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什么不愿对土地使用权补偿
⑴ 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怎么补偿
您好,我是国家注册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和房产评估师。关于您所咨专询的问题,国土土地属使用权,是在收储时根据市价给付补偿金,分商业、住宅、工业等不同用途,以及对照剩余年限、个别因素修正等具体测算参数。如果是集体土地,则在征收时按照区片价补偿土地价值,对地上附着物(农作物、建筑、构筑物等)进行市价补偿。如果对我的回答满意,记得选为最佳答案。未尽事宜,可以私*信联系。
⑵ 拆迁中有没有个人土地使用权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五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
第五十一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⑶ 为什么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应予以补偿
我厂于1987年依法取得一块划拨土地。2005年,我厂被列入旧城改造的范围,现即将被拆迁。据说,因为当年无偿取得土地,因此在拆迁时得不到土地补偿,只能获得建筑物补偿。
收回划拨土地有无具体补偿规定?这类问题如何处理?读者 谢志东
答:对于您提出的依法收回划拨土地是否应该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这个问题,结合法律法规规定、理论研究情况和实际操作办法,进行解答,仅供参考。
1990年5月19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第55号令)第四十七条规定,“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两个法律法规从条文理解上确实存在不一致的地方,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第55号令分别属于法律和行政规章,处于不同的效力位阶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效力高于国务院第55号令。
上述法律法规关于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的变化,也正反映了理论研究中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属性认识的不断深化。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财产权的属性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认同,其权益逐步明确。事实上,就土地使用权本身而言,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都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同样属于财产权,只是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不同。尽管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就对国有土地划拨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直到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第55号令颁布,才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即“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原国家土地管理局于1992年3月8日发布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解释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1994年7月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对土地使用权划拨行为进行了界定,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从强调无偿取得,到承认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可能无偿或发生相应成本,其间的变化表明,划拨土地使用权逐步被作为一项财产权来看待。
不仅如此,在长期使用划拨土地的过程中,也伴随资金投入,会产生相应的附加值。依据“谁投资谁拥有”的产权原则,企业应拥有相应部分的财产权。2001年2月1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中规定:“企业改制时,可依据划拨土地的平均取得和开发成本,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作为原土地使用者的权益,计入企业资产。”这一规范性文件首次明确了企业的国有划拨土地权益,明确承认划拔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财产权。
因此,旧城改造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且补偿前必须进行价值评估。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2002年7月1日实施)的说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和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在实际估价时,首先根据宗地条件评估其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通常设定为该用途的最高出让年限),扣除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即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 刘洋
⑷ 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
房屋的补偿价格7895应该是已经包含土地的补偿价格了,不然单独补偿,光房子的价格是没有这么多的。征地补偿,分2部分,一个是土地取得费,一个是地上建筑物补偿费,要求土地使用权补偿是理所当然的。你可以详细看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⑸ 为何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对土地使用权不给予补偿
一般地房屋折迁,如果所折房屋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两证齐全,那么前述两项均要按市场价予以补偿。之所以没有对土地使用权给予补偿,估计是所折房屋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使然。
⑹ 我们的住宅土地是国家所有吗我们就有使用权吗,那国家要是征地动迁,该怎么补偿,给房子的全款吗还是
因征收集体土地引起的房屋拆迁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在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土地不存在征收的问题,而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集体土地,则要行使征收权,因而,征收的客体是集体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是国家征收,是一种行政行为,它是行政主体依法享有的一项行政职责,属于行政征收的一种。
征收集体土地引起的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公共利益,根据人民政府征收决定的要求,征收集体土地,对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补偿安置,并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除的行为。
2、因农村建设占用集体土地引起的房屋拆迁
《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6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依照上述法律、法规,因农村建设占用集体土地引起的房屋拆迁是指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或为新农村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土地使用人进行补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后,地上的房屋将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补偿安置。
根据《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给予补偿的活动。
各级政府组织实施征收土地的主管部门是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⑺ 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怎么补偿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回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征收答土地补偿包括青苗、地上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和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件精神,土地补偿费的主要部分要给被征地农民,为此,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先后制定了本省、市、区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
⑻ 个人土地使用权被征收过程中为什么就不能给予补偿
国有土地房屋
征收的补偿中,包含了对土地的补偿;
集体土地
房屋拆迁
的,也要对土地进行补偿,或者对农民进行安置。如果想得到更明确的解答,
请说
得更详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