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转让使用权的无形资产应该停止计提摊销
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转让无形资产,属于其他业务收入,转让时,按实际收到的收入,
借 银行存款/应收帐款
贷 其他业务收入
按无形资产帐面净值
借 其他业务支出
贷 无形资产
2. 已转让使用权的无形资产应该停止计提摊销吗
注意是转让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转让使用权其实就相当于出租,转让所有权就是卖了。既然没有卖,那么资产仍属于使用权转让方,需继续摊销。
3. 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的会计核算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应当按取得的价款扣除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以及出版售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记入权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其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累计摊销(已计提的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借差)
贷:无形资产(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贷差)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相对于其他资产,无形资产具有三个主要特征:
(一)不具有实物形态;
(二)具有可辨认性,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或源自合同性权力或其他法定权利;
(三)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且能够在多个会计期间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其价值将在各个受益期间逐渐摊销。
4. 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和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的分录好像不一样吧,哪为大侠说一下怎么做分录,谢啦
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 (转让使用权仅仅是将部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企业仍保留该无形资产的所有权。 )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 ( 完全出售 , 该无形资产归买方所有 )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营业外收入(或者借记“营业外支出”)
(4)已转让使用权的无形资产应该停止计提摊销扩展阅读:
1、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即为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或“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
2、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出让方仍保留对该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仅将部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受让方只能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无权转让。
转让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发生与转让有关的各种费用支出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不能注销无形资产摊余价值。
5. 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
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账务处理是:
1、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即为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或“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
2、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出让方仍保留对该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仅将部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受让方只能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无权转让。转让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发生与转让有关的各种费用支出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不能注销无形资产摊余价值。
6. 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和出售无形资产有哪些区别
无形资产使用权是通过租赁、许可使用取得的对无形资产使用和收益的权益,与所得权相比,最大区别是没有最终处置权。那么,它与出售无形资产有哪些区别呢?不知道就赶紧来通过下面的文字来学习一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仅仅是将部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出让方仍保留对该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而仍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
分录:借:无形资产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企业出售无形资产,表明企业放弃该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应将所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借记:银行存款(出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累计摊销 (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额)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原已减值减值准备 )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按其差额)
贷记:应交税费或者银行存款(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无形资产(按其账面余额)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按其差额) 上面的文字为大家阐述了,大家都理解了吗?此外,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即无形资产出租,而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主要表现为出售无形资产,此外,也包括用无形资产抵偿债务、用无形资产换入非货币性资产等。用不同方式转让无形资产,其相应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不同。
7. 已转让使用权的无形资产应该停止计提摊销吗
只是转让了使用权而已,实际还是企业所拥有的,还是要计提摊销,你可以把它看作出租
8. 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计入哪个科目
有两种情况:
1、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可以比照企业出租无形资产所取得的收入
借:银行版存款(其他应权收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2、结转该无形资产的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8)已转让使用权的无形资产应该停止计提摊销扩展阅读:
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s)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9. 请问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那它怎样摊销
土地使用权摊销一般使用平均年限法。具体摊销方式如下:
1、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摊销的年限应根据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规定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2、如果土地使用权无法确定使用年限,税法规定按10年摊销。
3、摊销公式:年摊销额=无形资产原值/摊销年限、月摊销额=年摊销额/12
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当期入账,应于当月记提累计摊销,摊销分录为:
(1)新会计准则,摊销分录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2)原企业会计制度,摊销分录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
(9)已转让使用权的无形资产应该停止计提摊销扩展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八条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四)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五)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
(六)转让商誉,是指转让商誉的使用权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问题所述情况,公司所持有的发电上网指标不属于上述应征收营业税的无形资产范围,不用缴纳营业税。同时也不属于增值税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不用缴纳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