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权不得对抗所有权
1. 占有请求权能否抗辩物权请求权
占有请求权可以抗辩物上请求权的。例如
留置权 其实就是一种占有请求权 可以对抗所有权
2. 已抵押的房子法院可否强制执行
已抵押的房子如果是唯一房产,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卖,变卖等,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是完全可以被执行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之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是完全可以被执行的。
法理上的依据其实很明确,即设定抵押的房屋自设定抵押时起,就已经成为了合法债权的担保,并且已经可以预见到未来为实现债权而需要变现,尽管是唯一一套房屋,但是其已经具备了明显的社会经济属性,参与了社会性的交易,而不应该再视为简单的生活必需品。
(2)占有权不得对抗所有权扩展阅读:
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这样掌握的:
(1)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能力租赁房屋居住。任何人都不是必须居住自有住房的,租赁的住房同样可以居住,可以满足居住条件,所以,有收入能够租赁住房的情况下,现居住的房屋就不是必须的住房;
(2)如果没有收入来源不能租赁房屋居住,那么还要看该房屋是否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相适应 (该办法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 ,被执行人超过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的部分不是必需的房屋;
(3)如果被执行人的房屋设定了抵押,则不考虑是否必需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注意,这里已经没有再提到“必需”的问题,只是同时又规定,对已经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居住的房屋,在六个月内不得强制迁出。就是说给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过了六个月的宽限期,可以强制迁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3. 房产证和不动产证有何区别
您好,搜狐焦点为您解答!
现在都实行办理不动产证,而不是房产证,不过这两者是有区别的,相对来说不动产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不动产证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起和止日期、以及房屋取得价格,让交易透明化、明确化。
1、印章 不动产登记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其盖章为各登记机构公章,而房产证盖章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
2、外观 不动产权证除了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在其右上角还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而房产证的外页上除了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无其他内容。
3、内页 不动产权证在内页上规定了房屋所有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以万元/平米为单位),而房产证内页上包括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不动产登记在房产证的基础上增加了镭射防伪标签、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对房屋的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4. 实际房屋占有者能否对抗法院的民事诉讼
不可以
房屋所有权
是以登记为准的
实际占有人只有使用权
5. 什么是所有权什么是债权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
1、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一种最充分的权利,是一种绝对的权利。
2、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区别,所有权是物权.所有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所有权是对事权,债权是对人权
6. 基于合同占有不动产 能对抗所有权人吗
不能,但你返还不动产后如有产生经济损失,可向合同相对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7.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此人可擅自卖房吗
不能,因为这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也应为夫妻两人共同共有,房屋的处分权必然由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任何一方均不具有擅自处分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只影响到房屋能否顺利办理变更登记,对于物权变动的原因(即合同的生效与否)并不产生影响。因为合同生效与否,取决于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的无效条件,合同的签订是否为合同之外的第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7)占有权不得对抗所有权扩展阅读:
对善意购买第三人权益的保护:
1、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规定,买方有理由相信出卖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买方。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关于买方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合同解除的规定行使相关权利。
8. 关于法院强制执行财产的范围
农田和宅基地为集体所有,属基本生活保障,一般不执行
商店的货物可以执行,评估拍卖或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