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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村房屋所有权证

发布时间: 2021-01-04 06:59:09

① 上小学有房产证,但户口不在市区在农村的怎么办

没有影响,小孩现在读书是以房产证的地址为主。

“就近内入学”的“就近”是指离你家容相对就近。但是存在着中、小学学校布局及各中学招收学生人数不同等因素影响,所以有时候教育局会根据情况来进行调配,但是最终还是尽量将学区的学生尽量分配到离小区最近的学校入学,都叫“就近入学”。

以苏州为例:根据《2018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

第二点第二条规定: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坚持依照合法固定住所(本意见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1)苏州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扩展阅读:

小学生入学时,要准备的材料有:

1、户口簿;

2、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租)房合同,或居住单位周转房证明(需同时提交父亲或母亲在该单位的工作证);

3、计划生育服务证。

② 苏州农村宅基地房子确权后是否计入限购套数内

那么呃,数字这边农村宅基地的房子确权之后,也是不是算是购房套数的不算的啊?

③ 房产证上的哪个号是房产证号

房产证,也就是房子产权证。这个本本的编号叫监证字号,2008年以前的证书的话,房产证号在第一页,2008年之后办的证书的话,房产证号在第二页。

④ 苏州东山宅基地书面写了纸给对方,双方签了字,宅基地证没有改,现在能要还来吗

如果只是签订了合同,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还是有可能要回去。卖出去的房子能不能要回去,取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1.现行法律规定,农村房屋买卖只能在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

因我国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按现行法律规定,农村房屋买卖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同村/同组)进行,且买卖行为要征得村里/组里的同意。

如果房屋的买方是城里人,那就要看是什么时候卖的房。如果是在1999年之前卖的,那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不能反悔;如果是在1999年之后卖的,那买卖合同无效,是可以要求收回的。依据如下:

根据1999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更不得为其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已卖掉的房子,能要回来吗?看完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心里都有数了。如果是同村/同组人之间的买卖,买方也满足宅基地申请条件的话,那是不能要回来的;如果是城里人与村民进行房屋买卖,如果是在1999年前卖的房那不能要回,如果是在1999年后卖的房能要回。

写在最后:在某些情况下,买卖合同无效,买方是可以收回农村房屋的,法律也是支持的。但从道义上来讲,卖方还是理亏的,如果卖方因房屋升值想要重新要回自家房屋,这种情况理应给予买方一定的补偿。看到有买方反映,卖方要求按当初的原价要回房屋,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遇到这种无理要求,买方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⑤ 苏州农村拆迁政策包括哪些

苏州农村拆迁政策包括农村房屋拆迁的一般程序,相关的安置规定,以及补偿规定。农村房屋拆迁一般程序一、一般规定补偿安置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特别情况的处理:
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4、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
二、中拆迁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规定
1)、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一般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其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律师应了解,现行规定拆迁人,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3)、其他补偿: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补偿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三、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在办理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的服务中,律师应提醒当事人,这种拆迁及补偿应当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防止拆迁对当地原有工商业与就业的负面影响。补偿标准一般为: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1)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⑥ 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两证合一是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

“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是成为房地产权指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证。它是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一次大统一。在现行的房产发证制度下,从城市到农村,共有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等8 种证书。

在上海、深圳等地,一套房子只有一张证已经实施多年。以上海为例,大多数房屋只有一张绿色的“房地产权证”,这张证上载有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所有权、年限、土地的宗地图、土地性质等,包含有其他城市房产证和土地证里的内容,市民在办证时只要跑一趟房产部门就能搞定。

2004年12月1日,重庆市出台的《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将8种证书简化为了房地产权证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两种证书。登记将施行更严格的实名制。

如果夫妻没有一起将两人的姓名登记在权属证书上,登记的一方就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的转移、抵押、注销等登记,而不必再去证明自己是未婚还是已婚、是否曾离婚、当前夫妻是否为实际的财产权利人等涉及当事人隐私的事项。条例颁布之后,无论房地机构合一还是分设,都必须而且只能设立一个窗口受理当事人的登记申请。

拓展资料:

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预计于2013年下半年实施。

⑦ 农村房产证和宅基地在我名下,户口迁到其他市会有什么影响

不会的 ,不会影响你在外地买房,也不会影响卖掉农村的宅基地

⑧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与房产证关系!!!

不管是农村还是城镇的房屋拆迁,国家补偿都是要以房产证来确权的,也就是说要以版房产证作为赔偿权的依据。
广大农村地区,由于人口不集中,交通不便等因素,信息传递慢,相关职能很难对乱搭乱建行为监管到位。当发生征地占用或拆迁时,在确定合法建筑的补偿上面,房产证的记载就起到了确定合法建筑范围、确定产权权利人的作用。

⑨ 苏州地区如果拆迁:农村房屋确权如果宅基地证和户口本户主不是同一个人怎么分配

农村宅基地确权虽来然是源登记户主的名字,但是在其它情况下还是可以其它家庭成员的名字,登记非户主外的人需要按照普通的登记流程,不受非户主登记的影响。
国土部门可以把宅基地档案登记的家庭以及户口本的家庭都列为审批对象重新审批,如果本来就属于法律上的一个家庭,房子就是属于家庭共有的,这个家庭有没有宅基地使用权直接决定房子对其来说是不是合法建筑。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虽然在原则是要求登记户主的名字,但是在其它情况下还是可以登记其它家庭成员的名字的,如要登记非户主外的人也需要按照普通的登记流程进行,不受非户主登记的影响。
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享有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县级国土局是承办单位),村委会无权确定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⑩ 房产纠纷!!!1992年的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现在还有法律效力吗(江苏苏州的)

通过你复陈述的情况,现制回答如下:
1、你手中的宅基地使用证与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不同时,以房屋管理部门的登记为准;
2、如你认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有误,可以提供相应证据,要求他们进行撤销错误登记并进行变更;
3、如果房屋管理部门不同意撤销错误登记,你可以准备证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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