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库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
❶ 人防车位可以出售吗
多数情况下,人防车位是不可以进行产权交易的。人防车位位于人防工程内,由国家投资、国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出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建设、所有权归国家,经营管理与收益权归人防工程投资者。
2014年实施的《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人防工程所有权归属的确定依据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相一致的原则,房地产登记部门应当在登记簿和附记栏注明人民防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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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具体而言,若开发商投资建设了小区的人防工程,其人防车位的管理收益归开发商所有。
2014年实施的《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人防工程所有权归属的确定依据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相一致的原则,房地产登记部门应当在登记簿和附记栏注明人民防空工程。
基于这两个文件,负责国土房产事务的工作人员接受记者咨询时,明确答复:广州市的人防车位是可以卖的,前提是这些车位必须进行了确权登记。并不是像很多人传言的那样,所有的人防车位都不能买卖。
❷ 我是大楼的租户,物业不让我在地下车库停电瓶车,威胁要把我的车扔出去.怎么办
很明显物业公司的说法站不住脚,你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相应的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人,换句话说就是物业的非产权人,其中,物业承租人是指与物业所有人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对物业享有使用权的人;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非所有权人,包括物业所有人的亲属、同事等因为某种合法事由而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物业服务合同是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即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是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业主根据此合同当然享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各种服务,履行其应当承担的各项义务。但是物业使用人为了实现其根据物业使用合同(通常是物业租赁合同)所取得的对物业的收益使用权,也必须利用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各种服务。享有权利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8条第1款的规定“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第2款的规定“专有部分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业使用人,根据法律、法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以及其与业主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而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的约定属于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合同之外的第三人。所以如果物业使用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当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或是责任。
❸ 关于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合法的吗
是否合法要分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1、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2、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合同法》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
《合同法》第365条及第366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由此,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是可以利用小区的土地进行经营的。车主向物业交纳的其实是车辆保管费。
基于上述关于小区停车位归属的分析,总结如下:
1、在第一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收取停车费的。因为此时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
2、在第二种情况下,物业公司经过建设单位的授权之后是可以代替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但此时的停车费标准也不是由物业决定,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也可以说物业此时是没有权利要求收取小区停车费。
3、在第三种情况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对于停车场的使用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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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现如今我国已经开放住宅小区停车价格。此前,住宅小区的停车费一般都有政府指导价。
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如因客观 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因此,社区居民委员会也是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
因此,如果经过业主大会决议同意收取一定标准的停车费,那么,该停车费的收入应该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而不是归物业公司来随意开支。实践中,停车费一部分作为物业管理成本和交纳税金,另一部分作为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参考资料:凤凰网--小区停车位收费合理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