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版权产权 » 知识产权意见

知识产权意见

发布时间: 2021-01-05 02:46:52

A. 对知识产权培训有何建议或意见建议

得看不同的对象,安排不同的培训课程
例如:如果要对公司高级管理层安排知识产权培训,回得著重在知识产权的战答略及运营、知识产权的价值、知识产权的商业化操作这块,如果是对公司的中级管理层,得著重在知识产权的整体管理与维护这块,如果是对公司的基层研发人员,得著重在知识产权的挖掘及技术交底书的撰写,如果是对公司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岗位,则著重在知识产权的流程管理、及与研发单位的有效沟通。

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岗位职能,得根据他们的岗位设计符合他们的知识产权培训课程,才能收到效益,否则让公司高管上一堆知识产权申请流程的细节,对高管来说一点帮助也没有.....

B. 对目前我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管理有何建议和意见

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的建议:
1、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市委、市政府加大知识产权的投入力度,引导企业开 展自主知识产权建设,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形势发展,制定 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奖励的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市场管理;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 根据联席会议章程,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在知识产权宣传、维权和执法行动中形成合力; 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全市知识产权公益服务机构的职能,做好各类维权、统计、培 训、咨询工作,实现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管理职能的有效延伸;市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进一步确定工作重点,避免相互之间的恶性竞争,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优势互补、各有侧 重,向企业提供各类知识产权服务。
2、加强知识产权服务的公益职能,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科技体 制改革力度,转变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职能,变有偿服务为公益服务,以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为主体,集中精力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工作四个一工程,实现市知识产权管理职能的有效延伸。

C. 2017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提出了哪些建议

4月20日,据媒体报道,以"创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的2017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在京拉开帷幕。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和重要支撑,知识产权保护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D. 如果有人采纳了你的意见却不在作品上标明灵感的来源那这算侵犯了知识产权吗

在网络知道上回答问题,相当于给网络打工,知识产权归网络所有。

E.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内容

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侵权产品制造地、储存地、运输地、销售地,传播侵权作品、销售侵权产品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侵权作品上传者所在地,权利人受到实际侵害的犯罪结果发生地。对有多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地的,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多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地的公安机关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对于不同犯罪嫌疑人、犯罪团伙跨地区实施的涉及同一批侵权产品的制造、储存、运输、销售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符合并案处理要求的,有关公安机关可以一并立案侦查,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二、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行政执法部门收集、调取证据的效力问题
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收集、调取、制作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检验报告、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法院庭审质证确认,可以作为刑事证据使用。
行政执法部门制作的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调查笔录,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作为刑事证据使用的,应当依法重新收集、制作。
三、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抽样取证问题和委托鉴定问题
公安机关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抽样取证,或者商请同级行政执法部门、有关检验机构协助抽样取证。法律、法规对抽样机构或者抽样方法有规定的,应当委托规定的机构并按照规定方法抽取样品。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时,对于需要鉴定的事项,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听取权利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鉴定结论的意见,可以要求鉴定机构作出相应说明。
四、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自诉案件的证据收集问题
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自诉案件,对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的证据,在提起自诉时能够提供有关线索,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调取。
五、关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同一种商品”的认定问题
名称相同的商品以及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可以认定为“同一种商品”。“名称”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注册工作中对商品使用的名称,通常即《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规定的商品名称。“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主要原料、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关公众一般认为是同一种事物的商品。
认定“同一种商品”,应当在权利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和行为人实际生产销售的商品之间进行比较。
六、关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认定问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为“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一)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仅有细微差别的;
(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
(三)改变注册商标颜色的;
(四)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七、关于尚未附着或者尚未全部附着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侵权产品价值是否计入非法经营数额的问题
在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侵权产品价值时,对于已经制作完成但尚未附着(含加贴)或者尚未全部附着(含加贴)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产品,如果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该产品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其价值计入非法经营数额。
八、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量刑问题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处罚。
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或者同一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
九、关于销售他人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问题
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尚未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六万件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三万件以上的;
(三)部分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已销售标识数量不满二万件,但与尚未销售标识数量合计在六万件以上的;
(四)部分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已销售标识数量不满一万件,但与尚未销售标识数量合计在三万件以上的。
十、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以营利为目的”的认定问题
除销售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
(一)以在他人作品中刊登收费广告、捆绑第三方作品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
(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或者利用他人上传的侵权作品,在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刊登收费广告服务,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
(三)以会员制方式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收取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的;
(四)其他利用他人作品牟利的情形。
十一、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认定问题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一般应当依据著作权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著作权认证机构出具的涉案作品版权认证文书,或者证明出版者、复制发行者伪造、涂改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证据,结合其他证据综合予以认定。
在涉案作品种类众多且权利人分散的案件中,上述证据确实难以一一取得,但有证据证明涉案复制品系非法出版、复制发行的,且出版者、复制发行者不能提供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认定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但是,有证据证明权利人放弃权利、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或者著作权保护期限已经届满的除外。
十二、关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发行”的认定及相关问题
“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
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不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等其他犯罪。
十三、关于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作品行为的定罪处罚标准问题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美术、摄影、录像作品、录音录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
(三)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
(四)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的;
(五)数额或者数量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六)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或者数量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十四、关于多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累计计算数额问题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多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销售金额累计计算。
二年内多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未经行政处理,累计数额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适用刑法的有关规定,不受前述二年的限制。
十五、关于为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供原材料、机械设备等行为的定性问题
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生产、制造侵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标签标识、生产技术、配方等帮助,或者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十六、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竞合的处理问题
行为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依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F. 什么是专利有效性意见

积特知识产权:什么是专利有效性意见?
有效性意见是对专利权利要求的法律评估,以及根据表明显而易见性或其他问题的证据而使专利或特定专利权利要求无效的可能性。
有效性意见可以帮助您确定竞争对手的专利是否可能对您强制执行,或者您的专利是否可能对其他人强制执行。

G.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在保护什么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打造国际知产争端解决“优选地”

“努力将中国法院打造成当事人信赖的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陶凯元表示,《意见》的出台是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陶凯元认为,要想成为“优选地”,依靠的是高水平的审判质效。《意见》以审判体系现代化、审判能力现代化为两大抓手,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努力造就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并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他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为例表示,该院目前有30%的案件为涉外案件,其中就有许多为双方当事人均涉外,“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境外的当事人、权利人比以往更加愿意选择到中国,尤其是到知识产权法院进行诉讼。”

据介绍,最 高人 民 法 院也通过各种对话平 台,积极参与和引导国际知识产权治理规则创设和修订,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国际规则。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负责任大国形象进一步提升。

H.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保卫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I.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版法律若干问题的权意见》的通知。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J. 专利答复oa是什么意思

oa答复就是国家知识产权审查意见书的答复,专利申请提交后,在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过程中,由于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专利法或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审查员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需对审查员指出的缺陷或问题陈述oa意见或对申请文件进行相应修改,指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被视为撤回。

在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可能会多次收到oa审查意见通知书,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将直接影响到专利申请的过程及结果,如果经多次陈述意见或修改后,缺陷或问题仍然存在,则专利申请将被驳回。因此专利oa答复是非常重要的,为了使得专顺利地完成oa答复,专利人需要想尽一切可行性的方法。

专利遇到oa答复莫过于是自己的专利不符合专利的三性特征,或者是专利有他人针对专利人提出的相关异议,但是不管怎样专利人一旦遇到专利审查意见是时候就要好好的做好oa答复,假如没有做好oa答复将直接影响专利申请的成功,或者说,直接导致专利撤回,申请不通过。

(10)知识产权意见扩展阅读

专利审查的内容主要有:

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

3、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4、是否具有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条四款所规定的实用性;

5、说明书是否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要求充分公开了请求保护的主题;

6、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新颖性与创造性;

7、权利要求书是否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六第四款的规定,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保护的范围,独立权利要求是否表述了一个解决技术问题的完整的技术方案;

8、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和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9、分案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0、权利要求书是否没有单一性;

11、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还需要审查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五的规定。

热点内容
美发店认证 发布:2021-03-16 21:43:38 浏览:443
物业纠纷原因 发布:2021-03-16 21:42:46 浏览:474
全国著名不孕不育医院 发布:2021-03-16 21:42:24 浏览:679
知名明星确诊 发布:2021-03-16 21:42:04 浏览:14
ipad大专有用吗 发布:2021-03-16 21:40:58 浏览:670
公务员协议班值得吗 发布:2021-03-16 21:40:00 浏览:21
知名书店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9:09 浏览:949
q雷授权码在哪里买 发布:2021-03-16 21:38:44 浏览:852
图书天猫转让 发布:2021-03-16 21:38:26 浏览:707
宝宝水杯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5:56 浏览: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