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作品版权
A. 电脑绘画作品的著作权归谁
归作者所有。
(1)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该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3)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4)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
(5)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7)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8)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9)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10)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B. 绘画作品版权
你要是怕就啥事别做,书画是知识,肯定有知识产权你但是还免不了别人学你的。看你的目的在那里了,‘告'!就怕你赢不了,费时费力费你的财务不合算。我觉得被人盗用虽然可恨,不过你的乐观点,有的人的知识连被人盗用的机会都没有。更可悲!
C. 临摹他人绘画作品,并且出版,侵犯著作权吗
如何保护原创者的合法权益
来小鹏:在权利产生阶段,虽然我国的著作权采用自动取得的原则,即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但为更好地维护原创者的合法权益,建议原创者向有关部门进行著作权登记。这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在权利保护阶段,原创者对于侵犯其私权利的行为,既可以采取自力救济,即与侵权人私下和解的方式,也可以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通过公力救济,即采取法律途径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张伟君:著作权法保护美术作品原创者的合法权利,禁止对美术作品的非法复制以及临摹。特别是要禁止那些卖假画(赝品)以及抄袭剽窃原作的行为。但是,对于为了个人学习绘画需要的临摹,只要不公开发表和销售,则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那些在合理借鉴基础上创作新作品的行为,也不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
祝斌:一旦遭受侵权,原创者要注意收集证据,根据侵权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维权策略,合理预算索赔额,并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侵权情况,提供线索,以有力地打击大规模侵权行为。同时,行业协会要承担公益性维权责任。
临摹是否对原作者构成侵权
张伟君:临摹画不管是对原画的精确复制还是对原画的有所改变(但两幅画在视觉感受上没有明显区别),如果未经原画作者授权,都可能构成侵权,出版机构也要承担侵权责任。但是,我们要区分临摹(复制)和借鉴原画的创意或风格而自己重新创作之间的区别。模仿或借鉴原画的一些创意或者风格而重新创作出一幅在视觉感受上不同于原画的新作品,这应该属于合理借鉴的范畴,不应该被认为是侵权。事实上,相同题材的美术作品在画面构图上雷同的情形也是很常见的,不能一概认为这种情形就是侵权。
来小鹏:在我国著作权法中,临摹不完全等同于复制。临摹作品是对原作品的复制还是演绎,宜由司法部门根据临摹作品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案认定。如果临摹作品为无独创性的复制品,由于复制品上未表明原作品的作者身份,则该行为实质上涉嫌构成对原作品的剽窃,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可能会成为著作权侵权行为。而当临摹作品有独创性时,临摹作品为自原画作上产生的新作品,是原画的演绎作品,临摹人对该作品也享有著作权。但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演绎作品的作者在行使其演绎作品的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该临摹作品的作者在行使其著作权时如出版发行该临摹作品,未获得原著作权人的许可,且未标明原著作权人的身份,即侵犯了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演绎权与署名权,可能会成为著作权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人的著作权侵权行为与出版社的出版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看作是共同侵权行为。只有著作权侵权行为,没有出版行为,难以构成实质侵权;而没有剽窃等侵权行为,就根本没有出版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出版者对其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和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出版者尽了合理注意义务,著作权人也无证据证明出版者应当知道其出版涉及侵权的,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出版者承担停止侵权、返还其侵权所得利润的民事责任。
傅钢:对于临摹作品是否涉嫌侵权,还是应该遵循认定著作权侵权的公式:接触+实质性相似。在此事件中,无论夏俊峰的儿子对几米的作品是“临”还是“摹”,肯定都是以几米的作品作为前提的,侵权判断中的“接触”肯定是成立的。从网上公开的部分画作来看,笔者认为的确与几米的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因此在其画作公开出版的情况下认定侵权成立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也有网友认为,夏健强的作品与几米的作品还是有不小的差别的,有自己独立的个性,因此不构成侵权。这是对著作权侵权的误读。事实上“独创性”是劳动成果构成作品的条件,但与判断这种劳动成果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并无直接关系。一种劳动成果完全可以既构成演绎作品,也侵犯他人著作权。在被控侵权作品与原告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的情况下,被控侵权的成果是否具有独创性,不影响对侵权的认定,只影响对所侵犯的专有权利的判断:如果被控侵权作品有独创性,应认定侵犯改编权等演绎权;如果被控侵权作品无独创性,应认定侵犯复制权。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除了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的目的而合理使用之外,临摹他人作品一般会对原作者构成侵权。当然,这也要排除那种临摹水平过低导致的后作与原作差别“十万八千里”或者仅仅解决了其创意而另行创作新作品的极端情形。
出版社在编辑、审校书稿时,有着严格的审查义务,如果其出版的图书构成著作权侵权,出版社难辞其咎。实践中几乎所有的出版社在与作者或书商订立的出版合同中都约定,作者或书商保证享有所出版图书的著作权,如因图书侵犯他人权利,出版社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这种约定仅能约束合同双方,对提起侵权的权利人无约束力,出版社无法因此免责。
祝斌:每一个艺术家都有一个临摹学习的过程。临摹行为是否侵权,要看这行为是为学习等目的,还是为了盈利。其次,要看相似度。但目前,判断是否相似还没有量化的指标,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两幅作品相似度达到90%以上,可以认定为侵权。出版社出版侵权作品,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D. 请问懂法律,版权问题的相关人士,当代国外绘画作品打印后在中国大陆网络上进行销售,这样构成侵权吗
你这个肯定是侵犯著作权了,国外的在国内是要保护的,严重的专话入刑的。
刑法:第二百属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E. 绘画作品如何登记版权
只要是自己原创的作品,都可以登记版权,因此现在很多人也会给自己的绘画作品登记版权。在第一次登记版权的时候,由于不懂的关系也会遇到许多的麻烦,比如有些人压根就不知道如何为绘画作品登记版权的问题。绘画作品如何登记版权(一)申请主体:根据《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二)作品登记的重要意义:著作权登记工作是为贯彻著作权法的实施,适应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工作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权利人可将已登记的事项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在人民法院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著作权纠纷案件时,登记证书可作为证据使用。(三)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提交的文件: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3、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著权登记工作是为贯彻著作权法的实施,适应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工作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权利人可将已登记的事项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在人民法院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著作权纠纷案件时,登记证书可作为证据使用。
F. 古代绘画书法作品的版权归谁所有
1,古代绘画、书法作品原作的版权仍然属于作者,只是部分权利因超出保护期,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2,如果使用古代绘画、书法作品的原作,仍然需要注明原作者姓名。
3,如果使用汇编成册的绘画、书法作品集,需要征得汇编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4,《著作权法》规定: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G. 按照着网上有版权的图片进行画画算侵权吗
按照着网上有版权的图片进行画画算侵权吗,知识版权中有一条就是原作品在原作者死亡后合法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五十年后该作品就成为公版版权。那么按照着网上有版权的图片进行画画算侵权吗?临摹图片按照着网上有版权的图片进行画画算侵权吗?有没有侵犯知识版权一要取决于使用原版权作品的目的是什么。而要取决于是否因此行为而盈利。如果想临摹别人画作或摄影作品,并且如实注明了该作品原出处原作者的,并且没有将临摹品出售。就不构成侵权。但是要注意,如果临摹了别人画作,虽然没有出售获利,但是直接发表自己是该作品原作者的,也是侵权行为。我国著作权法中指出符合下面情况的,并且详细说明原作者原出处的不算侵权:1、以学习、借鉴、欣赏目的的临摹,并且并没有将临摹作品出售盈利的。不算侵权,但同时要说明该作品原出处、作者等原版作品的真实信息。2、介绍、分享他人作品,在自己的文章、视频、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内容的。3、表演已经表演过的作品,但没有因此获得经济利益,也没有向表演者支付酬劳的。4、媒体对已经发表过的文章二次发表的(但拒绝转载的除外)5、公开场合的演讲讲话(拒绝通过任何媒体转载的除外)6、科学研究部门因研究需要而部分复制图书馆珍藏作品的,并且目的是提供给教学或科研用途的,并且不可以出版发行。7、公共场合陈设的摄影作品、绘画作品等。
H. 美术作品需要版权申请吗
绘画、书法、雕塑等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可通版过美术作品著作权权保护,提升艺术和商业价值,让您作品不会被他人轻易复制。
美术版权申请的重要性
帮助宣传,版权机构定期公告,向社会宣传你的作品。
法律保护,作品被抄袭时,有法律保护,维权有据 。
出版发行,享有《著作权证书》可以出版发行。
I. 美术作品版权侵权如何认定和保护
美术作品也受到版权保护,美术作品的侵权行为也会受到相关的处罚。那么,美术作品侵犯版权如何认定和保护呢?接下来八戒知识产权在下文为您解答。美术作品版权一、美术作品版权侵权如何认定?美术作品版权侵权案件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侵权案件可较直接的通过对证据的认定加以解决,在本文主要针对第二类侵权案件,即典型的需要对双方的作品进行对比来认定被控侵权人是否有剽窃行为的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进行论述。美术作品版权侵权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认定:1、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有效存在;2、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其中包括对思想与表达、独创性、整体与部分等问题的认定;3、确定被控侵权人的行为,包括对权利人作品的接触、剽窃的认定、合理使用等问题;4、侵权的最后认定和对侵权责任的确认,包括对停止侵权和赔偿数额的认识等。二、美术作品版权侵权如何保护?1、禁止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滥用权利,保障著作权人行使发表权;2、禁止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恶意毁损美术作品原件,保障著作权人基于美术作品所享有的一切权利;3、赋予美术作品作者以追续权,鼓励创作;4、赋予美术作品作者以美术作品原件展览美术作品的权利,同时规定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可以要求作者支付使用费,当美术作品作者展览权与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展览权相冲突时,作者展览权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