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雪忠知识产权管理
① 有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事例
华为事件的赢家是谁?
就这个事件而言,真正的赢家其实既不是华为也不是沪科,无论他们谁最后取得了官司的胜利。或许你觉得奇怪,为什么会出现这个局面呢?其实很简单,华为作为国内国际的一个知名公司,面临这样一个诉讼,本身就是对其企业形象的一个损害,更何况还有思科诉华为的事件在先,这对华为而言,即使赢得官司,负面的影响是深远的。而对沪科而言,由于部分当事人已被羁押,问题肯定是可以最终水落石出的。但在短时间内就可以研制出华为倾数千人之力的高端科技,多少听来有点天方夜谭。稍微有点理性的人应该可以看出其中的端倪,奇迹是不可能这样诞生的。
而由于沪科是被UT思达康收购的,因此我们不难发现,原来幕后的大鳄在这里。单凭沪科的实力又怎么是华为的对手,因此才有撑腰的出现。收购后带来的利益是必然的,而且也确实在有关项目中取得了胜利,这本身就是一种利益的攫取。借鸡下蛋,这种做法多么巧妙又富有创造力?但遗憾的是这无疑于嗟来之食,对自己,对他人难道不是一种伤害?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越来越重视,这样的行为也必将被同行所不耻。
通过这次事件,我们很容易地就发现UT思达康的谋划。收购沪科在光网络设备上可以用最短的时间获得部分市场份额,并且利用这次事件还可以打击华为。至于知识产权纠纷,即使败诉,也是沪科所为,UT完全可以一推干净。显然,无论如何说,UT都是一个最大的赢家。从目前来看,这场官司是华为和沪科的官司,应该说和UT是没有关系的,按照正常情况,UT是没有必要搅到这场是非里面来的,在一些情况不明的情况下,UT应该静观其变。但UT并没有沉默,而是出来为这三个人说话,很容易让人想到有某种商业利益在里面。
UT是一家发展非常快的企业,发展快主要靠PAS产品,由于PAS产品目前在中国已经开始走下坡,UT迫切需要新的产品来支撑公司的发展,而光网络产品就是其中一项,光网络产品在中国一年的销售约120亿人民币,UT有了这类产品,就可以实施产品的多元化和公司的持续发展,因此UT需要获得光网络技术。收购沪科是UT的一项策略,可是在涉及到知识产权纠纷的时候,按照常规,UT本来应该向沪科索赔的,但UT并没有这样做,因此,也就不能不让人揣度和思谋其中是不是有什么门道了。
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数字信息的流通非常方便,成本很低,有时甚至不需要成本。如果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信息商品一旦被开发出来,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可以瞬间传播到世界各地。因此,信息商品的产权比物质商品的产权更加难以确定和保护。尤其在近几年关于知识产权的纠纷越来越多的时候,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更显得刻不容缓。
目前,高新技术产业在世界范围内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也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机遇。近几年来,我国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始终保持了高速度发展的态势,充分体现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当前,我国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已基本完成了创业阶段主要任务,初步建立了适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新型管理体制和市场推进机制。随着全球性科技竞争和人才竞争的空前激烈,国家高新区将从主要依靠优惠政策逐步转移到科技创新求发展的路子上,发挥在区域经济中的辐射作用。而这就需要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做后盾,如果没有这项制度做保护,创新发展谈何容易?
在国家科教兴国和促进科技创新政策的指导下,我国通过兴办科技工业园区,使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取得了令世人注目的成就。以联想、华为、中兴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迅速崛起。但是我们对取得的成绩应当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和世界上的发展国家相比,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总体上仍然还处在弱势地位,要通过科技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营造出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其中包括建立一个完善和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已经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善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在与高新技术产业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方面,我国政府和立法机关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但这还远远不够,还应该不断地加强,尤其是在出现侵犯知识产权的行经时,一定要坚决打击,决不姑息。
竞争是创新的一种首要驱动力,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就是鼓励竞争。中国IT产业要获得进一步的发展需要创新,必须保证创新企业的市场利益,同时也要给技术跟进者留下合法地利用已有技术成果的余地,从而形成良好的竞争环境,促使企业不断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对于企业本身来说,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利用知识产权增强市场竞争力,如果对知识产权不能得到切实的保护,那么企业的创新将很难落到实处,不劳而获投机取巧的问题更会接踵而来,华为事件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事态的发展以及最终的调查必然会水落石出。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如何才能够避免发生类似的关于知识产权的案件。
卡拉OK用MTV版权收费
2006年11月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版权局对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上报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予以公告。根据该标准,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该标准的出台,揭开了卡拉OK版权收费的序幕,意味着卡拉OK不再有“免费午餐”。
、五教授公益请求宣告飞利浦一项DVD专利权无效
2005年底、2006年初,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张平、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单晓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朱雪忠、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徐家力等五位知名教授针对3C专利池中以飞利浦公司为权利人的“编码数据的发送和接收方法以及发射机和接收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号19951924133)分别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2006年12月10日,五位教授与飞利浦公司签署联合声明,飞利浦最终决定将该项专利从3C DVD专利联营许可协议之专利清单中撤出,并表示对此项中国专利不再主张权利,五位教授同意撤回对该项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该案的和解有助于推动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构建,对我国企业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
《上海宣言》倡导各国携手应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2006年3月31日至4月1日,公安部、国家保知办在上海联合举办“2006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来自国际刑警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盟,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日本等国的300余名国内外代表参加了论坛,一致通过了《2006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上海宣言》,倡导各国执法机构、工商界更加紧密地联合起来,共同制定更加适宜的合作策略和计划,携手应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这一全球化问题。
中国政府对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和统一部署
200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国办发 〔2006〕22号),全面规定了近两年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等。根据纲要的统一部署,各地纷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呈现新的局面。
2006年2月,国家保知办联合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药监局、知识产权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等11个部门以及高法院、高检院发布《2006′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明确我国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工作任务。该计划涉及立法、执法、机制建设、宣传、培训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企业自律、为权利人提供服务和专题研究等9个方面内容,共160项措施。截至2006年底,这些计划全部得到执行,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好评。
② 专利价值评估指标体系与专利质量之间的关系
在专利价值评估研究中,如何建立科学的专利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估模型已成为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的热点。通常将影响专利价值的因素归为四大类:技术因素、市场因素、竞争因素和法律因素,通过对
诸影响因素及作用机理的分析,建立专利价值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模型,代表了专利价值评价的主要研究方法。然而,目前指标法所建立的专利评价指标体系多数仅停留在理论层面,或由于指标难以获取而缺乏
数据支持,基本上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如何针对专利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有效分析模型是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从专利技术价值、市场价值和权利价值3个维度,尝试建立具备实务可操作性的专利价值评估指标体系,以技术价值评价指标为基础,建立专利技术质量评价模型,并首次对大样本和真实专利数据进行专利技术质量评价,同时采用韩国三星公司42项核心专利为对比样本,提供了一种实务可操作的、定量化评价专利技术质量的方法和工具。
1、专利价值评估指标体系及模型研究综述
1.1专利价值评估指标体系及模型
美国知识产权咨询公司CHI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联合开发了全球第一个专利指标评价体系,用于评价公司或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并以此指标体系为基础来评价公司的无形资产价值。
CHI专利评价指标包括专利数量、专利平均被引用数、当前影响指数、技术实力(专利数量×当前影响指数)、技术生命周期、科学关联性和科学强度(专利数量×科学关联性)7个指标。其中,技术实力和科学强度指标是复合指标。在CHI专利评价指标的基础上,研究者对专利价值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大量研究,主要可概括为两大研究路线:①专利价值影响因素及作用机理。大量研究表明,影响专利价值的变量主要有:专利生命周期、专利保护范围、专利创造性、专利可替代性、专利研发投入、专利权人特征、专利法律特征等。上述研究针对影响专利价值的单一变量和多变量,分析了各种变量对专利价值的影响机理,然而并未以多变量为评价指标建立具体专利价值评估模型;②专利价值评价指标及模型。基本思路是从影响专利价值的四大要素:技术、市场、竞争和法律出发,构建专利价值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模型计算方法主要采用专家打分法、层次法、决策树法以及模糊综合评价法等。万小丽和朱雪忠从技术、市场和权利角度构建专利评价指标体系,共包含17个评价指标,利用层次法和模糊综合理论建立评价模型。2012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国技术交易所联合出版的《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操作手册》,从专利法律价值、技术价值和经济价值角度建立专利价值分析指标,共包含18个评价指标,并通过专家打分法计算专利价值度(0~100)。然而,上述专利评价指标体系均存在多数指标难以量化的问题,基本上都是从定性角度来研究专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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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西南政法大学的知识产权法怎么样
西政今年开设了知识产权班,明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这个事国家重点社科项目的!具体怎么样不是很清楚,但是学校很重视。民商法学院有不少好的研究知识产权的老师。
总体上,西政的诉讼法很强,刑诉和民诉都非常的好,另外经济法全国排名第一的。
最后一句,我是西政的学生,以上说法比较客观
还有,中南的你们太、、、、、、、、、、、、
简单放一个年轻老师的资料
曹兴权,1971年7月出生于四川蓬安。2000年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获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民商法学专业商法方向博士学位。2004年9月至2006年9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公司法研究。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商法教研室教师,于2 004年、2007年分别晋升副教授、教授。 长期从事民商法的教学与研究,对公司法、合同法、金融法的理论与制度实践有比较深入的认识。公开发表论文20多篇;出版学术著作《公司法现代化:方法与制度》(法律出版社2007)、《保险缔约信息义务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参编教材4部;主持或参研国家、省部以上课题7项。 在教学中,极力推崇法律实践教育,努力践行“法律学习生活化、基本理论通俗化”的理念,引MBA案例进入课堂教学,推行以“学生参与的全面性、教学开展的组织性、教学内容的系统性”为特征的“实践教学课堂化”的实践教学模式。 2005年获霍英东基金青年教师奖教学类三等奖;2005年获西南政法大学优秀教师奖;2007年获西南政法大学师德先进个人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