在数量或质量上的显著地域差异;某些可再生资源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分异规律;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分布具有地质规律。
3、资源间的联系性
每个地区的自然资源要素彼此有生态上的联系,形成一个整体,故必须强调综合研究与综合开发利用。
4、利用的发展性
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范围和利用途径将进一步拓展或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率不断提高。
D.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怎样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1、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2、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3、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要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来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
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要放宽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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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逐步形成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二元格局
中国地大物博、自然资源丰富,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自然资源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二元所有格局,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所有权、使用权分离,囊括地权、房权、矿权等诸多权利,横跨陆海空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
但也存在自然资源资产底数不清、所有者不到位、权责不明晰、权益不落实、监管保护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导致产权纠纷多发、资源保护乏力、开发利用粗放、生态退化严重。
为解决上述问题,《意见》提出多方面主要任务,首要就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加快构建分类科学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处理好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创新自然资源资产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
2、明确土地、矿产等为谁所有 归谁使用
《意见》提出,土地方面,落实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矿产方面,探索研究油气探采合一权利制度,完善探矿权、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衔接机制。
海洋方面,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构建无居民海岛产权体系,试点探索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转让、出租等权能。
3、到2020年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基本建立
《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保护力度明显提升,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4、落实产权主体 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
专家指出,明晰的产权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为此《意见》提出,要以落实产权主体为关键,研究建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使全民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管理体制。
近年来,中国对体现生态空间概念的自然资源开展了确权登记和资产管理。从2018年年底起,我国将在5年内完成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和大江大河大湖、重要湿地、国有重点林区、重要草原草甸等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
E. 初学者,关于宪法中资源所有权的问题 看到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个概念 有疑问
可以独立,他们是两个部分。国家如果想建铁路啥的还要征地,把所有权变为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使用权,土地是集体所有。
F. 能够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是( )
能够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是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而矿藏、水流只能属于国家所有。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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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环境资源是违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要想取得自然资源集体所有权,可以通过以下方法:
1、法定取得
即集体组织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取得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2、天然孳息
集体可以因开发利用自然而取得新产生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例如,集体经济组织因建设水库,蓄积水流而取得水库水体的所有权;将集体所有的荒山植树绿化,变为森林,而取得新的森林资源的所有权。
G. 什么决定资源归谁所有
法律 《物权法》有规定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第四十七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四十八条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第五十条 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第五十一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第五十二条 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H.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理行使内容该怎么填
在我国,自然资复源制国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法定取得、强制取得和天然孳息与自然添附三种方式。
法定取得,见于《宪法》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强制取得,见于《宪法》第十条第三款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天然孳息,见于《民法通则》第八十一条 国家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家保护它的使用、收zd益的权利;使用单位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
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采挖。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
第七十九条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I. 宪法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包括哪些
宪法第九条来矿藏、自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J. 五部门联合发文: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中新网电 据自然资源部网站22日消息,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联合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到,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
《办法》共分总则、自然资源登记簿、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自然资源登记一般程序、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管理与应用、附则等六章34条。
《办法》明确,国家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分级和属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登记管辖。
《办法》规定,自然资源登记簿应当记载自然资源的坐落、空间范围、面积、类型以及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行使方式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等,并关联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等信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登记为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所有权行使方式分为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中央委托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登记为相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
《办法》明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以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为基本单位。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应当在自然资源所有权范围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不同自然资源种类和在生态、经济、国防等方面的重要程度以及相对完整的生态功能、集中连片等因素划定。国家批准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按照管理或保护范围优先作为独立登记单元划定。水流以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提防、水域岸线划定登记单元。
湿地按照自然资源边界划定登记单元。森林、草原、荒地登记单元应当以土地所有权为基础,按照国家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划分登记单元。海域依据沿海县市行政管辖界线,自海岸线起至领海外部界线划定登记单元。无居民海岛按照“一岛一登”的原则,单独划定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固体矿产以矿区,油气以油气田划分登记单元。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具有唯一编码,编码规则由国家统一制定。
《办法》规定,自然资源登记类型包括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更正登记。首次登记程序为通告、权籍调查、审核、公告、登簿,由登记机构依职权启动。登记机构要充分利用集体土地所有确权登记发证、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等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自然资源权籍调查,采取叠加的方式,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边界以及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要充分利用全国国土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等自然资源调查成果,获取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的坐落、空间范围、面积、类型、数量和质量等信息,划清自然资源类型边界。
《办法》规定,在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上,开发全国统一的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的统一管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有效衔接和融合。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与水利、林草、生态环境、财税等相关部门管理信息互通共享,服务自然资源资产的有效监管和保护。
自然资源部登记局负责人表示,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法治化,将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有利于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