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
⑴ 知识产权专业是学什么的
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私法、国际法、著作权法(版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专利文献检索。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原理、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代理实务等。
(1)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扩展阅读:
知识能力
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备知识产权专业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同时兼具普通法学各学科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同时具备法学一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知识产权发展的前沿和知识产权发展的趋势;
4.熟悉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相关政策体系及普通法律体系和政策;
5.运用知识产权知识解决和处理知识产权代诉讼和管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专利和商标检索、资料查询的技能和方法,同时具有一般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能尽快解决文献检索和查询的问题。
培养目标
知识产权成人高考专业培养能在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等从事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等专门知识产权事务,同时也能在公、检、法等部门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及其他法律事务,或者在版权局、商标局、专利局、科技局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事务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⑵ 专利权的特点有哪些
专利权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具有独占性。也称垄断性或专有性、排他性,专利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专有权。原来受法律保护得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只有以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
(2)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扩展阅读:
专利权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1.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
2.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3.地域性,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它国家则不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的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了有关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⑶ 什么是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
楼主你好,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指
①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②不发生有形耗损的使用;
③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⑷ 如何理解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
知识产品之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之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
第一,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由于知识产品不具有物质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占据,而是表现为对某种知识、经验的认识与感受。知识产品虽具有非物质性特征,但它总要通过一定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作为其表现形式的物化载体所对应的是有形财产权而不是知识产权。
第二,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知识产品的公开性是知识产权产生的前提条件。由于知识产品必须向社会公示、公布,人们从中得到有关知识即可使用,而且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可以被若干主体共同使用。上述使用不会像有形物使用那样发生损耗,如果无权使用人擅自利用了他人的知识产品,亦无法适用恢复原状的民事责任形式。
第三,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知识产品不可能有实物形态消费而导致其本身消灭之情形,它的存在仅会因期间(即法定保护期)届满产生专有财产与社会公共财富的区别。同时,有形交付与法律处分并无联系,换言之,非权利人有可能不通过法律途径去“处分”属于他人而自己并未实际“占有”的知识产品。
⑸ 如何理解知识产权的非物质性
1、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
2、知识产品之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之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
第一,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由于知识产品不具有物质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占据,而是表现为对某种知识、经验的认识与感受.知识产品虽具有非物质性特征,但它总要通过一定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作为其表现形式的物化载体所对应的是有形财产权而不是知识产权。
第二,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知识产品的公开性是知识产权产生的前提条件。由于知识产品必须向社会公示、公布,人们从中得到有关知识即可使用,而且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可以被若干主体共同使用。上述使用不会像有形物使用那样发生损耗,如果无权使用人擅自利用了他人的知识产品,亦无法适用恢复原状的民事责任形式。
第三,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知识产品不可能有实物形态消费而导致其本身消灭之情形,它的存在仅会因期间(即法定保护期)届满产生专有财产与社会公共财富的区别。同时,有形交付与法律处分并无联系,换言之,非权利人有可能不通过法律途径去“处分”属于他人而自己并未实际“占有”的知识产品。
⑹ 什么是自主知识产权
自主知识产权
在我国所称自主知识产权是指中国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经过其主导的研究开发或设计创作活动而形成的、依法拥有的独立自主实现某种技术知识资产的所有权,其中包括从其他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那里购得的知识产权。
1、所称的中国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是指其原始资本构成中外资不占主导地位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2、所称"主导的研究开发或设计创作"包括独立自主的研究开发或设计创作,也包括在与他人的合作中己方的创造性劳动占主要地位的研究开发或设计创作。
3、所称知识产权是指包括发明专利新科技产品外观设计、有关科技成果方面的专有技术,计算机芯片(含数据库、多媒体及网络产品)、集成电路芯片布图设计、动植物新品种、中药保护品种。
什么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一些对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了解甚少的人往往把自行研发的新产品误认为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其实不然。实际上,自己研发的新产品,只有通过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设计的软件等取得了版权(著作权)保护,使智力成果以法律形式明确为自己所有,拥有者可以对其进行支配而不受任何人干涉,这样的产品才能称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相反,虽然是自己研发出来的新产品,但没有取得专利权、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智力成果的归属关系没有依法确定下来,这样的新产品则不能说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从广义上讲,自己通过支付费用等形式买断他人专利等知识产权,对其购得的智力成果享有自由支配和处分的权利,而不受原权利人的干涉,由此而生产的新产品,也可以称之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⑺ 急求解!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与无形性什么区别
物质对精神,有形对无形。
空气无形但是物质。
一般来说,精神属性的都是无形的,但无形不等同于非物质性。
对于知识产权而言,精神属性或者叫非物质性是其本质属性,无形性只不过是非物质性的外在表现。
⑻ 知识产权的特征有客体的非物质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对么
对的,这几个都有
⑼ 知识产权客体的特征,无形性和非物质性,哪个用语更准确
非物质性更佳。
无形性好像不被认可,形状不固定的话是不能这么讲的。但是这两者均是功能性限定,建议在说明书实施例进行充分说明。
⑽ 知识产权是什么意思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禁止权。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
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10)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扩展阅读:
按照内容组成,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即为精神权利。
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