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书稿版权
A. 自己写的书如何出版,稿费与版权费一般怎么算
1、出版社的具体联系方法,你可以从网络(搜索)找到相关出版社的主页,然后再查看上面的“联系
我们”、“投稿信箱”之类的,一般会在网页的顶部和底部;
如果你通过网络无法查询到,也可以通过114来查询,具体办法就是区号+114,然后查询相关出版社,
电话号码有效的情况下,你拨打总机,让他们转接编辑部(有的出版社会有很多个编辑室,你就说找
能够出青春小说的编辑),找到相关编辑后,你们之间就可以直接交流了。
在跟出版社编辑打交道的时候,切忌两点:不要太狂妄;不要太自卑。把握好尺度。毕竟真诚是唯一
能够打动人心的。
2、各个出版社对稿件要求是不一样的,也没有硬性的规定,你可以跟编辑商讨来确定一个百分比,一般
来说应该在50%-70%之间,也有出版社是要全稿的。
这里我有点不明白,你的作品是短篇小说吗?你是想结集出版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你的作品
出版难度会增大很多,现在的中短篇小说市场非常不好,如果不是名家,一般都没有太多的出版机会。
希望你能慎重考虑这个问题。
3、一般如果出版社看上你的书稿,给你出版,那是不需要你花钱的,相反,你还会得到一笔稿酬,对于
首次出版的作者而言,稿酬(版税)大概是:定价*发行数量(也就是卖出去的数量)*5%,如果对方
想一次性买断你的作品,一般就是2W左右吧。这个你可以自己考虑,如果对自己的作品有信心,建议
按照第一种办法来结算稿酬;
以上是建立在你的作品质量比较高,出版社看中的前提下,如果你的作品还没有达到出版要求,而你依然
希望能够出版,那么就可以需要你自己花钱了(也就是所谓的自费出版),如果你对出版社的牌子不是很
在意,一般的市场价在7000-15000之间;
B. 书号、版权、书的定价、出版社,是不是这些都要有才能卖书的,才不算违法如果自己的书印刷出来能卖吗
1,只有合法的出版物才可以上市销售。
2,书号只有通过出版社申请才能获得,并由出版社使用;作者将作品的出版权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出版社,出版社使作品拥有书号,合理定价,通过发行单位发行。
,3,自费出书:顾名思义就是自己负担出书所需要的所有费用,这主要针对一些稿件质量不是特别高,或者比较小众,没有市场前景,但作者本身又非常想出书的人。
自费出书具体的操作方式就是,找一家能够提供自费出书业务的图书公司,双方协商好出书的具体要求和价格,把稿子交给他们,剩下的事情就是等选题通过后双方签订一个出版合同,然后付款,最后书出版出来以后,拿到自己想要的书。
4,只单单印刷几十本,送给朋友,或是自己收藏的,那就用不着书号。只需要付成本费和上机费,也就是短版印刷。当然,这样下来每本的成本大概在50元左右。(同样包括封面设计、正文排版、正文定稿等。)
(2)出售书稿版权扩展阅读:
自费出书的流程如下:
一、当作者完成书稿,并对书稿有一定的想法后,可以将自己的想法与书稿的基本情况告知一家专业的自费出版公司,双方可以协商出版方案。
二、当出版方案商谈定下以后,作者将完整的书稿以及作者简介交于自费出版代理公司,由公司帮助作者完成选题申报工作。
这个工作对于任何一部书稿来都是相当重要且必不可少的。无论什么书稿,只有通过了出版社的选题论证,才可能得到出版社的批准,最终才能以正式出版物的形式出版发行。
三、书稿通过选题后,就需要将原始的文字或者图片通过设计排版加工成具备成熟形态的图书版式。这个工作包括图书内文的排版设计,封面设计等。这些由作者最后校定的书稿,即清样最终还要交由出版社进行最后的签字发稿。
四、当出版社配发了中国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和书号后,整个书稿的基本工作就已完成,由负责设计排版的公司出菲林片。
五、交付印刷厂印刷成书。最后送达作者手中。
很多作者以出书的迅速与否来判断一家自费出书代理公司的优劣,这样是非常片面的。一个公司的好坏,不在于帮书稿找到出版社和印刷厂,让它匆匆面世,最重要的,是要为作者的思想找到一个最适合的载体,让思想因为形态而闪亮,让形态因为思想而不朽。
出一本书好书、让自己的作品成为精品才应该是作者要关注的,我的观点并不是不顾速度,而是不要让速度超过一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追求出书时间的迅速,同样保证速度的前提下,尽力提升品质。这两方面都至关重要,缺一不可。
六、自费出版后的图书质量验收标准。
1、图书的印刷基本质量要求
首先,套印准确、(彩色)批量无大的色差。
其次,印刷墨色均匀,字迹清晰,无明显缺笔断划,不影响阅读。
再次,条码印刷清晰。再者,墨量适当,不可透印或字迹灰白。
最后,版面整洁干净。
2、图书的装订基本质量要求
首先,外观整洁,书背平直,封面覆膜无起皱,起泡。
其次,裁切方正,尺寸符合标准,无严重破头,刀花,连刀页。
再次,平装胶订书封面与书芯胶粘牢固,无严重空泡,侧胶宽度符合要求。
再者,内页无缺页,倒页,白页,破页,掉页和错页。
最后,骑马订钉距符合标准,书钉平服。
七、关于图书出版后的托运费。
自费出版作品是在图书代理出版商所在地的印刷厂印制。
成品书的托运费由作者承担的,合同中都有事先约定。这样对于外省市的出版作者来说,托运费也是一笔成本,往往作者会忽略这个问题,这条请在签约之初事先约定运费大概范围保证自己的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自费出书
C. 没有公开发表过的书稿享有著作权吗有网站未经我同意擅自把我未发表的书稿提供下载,可以控告它吗
著作权法中明确的规定了所保护的作品包含了文字作品。我们国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依法享受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都属于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侵权行为。所以可以进行控告。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D. 未出版的书稿权利是不是知识产权(著作权)
未出版的书稿权利也是知识产权。
著作权人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主体:即享有著作权权利和承担著作权义务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9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一)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指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和方法,直接(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和立体的形式表现)反应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对、审稿等不能成为作者,因为他们是在作者创作基础上进行修改的。
1.被视为作者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也是著作权原始主体:比如:北京师范大学生物系;
2.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就是作者。(但不能说没有署名的人就不是作者)
(二)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通过继承、遗赠、转让、委托关系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六)规定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作为遗产可以继承。第16条还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著作权法第19条规定:“公民在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三)未被视为作者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
(四)国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国家作为著作权主体也有几种情况:
1.作者身前将作品原件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或者将已发表的作品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
2.作者通过遗嘱方式将其全部或部分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他死后赠送给国家;
3.作者死亡后,其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赠,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由国家享有;
2.著作权属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没有承受其权利与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著作权由国家享有。
(五)外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条和第13条:分为三种情况:
A.外国人的作品第一次在中国境内发表;外国人的作品首次在国外发表,三十天内在中国境内发表被视为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
B.双边协议,如两个国际公约;
C.与中国公民合作创作作品的外国作者,但如果中国公民放弃权利或转让权利,而该外国人所在国与中国没有双边协议或不是两个公约的成员国,他也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人与作者的区别:著作权人不一定是作者,但作者可能是著作权人。
E. 版权转让和授权的区别有哪些
版权转让和授权的区别,版权是知识产权也是物权,版权制作人可以将版权转让来版获取收益,这也叫做版权权交易。从方式上看,通常有买卖、赠与等。版权转让和授权是不同的,虽然都是将版权给他人使用。那么版权转让和授权的区别有哪些?版权转让和授权版权转让和授权的区别:1、版权转让后,原版权所有者不再享有被转让的权利,受让人成为新的版权所有者;而在授权使用的情况下,版权仍归原版权所有者,被授权人只有按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和条件使用作品的权利;2、版权转让后,权利受到侵犯,受让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被授权人则无此权利;3、版权转让后,受让人一般无使用作品的义务,而被授权人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方式使用作品;4、转让一般是永久性或较长时间的,而授权使用一般仅限于较短时间;5、转让的付酬较高,而授权使用的付酬相对低一些。版权转让一般须通过签订书面合同的方式进行;有的国家还规定版权转让的合同必须登记。作品原件如书稿、画稿财产权的转让,一般不视为版权的转让。
F. 书稿、画稿财产权的转让为什么不视为版权的转让
1、版权的权利客体是附着在有形物体上的信息,物权的权利客体是物。书稿、画稿财产权的转让转让的是物权,而非版权。
2、正是基于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二分,通常版权转让需有明确的版权转让合同,如果只有转让书稿、画稿的行为而没有其它约定。法律推定转让的财产权是物权而非版权。
G. 书稿部分内容先由报纸杂志发表后会不会影响待公费出版版权
不会的,即使发表了一部分,也不影响你的版权行使。
H. 书稿版权转让
联系出版社
I. 写书出版社付了稿费那版权就是他们的了么
你享有著作权,这个权利永远不能交易,也不会改变。但是一般合同中都默认版权归出版社。除非合同中另外注明。文化公司删除了你的书稿触犯了你 的著作权和修改权,必须经过你的同意方可发行,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