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高晓松
发布时间: 2021-01-05 12:55:05
① 高晓松提到的 著作权法 修改草案 到底怎么回事
这两条完全使得来创作者处于自被动地位。3个月后,谁想用这作品只需备案交点钱就行了。用刘欢的话说就是“你(指著作人)拿了钱了还废什么话,我想在厕所放你的歌你都管不着……这将对整个唱片业和音乐行业将是灭顶之灾”。
用老百姓的话来解释就是:你辛辛苦苦写一个作品出来,三个月后这作品只能象征性的拿到一点被备案的费用,然后谁都能用,如果是好听的歌人家拿来翻唱赚钱,跟你创作者一分钱关系都没有。
这就严重打击了创作者的创作热情。人家会想:靠,老子辛辛苦苦写出来的歌,你丫嗓子好唱出来好听赚钱了,跟我一毛钱关系没有。凭什么啊!
有人说这有利于传播,但这是另外一个范畴,这里讨论的是“著作权”,也就是这个作品是谁的孩子,以及谁来监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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