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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

发布时间: 2021-01-07 09:05:58

㈠ 房屋登记申请书(所有权转移登记)怎么填写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1、受理编号:由登记部门填写。由各区县分编。各区县登记部门按收取登记件的顺序分年度编号,顺序号前加X和区县简称;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受理的,单独按收取登记件的顺序分年度编号,顺序号前加X和市。
2、房屋坐落:按公安局编制的地名、门牌或楼号填写。
(1)平房只填到门牌号,一般门牌后不再填部位;
(2)楼房有门牌的填到门牌号、楼号,无门牌的填地名及楼号。不填部位及单元号、房号。
3、图号、地号:按房产平面图或者房屋登记表中的图号、地号填写,如没有的不填写,如有几个图号、地号的应全部填写。
4、原房屋所有权证号:填卖房人(转让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5、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填卖房人(转让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6、房屋状况:填实测的房屋状况。
(1)楼(幢)号:填写按自然院落、房屋结构分别编定的幢号;
(2)部位及房号:填写按自然间分别编定的房号或楼房的单元号、房号;
(3)建筑结构:填钢、钢和钢筋、钢筋、混合、砖木、其他六类结构;
(4)总层数:平房层数填平房;楼房按整幢房屋的地上、地下总层数分别填写,错层的按局部最高层数填写,楼上房不填层数。地下层数用负数表示,填在括号里。如地上6层,地下2层填6(-2);
(5)所在层数:填登记的房屋所在楼房中的层数;
(6)建筑面积:以建筑平方米为单位,填房屋实测面积;
(7)套内建筑面积:填套内建筑平方米数;
(8)平房间数: 按自然间填写;
(9)房屋规划用途: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用途名称填写,无记载的不填写。房屋所有权证中的设计用途栏,按房屋规划用途填写,房屋规划用途栏空白的,设计用途栏不填写。
(10)房屋使用用途:依据《房产测量规范》中房屋用途分类规定(见附件),按照二级分类28项填写。申请人可按房屋登记表中使用用途填写。
7、成交总价:买卖房屋转移登记的,填写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屋总价。其他转移登记不填。
8、单价:买卖房屋转移登记的,填写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屋单价。其他转移登记不填。
9、汇率:填写购房合同时的外汇牌价。
10、契税额:填写缴纳契税总额。
11、契税单据号:填写契税凭证的编号。
12、购房时间:填写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
13、申请人情况:
(1)名称或姓名:买房人(受让人)、代理人:填买房人的名称或姓名;代理人:填买房人委托的登记申请受委托人姓名。
卖房人(转让人)、代理人:填卖房人(转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代理人:填卖房人委托的登记申请受委托人姓名。
(2)性质(买房人):填写本市城镇居民、本市非城镇居民、外省市个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军人、外国个人、外国记者、其他个人;北京行政事业机构、北京企业、中央行政事业机构、中央企业、外地行政事业机构、外地企业、港澳机构、台湾机构、外国机构、其他等。
(3)份额:按份共有的,填房屋共有权人所占有房屋的份额;共同共有的,填共同共有。单独所有的,不填写;
(4)证件名称:填所有权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名称;法人、其他组织的填执照、证书名称;
(5)证件号码:填所有权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件编号;法人、其他组织的填执照、证书编号;
(6)联系电话:填所有权申请人、代理人的电话号码;
(7)地址:填所有权申请人、代理人的联系地址;
14、买房人(受让人)、卖房人(转让人)盖章或签名:买房人(受让人)加盖与买房人(受让人)的名称相符的图章;卖房人(转让人)加盖与卖房人(转让人)的名称相符的图章,申请人、代理人签字。
买房人(受让人)、卖房人(转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买房人(受让人)、卖房人(转让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字(加盖图章的,也应签字)。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可由代理人签字(加盖图章的,也应签字)。
15、申请日期:由申请人按申请的当天日期填写。
共有房屋转移登记的,共有权人栏由交易权属登记管理系统生成;未使用管理系统的,可另加附页
望采纳!

㈡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都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应提供的要件
一、个人与个人之间房屋买回卖
1、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答《房屋所有权证》。
2、双方当事人签定的买卖合同或协议
3、以房抵债的还应提交抵债协议书。
4、法院判决、裁定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裁定书及法院向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赠与、继承等应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
6、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二、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房屋买卖
1、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2、双方当事人签定的买卖合同或协议。
3、产权单位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屋买卖批准文件、法人代表证明。
4、办理房屋划拔、转让、合并、改制产权登记还应提供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法人代表证件。
5、以房抵债的还应提交抵债协议书。
6、法院判决、裁定的房屋还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书,人民法院向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7、个人的身份证和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证明。
8、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㈢ 房屋所有权转移只以登记为准吗

不发生转移。中国采用登记生效主义,登记了的不动产的转移才有效。也就是说只看登记簿上登记的主人名字。
即使交纳了财物也不行,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原则说物权行为是一个单独的行为,与合同无关,也与财产交付无关。交纳了钱款,则发生债权债务。当然可以要求交易者进行登记,但如果他不同意,则只需要把你的钱还回来就可以了,不能说那个房产就是你的。
不动产物权登记才生效,不登记不生效。

㈣ 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是什么含义

房地产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后所进行的房地产所有权登记。可以理解为你办理了转移登记,房屋就是你的了。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168号)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1、买卖

2、互换

3、赠与

4、继承、受遗赠

5、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6、以房屋出资入股

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扩展阅读

登记程序:

1、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在登记时,法人、其他组织应使用法定名称,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自然人应使用身份证上的名称;直管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权利人、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件、证明,如工商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证 、护照等。

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权利人、申请人的有效证件外,还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权利人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予公证。如手续完备,登记机关受理登记。

2、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房屋权属来源。

3、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4、对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规政策、没有矛盾纠纷的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文件要求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3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

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2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1个月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㈤ 农村房屋转让后未到房管部门登记变更所有权人有效吗

合同是有效的,因此对合同双方当事人是有效的。但因为不动产未办理过户登记,权属人未发生变更。如果受让人要求变更不动产权属人,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㈥ 房屋所有权转让

杜海生、杜满生、杜喜生、杜永生、杜海鱼系同胞兄妹,他们的父亲于1987年去世后,杜永生即成家另过。母亲杨三妮与杜海生、杜满生以及杜喜生、杜海鱼在一起生活。1992年,杜永生以1800元价款买下了村里的平房三间、马棚一间。1994年,杜永生出面为此房产申领了“宅基地使用证”,证内填明户主是杜喜生,家庭成员为五口人。该村的宅基地清查登记表上所填的五口人,是户主杜喜生和家庭成员杨三妮、杜海生、杜满生、杜海鱼。这五口人曾对此房产管理使用过一段时间。1996年杨三妮去世。1999年5月原告之间因家务发生纠纷,杜永生于是声称争议房产只转让给杜喜生一人所有,并将他保存的宅基地使用证上所填的“五口人”改为“一口人”。同年7月,杜喜生以每年2000元价格租给邻居卢某使用。杜海生、杜满生以房产是全家共有财产为由,向法院起诉被告杜喜生,要求杜喜生所有权确认之诉。
问题:本案房产所有权应当归谁?
答:本案争议的房产系杜永生购得,房屋产权证明一直由杜永生控制,杜喜生等五口人是在无房屋产权证明的情况下,在争议房屋中居住、使用。宅基地使用证内填明的户主是杜喜生;杜永生在19 94年口头答应以原价将争议房屋卖给杜喜生,但未办理过过户手续;杜喜生未支付价金,杜永生也未交出房产证明;争议房屋租赁关系的当事人是杜永生与邻居卢某,理由在于出租房屋是由杜喜生联系,但租金却由杜永生收取。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居民建筑住宅,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里的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宅基地、村里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而县、乡政府批准用地所发给的证件是宅基地的使用证。据此,法院认定:宅基地使用证是对农村建筑住宅、使用土地的合法性予以确认的证件,并且,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一致。其次,法院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有关赠与房屋有效证件的规定,并基于杜永生未将房屋交出的事实,认定杜永生要将该房屋赠与杜喜生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最后,法院还认定杜永生虽以口头表示以原价将房屋转让给杜喜生,但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不成立。杜喜生和杜永生并没有交付房款,杜喜生也没有实际使用和管理房屋,所以说,杜喜生和杜永生之间并没有房屋买卖关系存在。
正是基于以上事实和法律,法院判决:第一,杜永生虽口头表示将该房产原价转让给杜喜生,但从未交出过产权证书,也未收取过杜喜生支付的房价。同时也未将该房产交给杜喜生使用,而是收取了邻居卢某交纳的房租,与卢某形成房屋租赁关系。因此,杜永生并未将房屋的产权转移给杜喜生。第二,杜永生一直控制着房屋产权证书,杜喜生、杜海生、杜满生等在该房屋中居住并不是因为拥有该房产,而是基于经过杜永生许可的居住使用权。因此,该房产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因此,双方所争议的三间平房、一间马棚应当归杜永生所有。

㈦ 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和所有权变更登记有什么区别

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是针对房屋权利人改换姓名、名称,或房屋状况发生变化所进行的登记。比如说你结婚了,要将你爱人的名字加入,就要进行变更登记。

又如,由于城市改建等原因,经原来的路名改变了,你的房屋也要从新登记。再如,你依法改建或者扩建了原来的房屋,改变了房屋状况,也要从新登记。

所有权变更:是指房屋所有权主体转移所进行的登记。如房屋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划拨、分割、合并,以及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等等,因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就要从新登记。

(7)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扩展阅读:

变更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经过初始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发生变动而进行的登记,包括土地权利设定登记,土地权利变更登记,土地权利人名称、土地用途、地址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

变更登记也是指权利人名称变更或服务现状发生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1、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发生变更;

2、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

3、房屋翻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定义

企业变更是指企业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登记事项的变化。引起企业变更的原因有以下三种:企业合并、企业分立和公司组织变更。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载明了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因此,上述事项变更都被视为“企业变更”。

变更条件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应办理变更登记:改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改变住所、经营地点;改变登记类型;改变核算方式;改变生产经营方式;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改变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网址)。

登记地点

原地方税务登记机关。

登记期限及申报办理所需资料

(一)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2、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3、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4、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5、其他有关资料。

(二)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2、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

税务机关审核及办理时限

主管税务机关对提交资料、资料齐全、合法、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发给《税务登记变更表》;纳税人应如实填写并交回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审核,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理。

对提交证件、资料不齐全或登记变更表填写不符合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予以说明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从资料接收到资料退回、证件发放,25日内完成。税务部门信息输出工作于核准税务登记当月最后1日前完成。

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

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务登记证件需作更改的,主管税务机关收回原税务登记证件,并按变更后的内容,即时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㈧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写着共同共有而房产证上写着单独所有权什么意思

最终房屋的所有权是以房产登记部门下发的登记,所有权证书的认定为准。
对于你出现这种情况,你可以询问一下这个登记部门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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