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为原始物权
Ⅰ 动产所有权 原始取得的概念
动产所有权以动产为其标的物。所谓动产,是指性质上不须破坏、变更而能够移动其位置的财产。与不动产所有权相比较,法律对动产所有权的内容和行使限制较少,所有人有更充分的支配权。动产具有移动性,且种类繁多,其所有权取得方法较多,是其特点。就动产所有权取得的特殊情况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善意取得 先占 拾得遗失物 发现埋藏物 添附 时效取得原始取得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财产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为根据,而直接取得 所有权。原始取得又称物权的固有取得,是指民事主体非依据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而直接依据法律规定取得物权。物权的继受取得又称为物权的传来取得,是指基于一定法律事实,依赖于他人意思表示而取得物权。我国的原始取得包括:收益、劳动生产、孳息、添附、无主财产、拾得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发现隐藏物、埋藏物、先占、善意取得、没收、征收、税收、征用。原始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①劳动生产②收益
③添附
Ⅱ 所有权具有原始物权吗
所有权具有原始物权。
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如下:
合法取得:继受取得:买卖
赠与
继承
受遗赠
互易
原始取得:劳动生产
孳息
添附:混合、附合、加工
没收、征收、税收、征用、国有化
无主财产
拾得遗失物
先占
善意取得
Ⅲ 所有权中,原始取得和传来取得的区别
1.区分的依据:是否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与意志为依据。
2.需要解决:为什么以此标准作为依据区分所有权的取得?
我们知道:物权的原始取得又称物权的固有取得,是指民事主体非依据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而直接依据法律规定取得物权。物权的继受取得又称为物权的传来取得,是指基于一定法律事实,依赖于他人意思表示而取得物权。
继受取得一般通过事件的发生或民事法律行为的实施而取得物权。继受取得正常和有效的行使往往需要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原所有人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依据,从权能的行使来看往往受制于原所有人。
3.将两者相区分,其实就是将所有权分为一般和特殊的关系,相较于继受取得而言原始取得更为单纯,而继受取得更为复杂。比如原始取得的所有人,有完全的排他的自主权,而继受取得却往往受制于原所有人的因素;又如,继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时间将密切关系到该继受人的权利行使。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往往牵扯更多的纠纷。如此区分,有助于厘清双方的内涵,更方便不同所用权取得的法律适用以及一系列问题的解决。
Ⅳ 基于事实行为取得所有权的物权取得应该是属于原始取得吧
我认为这本书的观点错了。
首先,合法建造,应当属于劳动生产的一种,是依照法律规定,在物产生时,建造者就获得了所有权。
其次,拆除房屋,将会使物归于消灭,物权也会消灭,不会产生物权的取得。
Ⅳ 基于法院判决的所有权取得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
你好,是否是原始取得或继受取得关键看取得是否第一手或不依赖于前手,法院的判决取得物权是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自判决生效时物权即变动,是不依赖于前手的意愿的,所以我认为属于原始取得。
Ⅵ 对于财产所有权,其原始取得的主要方式有( )。
AD
原始取得的主要形式包括:生产,获取孳息,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善意取得,时效取得和国家强制取得等。
1、生产
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攫取自然物,创造社会价值的过程,包括劳动生产和获取孳息。通过生产而取得产品的所有权是一种原始取得,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始取得方式。
2、先占
先占是以所有的意思表示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先占必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须为无主物;
(2)须为动产;
(3)须以所有的意思表示占有。
3、添附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新的财产,或者对他人财产进行加工形成一个新的财产的事实。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三种方式。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法律规定。
(6)所有权为原始物权扩展阅读
继受取得包含内容
1、移转的继受取得,指原物权人将物权完善地移转给新物权人。主要的原因有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继承等;
2、创设的继受取得,指所有权人为他人创设所有权以外的物权。又分为民事与行政两类方法。民事的如所有权人通过与他人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抵押合同,设立他物权,行政的主要指主管机关通过划拨或特许为法人、自然人创设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取水权等他物权;
3、特定继受取得,指对特定标的物的取得;
4、概括继受取得,指对他人权利义务全部继受的取得。
Ⅶ 物权法30条取得房屋产权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
物权来的取得有原始源取得与继受取得之分,前者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如因先占、取得时效取得一物的所有权;后者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取得物权,如因买卖、赠与取得物的所有权。继受取得又可分为创设与移转两种方式。房屋所有人在自己的房屋上为他人设定抵押权就是创设,出卖、赠与则是移转。
这两种取得方式的根本区别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原始取得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继受取得必须要有原始所有人和受领人的意思表示,即双方合意。
继受取得一般通过事件的发生或民事法律行为的实施而取得物权。继受取得正常和有效的行使往往需要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原所有人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依据,从权能的行使来看往往受制于原所有人。
原始取得也称最初取得,依这种方式取得的所有权是独立的,或者是原来无所有权,或者与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无关。法律|敎育网编辑整理一般认为,前者包括劳动生产、收取孳息、没收财产、先占、拾得遗失物或发现埋藏物在没有所有人的归属、添附以及善意取得等;后者包括征收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