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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是对所有权的登记

发布时间: 2021-01-05 06:44:15

1. 什么叫不动产登记.

房屋做不动抄产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公示手段。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你买房子没有进行过户等不动产的产权登记,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属于你。
说白了还是房产证,只不过换了一个更确切的名字,增加了对一个人多套房的登记和查询功能

2. 最高法物权法司法解释 明确如何解决不动产登记与确权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今天发布,共22个条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依据《解释》,对发生争议的不动产物权归属的最终判断,应当依赖于对原因行为或基础关系的审查,而不全依赖于不动产登记簿。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实践中,出现了民事、行政审判部门互相推诿以及民事裁判与行政裁判冲突的现象。

针对这一情况,《解释》作出了明确,最高法民一庭庭长程新文分析:因为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买卖、赠与、抵押是否生效等发生争议的,由民事诉讼来解决;涉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它的行为本身是否合法、程序是否有错误,就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

当然了,在涉及登记的行政诉讼中,如果当事人提出将民事争议一并解决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审理。

依据《解释》,对发生争议的不动产物权归属的最终判断,应当依赖于对原因行为或基础关系的审查,所以,在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自己是真实权利人的情况下,法院应当支持他的诉求。

程新文解释,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的一种公示方式,不能把不动产物权登记理解为国家对不动产物权关系的一种干预,解释为行政权力对不动产物权的授权或确认。

有记者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不再封闭建小区,小区道路将公共化,会不会与现行《物权法》规定相违背?程新文分析,政策上升为法律需要一个过程。

“党的政策、国家的政策上升为法律,是立法机关要做的事情。当国家政策和法律产生相互影响的时候,我们会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妥善处理好相关的纠纷,我们司法机关执行法律和执行国家政策,目标是一致的”。

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的情况下,应当支持其诉讼请求。

(2)不动产登记是对所有权的登记扩展阅读

实践中,有观点认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未经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就不能取得及享有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争议涉及到登记就应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于是,实践中就出现了民事、行政审判部门互相推诿以及民事裁判与行政裁判冲突的现象,这不仅徒增当事人讼累,也有损司法的权威和公信。针对这一情况,《解释》从两个方面作出规定:

一是在案件的受理上,规定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民事审判部门应依法予以审理。

二是从诉讼中不动产登记簿证明力的角度,规定对发生争议的不动产物权归属的最终判断,应当依赖于对原因行为或基础关系的审查,故在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的情况下,应当支持其诉讼请求。

3.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是不动产物权的什么和什么制度

事实上,早在6年前,《物权法》首次提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但此后一直处于停滞状态。直到2013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中再次表示将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制度又为何需要统一?对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选择,我国应当考虑哪些因素?如果无法解决上述问题,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功能就无法得到有效的发挥,本文总结了目前国内学者的观点,试图探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出路所在。

一、不动产以及不动产登记

动产与不动产,是近现代民法体系对于物所作的一种重要区分,其最早可以追溯至罗马法时期。不动产是指在一定的空间上占有有形的固定位置,移动后会影响其经济价值的物。现代民法理论和立法活动关于不动产与动产的分类方法,都是先确定不动产的范围,然后再以排除的方式确定动产的范围。如,我国《担保法》第9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包括耕地、建设用地、林地、草原、水面、荒山、荒地、滩涂等。定着物,有时又称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具有连续性、不能移动,且在一般社会交易观念中也将其视为具有独立完整的经济价值的物。

不动产登记是指依法被授权的国家登记机构根据登记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的程序,将不动产物权产生、变更、转让、消灭的物权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登记簿上,并供公众查阅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的内容主要是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不动产登记范围大致如下: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登记)、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抵押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林地所有权登记、个人使用的林地使用权登记、林木所有权抵押登记、探矿权登记、采矿权登记等。

4. 不动产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有什么区别

房产证与不动产证区别: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草原、林地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与不动产证的区别:原本,购房者买房后办理产权证,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今后,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房产证”将逐渐换发成“不动产证”,如果全国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对楼市进行全面摸底。其实除了《房产证》,还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林权证》、《海域使用证》等证书以后都不再颁发,将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5. 不动产统一登记都登记什么

一、什么是不动产?不动产登记是什么?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光是房屋等建筑物的所有权,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海域使用权等等法律规定的关于“地权”的使用,都是《不动产登记》所规定的“不动产”的登记对象。因而,和很多人印象里的观念不同的是,这一次执行实施的《不动产登记》中,对于不动产的界定有着清晰的界定。不动产并非只是指个人名义下的房产,所谓的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房屋、林地”等定着物(与土地相连,但并非土地的组成部分)。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也于2015年3月1日落地实施。

二、不动产登记需要登记些什么?

这次执行实施《不动产登记》内容,与其说是和国际接轨,倒不如说是法规上对于相关物权登记的精简,将以往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林权证逐步淘汰。通过一个《不动产登记》,集成一系列有关“土地和房屋”的物权登记。

不 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以及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和其他相关事项都会计入不动产登记 中。对于登记的机构来说,登记不动产权的相关信息都会统一记录到《不动产登记簿》中,《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着所有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三、不动产登记有什么影响?

未来,就如同每个人身份证信息所记录的一样,《不动产登记簿》所登记的信息便是每个人的不动产信息情况。通过《不动产登记簿》,登记机构就可以实现全国联网式的不动产管理。

社会上不少人对不动产登记有误解,实际上,不动产登记的实施是让原本比较繁琐的房地产登记变得简便。不动产的登记一般包括三个流程,即权利人申请、登记机构 受理、登记和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一般而言,个人完成不动产登记需要30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之后,可以有效全面地保障个人房产等使用权利益。对于农村 家庭的保障更为明显,例如对于农村耕地、林地、宅基地的登记,不动产一般登记在户主名下,明确了权利。

至于不动产登记对于当前房价的影响,无论是专家还是房地产市场机构,不少人认为不动产登记并不会对房价产生明显影响,房价波动的根本原因在于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变化,与不动产登记这一政策没有明显关联。

总体来讲,不动产登记制度一方面能够有将房产信息公开,避免了房产信息不透明的弊端,有效避免“房叔”“房姐”的产生;另外,统一登记制度极大的促进房地产市场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炒作市场向使用市场的转变。从房产税来看,统一登记制度可以对全国范围内多套住房拥有者的梯级征税变成可能。加重持有环节的经济成本,可以将投资者与炒作者踢出住房交易市场。

希望这个回答对你有帮助

6. 房屋的所有权取得一定要登记吗

不一定,比如通过继承、法院裁判文书确定、农村自建房等,都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如果要想对外转让,就得先登记,登记之后才能转让。

7. 不动产登记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一样吗

原本,购房者买房后办理产权证,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专证。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属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

8. 不动产登记是指所有房屋都要登记吗

不动产登记是指所有有产权手续的房屋等都要登记~

9. 不动产登记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内害关系人申容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1][1]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2015年3月1日落地实施。[1][2]
2016年1月21日, 中国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等各种不动产权利的登记都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
2017年4月,国土部办公厅印发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在确保登记资料移交到位、人员划转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3][4]
2018年3月起,我国正式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工作。[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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