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权拆迁
⑴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拆迁了怎么办
1、房屋拆迁是由征收人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被征收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只有使内用权的第三方不直容接与征收人有法律主体关系。
2、房屋拆迁会造成使用权灭失,造成一定的损失,这是使用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可以按原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合同中未明确表明的事宜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⑵ 什么样房子没有拆迁补偿只有使用权
你说的就是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临时占地建的房,这样的房子有使用权,严格的说,是没有拆迁补偿的。但在一般情况下,通常也都会给些建筑成本钱儿。
⑶ 什么是使用权房屋 及其动迁补偿求答案
1、使用权房屋:
使用权房按产权归属可以分为两种:单位产权的使用权房和房管所产权的使用权房。前者大都是原产权单位按照过去的政策,以福利分房的形式分给职工居住使用。
因此对于单位产权的使用权房,买方应当询问原产权单位的意见。对于使用权房房主来说,使用权房为单位或房管所所有,与使用权房主是长期租赁关系,在遇到房屋拆迁时,使用权的房屋在变成产权房后,能获得补偿款。
2、动迁补偿:
根据《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住宅房屋拆迁时,货币补偿金的20%支付给被拆迁人,80%和增加的建筑面积补贴支付给房屋承租人,除承租人外其他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房屋的承租人以租赁证记载为准与户籍登记无关。
由于使用权房的产权不属于个人,产权状况通常比较复杂,办理手续时,一定要查清房屋的权属情况,看看是否有抵押或者同住人,以免未来出现麻烦。
由于使用权房的特殊性,外地户口是不能购买使用权房的,更无法通过使用权房实现落户的目的。同时,由于购买使用权房的购房者并不拥有房子的全部权属,所以购买使用权房是无法办理银行贷款的,这也要求购房者必须在买房之前准备好全额房款。
(3)房屋使用权拆迁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在购买使用权房时一定要问清产权归属,在过户时应当要求公房的原承租人亲自到房地局交易大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修改户主姓名,不得委托办理。另外由于使用权房的“房本”没有防伪标志,即使正规租赁合同的盖章也特别简单,因此购房者应与原单位确认,以防“房本”造假。
2、房屋置换合同签订以后,现任房主将拥有原房主对使用权房拥有的权利,意味着如果房产置换后使用权房拆迁,新房主将成为补偿款的受益人。因此房产置换前,新老房主、尤其是老房主要考虑清楚是否已经放弃未来获得拆迁补偿款的权利,以防日后追悔莫及。
3、使用权的房子按使用面积计算,客户一定要对照房本的面积来计算。一般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为建筑面积,但是使用权的房子一般按照使用面积计算,在具体交易的时候可以进行实际测量。
4、不论购买还是置换使用权房,都一定要核实清楚之前的各项费用,如房租(物业费)、供暖费等是否缴交清楚,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5、购买使用权房要更加注意防范资金风险。因为产权关系相比更复杂,权属能否转移也留有更多的潜在风险。
⑷ 房屋拆迁后,该如何确认宅基地的使用权
根据房屋拆来除的原因不同,原有宅基源地使用权的归属也不同。具体说来:
(1)若因新建房屋而拆除旧房,其不需要再重新申请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可以在拆除旧房后原有的宅基地上盖新房,农民仍旧拥有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2)若因搬迁而拆除房屋,农民未搬迁到另外的村组或乡镇而拆除原有住房的,宅基地的使用权赖以行使的依据——房屋已不存在,拆除后腾出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而丧失,原有的房主不再享有对该块土地上的使用权利,更不能将宅基地转租、转让给他人。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统一安排使用。收回土地再重新划为他人使用的土地后,原宅基地使用者不能干涉合法取得使用权的新人的土地使用权利。
(3)若因国家征用集体土地而拆除,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征用集体土地是改变了土地的所有权属,征用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国家应给予要拆除房屋的所有者一定的补偿,但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归国家行使。国家可以决定由其自身或因建设交由建设单位行使原宅基地的使用权。
⑸ 使用权房屋动迁款分割
1.承租人已故,但租赁证上的名字一直未改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产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依据是合同法229条
如果租赁人死亡,在租赁期内该户共同居住人有权要求继续按原租约履行。依据是民通意见119条第1款
因此在承租人已故情况下是可以由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的
2.使用权非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
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因为使用权带来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
3.本质上是否可以理解为将使用权房屋出售给开发商从而将现金变为承租人遗产
可以那样理解,从结果上看是一样的。如果从法律上理解,就是因为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物发生了产权变更从而危及了承租人的租赁利益,因此对侵犯承租人的这部分利益给予补偿或者赔偿。换到房屋拆迁就是因为侵犯了租房者的承租权利而依法给予拆迁补偿或者安置回迁补偿
4.按照继承法第13条提出的可以平均分配
因为租赁证上的名字一直未改所以法律上的承租人依然是没有变化的,在这个情况下虽然其户口上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在租赁期内承租,但是在拆迁时租赁的房屋依然是属于承租人的租赁物,所以拆迁补偿是对承租人的合法补偿而不是对共同居住人的补偿
因此即使拆迁补偿是在承租人故去后才取得,但是是对其生前权利所置换出来的利益,依法可以按照遗产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可以适用继承法处理
5.请懂得相关法律的人士给予详尽的解答
这里是购房版块,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请你把这个提问重新分类到法律版块呢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顺利!
⑹ 使用权房拆迁户口上的人有什么权利
该前提下,房主应与户口本内的家庭成员协商解决此事,对方虽然有回在户口所在答地居住的权利,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在房主要转让房屋时,对方也有搬出的义务:
1、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
2、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
一,居住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二,居住权人应承担的义务:
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第三、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第四、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第五、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⑺ 拆迁时,房屋产权与房屋使用权的补偿有什么不同
1、定义不同:产权房是指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业主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并且,业主还可以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在房地产登记机关,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人。业主的房屋可以自行出租、出售,也可以继承、赠与。
使用权的房屋是指公房的承租人使用的房屋,使用权人就是承租人。承租人不得擅自转让承租权,也不得拖欠租金,也不得出租、出售房屋。但是,国家为了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房屋拆迁,则业主应当合理安置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安置同样面积的房屋承租。当然,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给予相应的货币补偿。
一种是单位的福利房,这样的房屋的产权是单位的,个人只有居住权,单位可以随时收回,还有就是小产权房,多数是由旧村改造或还建的,大产权是村子里的,个人手上只有使用权和居住权。
2、期限不同: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致。分别对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作了区别性规定。即: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非住宅用地到期后,按当时的法律规定处理。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7)房屋使用权拆迁扩展阅读
使用权房俗称租赁公房,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相当于跟政府签了长租协议。政府对使用权房不能随便收回,即使有必要收回也会对使用权房主进行补偿。
租赁公房以前都是房管所管理,向租住户收取房租,承担帮助修理房屋的义务。后来,房管所转制,改称“物业公司”。这个物业公司不同于寻常物业公司,实际上是承担了大部分以前“房管所”的职责。
通常情况下,使用权房都属于小户型,面积不大,而同地段中使用权房比产权房的市场价要低,因此使用权房的总价相对不高,这对经济条件有限但又不得不买房的刚需客群而言,能缓解相当的压力。
⑻ 永久使用权的房子拆迁问题
如果原来产权单位已源不存在,对该房屋的拆迁只能按照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对待。但是如果该房屋使用人只有这一套房屋用于居住,一般为保障其基本居住需要,拆迁人应为其安排住处或将建好后的安置房供原使用人继续租住,但是使用人要支付相应租金的。
永久使用权,在法律法规上并无规定,和土地使用证不一样,不存在房屋使用权证这一说。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补偿。
实践中也有拆迁人愿意对使用人进行补偿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干涉。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拆迁人不愿意,的主张和要求也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因为毕竟不是合法的被拆迁人,不具备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资格。
⑼ 使用权的房子能买吗拆迁了会怎么赔偿
您好,会有补偿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⑽ 房屋使用权动迁如何补偿
一般不会,看你的房子是哪的了,有房管所的,有单位的,得看产权单位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