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绿地所有权
1. 房屋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外专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属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公摊面积指商品房销售中应分摊计入销售面积的商品房中公共建筑空间的面积。
2、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
3、如果楼体竣工后对建筑面积有异议可以与开发商协商重新测量,让专业测绘机构对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合法认定,并要求测绘单位出具测绘成果,此测绘成果就可以作为该房屋建筑面积的客观的合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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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计算作用
1、确定建设规划的重要指标。
2、确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是一项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
3、计算有关分项工程量的依据。
4、选择概算指标和编制概算的主要依据。
5、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之间存在着一定比例关系。
参考资料:网络.建筑面积
2. 城市公园绿地的权属性质属于国有土地所有权还是国有土地使用权
城市市区的所有土地都是国有土地所有权,公园绿地应该属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分离的。土地所有权只有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土地使用权归土地登记的权利人。
3. 绿地集团是国企吗
是国资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
绿地集团是中国第一家也是目前(截止2013年)唯一一家跻身《财富》世界500强的只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集团。2015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第258位 。
绿地集团房地产开发项目遍及全国主要省区市,特别在超高层、大型城市综合体、高铁站商务区及产业园开发领域遥遥领先,目前的世界十大高楼近一半来自绿地。2014年实现经营收入超过42,51.51亿元,较上年增长3.7%,预计2015年经营收入突破50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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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经营作为绿地集团的核心主导产业,房地产开发规模、产品类型、品质品牌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特别在超高层、大型城市综合体、高铁站商务区及产业园开发领域遥遥领先;建成和在建超高层城市地标建筑达17幢,其中4幢高度位列世界排名前十。
在确保房地产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绿地集团积极发展能源、金融等次支柱产业。其中,能源产业作为第二支柱产业,已形成涵盖煤炭生产、加工、储运、分销及石油仓储、运输、销售等在内的完整产业链。
4. 城市公园绿地的权属性质属于国有土地所有权还是国有土地使用权
城市市区的所有土地都是国有土地所有权,公园绿地应该属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分离的。土地所有权只有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土地使用权归土地登记的权利人。
5. 小区围墙外绿地所有权
开发商如有规划变更就可以。你最好到规划局查下归属。
6. 小区公共区域到底属于谁
小区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物权法》:
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如下:
(1)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公摊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没有权利决定公共区域面积给谁使用。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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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市鹿城区嘉鸿花园业主大会将房开公司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该小区内1015.64㎡的会所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值得关注的是,这起案件的原告是温州市鹿城区嘉鸿花园业主大会,该业主大会是2013年3月25日由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团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嘉鸿花园”是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的住宅小区。其中,该小区在5-6幢102室、207室、208室、209室、210室建有会所,合计建筑面积1015.64㎡。
该小区业主大会在诉状中称,当时建立小区的时候,温州市规划局、温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在对该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批复中,核定建设会所是作为居委会、公厕、物业等配套用房。
业主们认为,当时房开公司在购房合同中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约定条款中承诺“监控系统、小区绿化、会所在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九个月内达到使用条件。”
房产交付之后,小区里面的业主们都把上述会所当做文娱活动场所使用。但是到了2015年,业主们得知开发商正在向温州市房屋登记中心申请,将会所的所有权登记在房开公司的名下。业主们认为,开发商的行为违背了当时行政部门的审批规定,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
2015年8月18日,作为全体业主的代表,嘉鸿花园业主大会以独立法人资格向鹿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要求法院判令涉案会所属于小区公共配套建筑,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庭审从上午9点到下午1点结束,鹿城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7. 上海绿地集团是国企吗
不是,是股份有限公司。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绿地”或“绿地集团”)是一家全球经营的多元化企业集团,创立于 1992 年,总部设立于中国上海,在中国 A 股实现整体上市(600606.SH),并控股多家香港上市公司。
绿地目前已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大基建、大金融、大消费等综合产业并举发展”的多元经营格局,实施资本化、公众化、国际化发展战略,旗下企业及项目遍及全球四大洲十国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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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相关规划
深耕中国 布局世界
绿地先人一步的国际化步伐迸发出巨大能量,深耕中国几乎所有省市自治区,广泛布局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德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海外国家,着力塑造品牌国际声望与全球竞争力,并通过参与全球市场竞争,淬炼激发出深化转型的蓬勃活力。
未来的绿地将以培育世界级企业为目标,力争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真正成就中国企业的未来无限。
丰富多元的产业板块
绿地依托房地产主业优势,积极发展大基建、大金融、大消费及新兴产业等关联板块集群,实现“3+X”综合产业布局,保障企业平衡经济波动、实现持续增长。“一业特强、多元并举”的多元产业板块,更有利于绿地充分打通并嫁接各产业板块优势,打造稳健增长、基业长青的“绿地系”企业群。
8. 我们小区没划停车位,物业要收停车费,合理吗
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合法的。但是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规划设计中明确的专用车位,专包括地上专属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产权人可按法律规定随意处置,产权人是开发商,能按物价局规定收费;第二种就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一种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收费还是不收费,收多少是全体业主说了算。物业企业的这部分”停车费“实际上是受业户委员会委托收取的公共收益,在刨除服务成本(比如设置道闸、划线、维护停车秩序人员工资等)和合理利润(国家规定不超过全部收益的5%)之外的应该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9. 土地所有权人是否可以清除违规绿地上的植物
建议通过法律渠道清理,以免发生纠纷 你是该土地的合法使用人,提供土地使用证,起诉要求违规人员清理,逾期不清理,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清理。
10. 企业购入用于建造绿地的土地所有权是否确认为无形资产
应该是土地使用权吧,如果不是房地产开发商购入土地使用权作房产开发的话,一般都确认为无形资产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