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在别人名下
如果对方有土地证、房产证,可以双方同时提交申请,楚剧相关身份证明,转让协议,交易水肥等
② 农村土地能否用买卖制转到对方名下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抄》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民法通则》第80条也规定,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但是,《宪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又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这里的土地使用权应包括国有和集体两种。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务院已以第55令的法规形式明确规定转让的条件、转让的范围、转让办法;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至今还没有一部相关的法规。但新的《土地管理法》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并为今后出台相关的实施办法埋下了伏笔。特别是新《土地管理法》提出了“用途管制”概念,为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大开方便之门。从资源保护的角度理解,用途管住了,一切就管住;用途管不住;一切都完蛋,任你如何流动,政府只管纳税、收费;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资源的最高明手段。
如果与原房主产生纠纷则可带齐尼买房的相应证件去有关部门投诉,过户这个一般情况下很难过。但是你有关系就OK了(潜规则吗O(∩_∩)O~),
③ 土地确权到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吗
土地确权到谁的名下,土地也不归个人所有。因为我国的土地为国家和集体所专有,个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属,即确权到谁名下,谁就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3)土地使用权在别人名下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④ 我的土地使用权者是我本人的名字 然后我成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可以把我名下的土地变更到公司名下
不能变更。
⑤ 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吗有什么利弊
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故,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
二、这块地如果在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内,如果在公司名下,每年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增加营业成本。如果该公司处于停产或土地闲置的状态,无异于是一个大包袱。那就不如转让了好,既可以甩掉包袱,又可以增加收入,多一部分流动资金。
这块地如果转让给个人,你的意思好像是转到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吧。其好处是成为个人财产了,公司第财产减少了。
但要注意转让价格的公允与否:如果价格公允,公司要缴纳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个人要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契税、印花税。
如果价格不公允,或无偿赠与,或以其进行利润分配,或股东分红,税收方面还要增加一个股东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三、这个问题时继承的问题:
在个人名下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如果不是遗嘱继承,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和份额,分别继承应得土地使用权。
在公司名下,传承下去的就不是土地使用权了,而是被继承人(也就是公司的股东)的股份。土地使用权是公司财产,不能直接进行继承。
建议:为了继承,给子孙留点资产,就缴税,将土地使用权转移到个人名下吧。但不要少缴税或不缴税,造成偷税的嫌疑。
(5)土地使用权在别人名下扩展阅读: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⑥ 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登记在县人民政府名下
县政府用地,一般都是办公用地,这在获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通常用划专拨方式来获属取。至于登记,只要看谁代表乙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果是县政府,当然要归在县政府名下。
还有,就是已经出让出去的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如转让到县政府名下,登记时就可以。
暂时能想起来的就这些了。
⑦ 以公司名字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想把该权转到为法人的个人名下属于转让吗要交税吗
走过户程序,必然是要交税的,而且公司名下房屋出售,税点会高出一部分!
⑧ 我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一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变到子公司名下,然后把子公司的法人改为别公司的了。
这就要看复当时你的企业和制“国土资源局”签订的这块土地的使用性质和合同约束条件而定了。
1.如果你们的合同没有约束你拿到的这块土地“明确”的使用用途,则你述说的情况就不受合同的约束。你就可以收这个企业打给你的钱。
2.如果合同约束了,这块土地只限于你的企业做“特定范围、特定项目”专用,并不容许它用和转让。则,你的这个行为就违背了原合同的资源了,则你和这家企业签订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当然了钱你也不要收了。
3.你又想收钱,又不想违法、违约。那就可以采取“两全之美”之计。
如:你与你要收钱的这家企业“成立一个新的联合体”。明面上是你的企业,你的子公司,暗地里是这家公司全权负责,独立控股。
(通俗的说,就是钻法律上的空子。这就要看你的智慧了)
⑨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怎么查
带自己的身份证,去国土局的地籍科,申请查找。可以将你的档案调出来,并且还可以复印。现在还没有政府网站可以查询。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9)土地使用权在别人名下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