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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版权税

发布时间: 2021-01-05 10:50:27

『壹』 关于著作权转让税收标准是如何规定

著作权转让税收标准是如何规定?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作品的作者却不一定是享有著作权的人,有可能是法人或其它组织。著作权可以通过继承、转让、买卖、赠送等手段获得。那么著作权转让的税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著作权转让税收标准是如何规定著作权转让税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六)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同时条例还明确规定,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800元(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下)或者20%(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上)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002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著作权,免缴营业税。

『贰』 软件著作权怎样能合理避税

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以通过办理以下几点税收优惠政策,合理专避税:
1、技术合属同备案减免营业税,现在涉及到营改增的企业减免增值税
2、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减免企业的所得税
3、申请软件产品登记减免增值税
4、申请软件企业认定减免所得税
申请软件著作权主要是为了申请高新 双软企业。可以享受三免两减税收优惠。

『叁』 软件著作权税法允许摊销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依据《财税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企事业单位购入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肆』 转让著作权征什么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六)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内个人提供专利权、商容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同时条例还明确规定,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伍』 个人转让著作权所得税如何计算

个人转让著作权所得税如何计算?个人转让著作权所得税的计算方式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转让著作权所得税如何计算一、个人转让著作权所得税如何计算?个人转让著作权所得税的计算方式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规定: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因此,个人转让著作权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三、著作权转让的特征1、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因创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与作品相关的人身权利。这种人身权与作者的人格利益紧密相关,具有永久性、不可剥夺性,自然不能转让。因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转让的对象只能是《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的相关权利。2、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自权利人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即成为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从而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但是,这种权利主体的变更不同于财产法中的权利主体变更。在财产法中,财产所有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不可能对同一标的物享有独立的权利,所有权人转让了其财产即丧失了权利主体资格,而受让人成为财产的所有人。在著作权法中,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可能对同一作品各自分享利益。当然,如果权利人转让作品财产权的全部,受让人则是全部著作权主体;如果权利人转让的是作品部分财产权,受让人则是部分著作权的主体。3、著作权的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一般来说,作品应附着一定的载体,载体既是所有权领域的客体物,又包含着著作权领域的作品。但著作权的转让所涉及到的是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个人转让著作权是需要依法缴纳所得税的,不同档位的金额有不同需要缴纳所得税的标准的。需要注意的是,转让个人著作权意味着该作品的主体、使用权、以及对象都发生了变更,是一种有着一定风险的行为,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避免产生法律纠纷

『陆』 版权税是什么意思 是一种税赋吗

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稿费,实际上包括了各种通过文字作品来获得的报酬。不光是报纸书刊用的文字,也包括了诗歌、戏曲、影视、广播等。
版权税是出版方向作者支付报酬的一种形式。这里面有一些模糊概念。包括国家出版局的文件。由于税收只能由国家权力机关来征收,所以正确的叫法应该是版权费。如果是税,那一定是要上交国家的。从稿费中扣除的费用,则是出版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替国家扣除的作者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通常将稿费作为一次性收入,按其总额的20%代收上交税务部门。以下是国家出版局关于稿费的有关规定,供您参考。

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1999)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字作品作者的著作权,维护文字作品出版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字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只适用以纸介质出版的文字作品。

第三条 除著作权人与出版者另有约定外,出版社、报刊社出版文字作品,应当按本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四条 支付报酬可以选择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或版税,或一次性付酬的方式。
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字数,以千字为单位向作者支付一定报酬(即基本稿酬),再根据图书的印数,以千册为单位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即印数稿酬)。作品重印时只付印数稿酬,不再付基本稿酬。
版税,指出版者以图书定价×发行数×版税率的方式向作者付酬。
一次性付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质量、篇幅、经济价值等情况计算出报酬,并一次向作者付清。
通过行政手段大量印刷发行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国家规划教材、法律法规汇编、学习或考试指定用等作品,不适用版税付酬方式。
报刊刊载作品只适用一次性付酬方式。

第五条 图书出版者出版作品,应在出版合同中与著作权人约定支付报酬的方式和标准。

第六条 基本稿酬标准

(一)原创作品:每千字30-100元
(二)演绎作品:
1.改编:每千字10-50元
2.汇编:每千字3-10元
3.翻译:每千字20-80元
4.注释:注释部分参照原创作品的标准执行。
出版者出版演绎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原作品巳进入公有领域之外,出版者还应取得原作品著作人的授权,并按原创作品基本稿酬标准向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七条 支付基本稿酬以千字为单位,不足千字部分按千字计算。
支付报酬的字数按实有正文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末尾排不足一行或占行题目的,按一行计算。
诗词每10行作一千字计算。每一作品不足10行的按10行计算。
辞书类作品按双栏排版的版面折合的字数计算。
非汉字作品,一般情况按相同版面相同字号汉字数付酬标准的80%计酬。
报刊刊载作品,不足五百字的按千字作半计算;超过五百字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算。

第八条 印数稿酬标准和计算方法
每印一千册,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支付。不足一千册的,按一千册计算。原创作品和演绎作品均按基本稿酬的1%支付。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年累计中数超过10万册的,对超过部分按基本稿酬的0.2%支付;通过行政手段大量印刷发行的国家规划教材、法律法规汇编、学习或考试指定用书等作品,年累计超过10万册的,对超出部分按基本稿酬的0.3%支付。

第九条 版税标准和计算方法
版税率:
(一)原创作品:3%-10%
(二)演绎作品:1%-7%
出版者出版演绎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原作品巳进入公有领域之外,出版者还应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并按原创作品版税标准向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十条 一次性付酬标准
一次性付酬标准可参照本规定第六、第七条规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采用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付酬方式的,著作权人可以与出版者在合同中约定,在交付作品时由出版者预付总报酬的30%-50%。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作品一经出版,出版者应在六个月内付清全部报酬。作品重印的,应在重印后六个月内付清印数稿酬。

第十二条 采用版税方式付酬的,著作权人可与出版者在合同中约定,在交付作品时由出版者向著作权人预付最低保底发行数的版税。作品发行后出版者应于每年年终与著作权人结算一次版税。首次出版发行数不足千册的,按千册支付版税,但在下次结算版税时对已经支付版税部分不再重复支付。

第十三条 图书出版者出版作品,没有与著作权人签书面合同,或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没有约定付酬方式和标准,与著作权人发生争议的,应按本规定第六条或第九条规定的付酬标准的上限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不得以出版物抵作报酬。

第十四条 出版社对其,除合同另有约定。

第十五条 出版者已与著作权人签订出版合同,由于非著作权人原因导致作品未能出版 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出版者应按合同约定使用作品付酬标准的 60%向著作权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作者主动向图书出版社投稿,出版社应在六个月内决定是否采用。满六个月,既不与作者签订合同、不予采用又不通知作者的,出版社应按第六条规定的同类作品付酬标准平均值的30%向作者支付经济补偿,并将书稿退还作者。

第十七条 报刊刊载作品,应在刊载后一个月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报刊刊载作品,未与著作权人约定付酬标准的,应按每千字不低于50元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十八条 报刊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应按每千字50元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付酬。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纯理论学术性专业报刊,经国家版权局特别批准可适当下调付酬标准。报刊转载、摘编其他报刊上已发表的作品,著作权人或著作权人地址不明的,应在一个月内将报酬寄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代为收转。到期不按规定寄送的,每迟付一月,加付应付报酬5%的滞付费。

第十九条 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基本稿酬标准为可变标准,国家版权局将根据国家公布的物价涨落指数和书价涨落情况,不定期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条 作者自费出版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一条 出版社、报刊社可根据本规定,视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本规定的付酬办法,并报国家版权局备案。少数享受国家财政补贴或情况特殊的出版单位,经国家版权局特别批准, 可适当下调付酬标准。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国家版权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1999年6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的有关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同时废止。

『柒』 著作权转让的税收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著作权转让的税收标准是怎样规定的?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作品的作者却不一定是享有著作权的人,有可能是法人或其它组织。著作权可以通过继承、转让、买卖、赠送等手段获得。那么著作权转让的税收标准是怎样规定的?著作权转让的税收标准著作权转让的税收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六)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同时条例还明确规定,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二、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 800元(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下)或者20%(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上)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002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著作权,免缴营业税。著作权转让的税收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捌』 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吗

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吗,个人转让著作权也是一种文化传播,国家大力支持文化传播,提倡文化作品的创作及传播。那么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吗?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吗?著作权法中还提到关于共同完成著作的共有产权以及著作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细分为:发表、署名、修改、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以及网络传播权;可进行二次创作的有改编权、翻译、汇编权;著作权权利人该享有的其他著作权权利。著作权人可以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著作权的权利,但必须符合著作权权利法之规定。我国营业税有关法律条例指出转让著作权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以及增值税。法律上是这么指出的:根据我国全面开展营改增试点通知〔2016〕36号附件过度政策规定以下项目免征收增值税;1、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2、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3、残疾人福利机构的服务4、婚姻介绍服务5、殡葬服务6、医疗机构医疗服务7、提供给勤工俭学学生的服务8、农耕的培训服务9、博物馆等特殊公开展览的门票收入(第一道门票)10、宗教寺庙举办特定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11、个人销售自建自住房12、个人转让著作权的

『玖』 著作权出售应交什么税

应该缴纳营业税。参考资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指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转让著作权,相当于转让该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如果购买单位在境外,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应税行为,可以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境外公司购买该软件著作权后,此后通过转让方式在境内使用,则应对境外单位征税,境内单位应扣缴境外公司的营业税。

『拾』 软件著作权转让税率的规定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转让税率的规定,从事软件工程行业的人中,大多数都是通过自主研版发软件并通过相关部权门的认证才可正式面向市场。那么软件著作权转让税率的规定是什么?软件著作权转让税率软件著作权转让税率的规定:2016年5月1日起个人转让著作权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转让著作权按转让特许权使用费征税适用适用税率为20%,具体计算方法为,转让收入800元以下的免税,超过800未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后按20%征税,4000元以上的扣除转让收入的20%后,按20%交税。发票代开流程为,根据纳税服务规范要求提供身份证明转让合同履行纳税义务后开具。提供资料可能各地有所差异,但大同小异。软件著作权转让税率的法律依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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