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官网
❶ 土地的性质都有哪些
有两种,分别是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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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❷ 土地的权属性质有哪些
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
一种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回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答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性质分五类:
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❸ 土地的性质有几种
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有土地内使用容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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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❹ 土地性质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1、按所有权性质,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2、按获得途径,有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
3、按利用现状三大类分类,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4、按利用现状八大类分类,有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5、按城市规划用途分类,有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绿地等。
根据土地的性状、地域和用途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性,按照一定的规律,将土地归并成若干个不同的类别。
中国的土地目前大致有三种分类:
1.按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如按地貌、植被、土壤等进行分类;
2. 按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如按土地的生产水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分类;
3.按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以 及其他因素进行的综合分类,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土地,在上述三种分类的基础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7年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根据土地的用途、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将中国土地分为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
12个一级类土地是: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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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价格实际上是土地经济价值的反映,是为购买获取土地预期收益的权利而支付的代价,即地租的资本化。
按土地产权性质划分可分为土地所有权价格、土地使用权价格、租赁权价格、抵押权价格和其他权利价格;
按形成方式可分为交易价格、理论价格和评估价格;
按管理手段可分为申报价格和公告价格;
按存在形态可分为生地价格、熟地价格、毛地价格和净地价格;
按交易方式可分为拍卖价格、招标价格、协议价格和挂牌价格;
按使用目的可分为买卖价格、租赁价格、抵押价格、课税价格和征地价格。
❺ 土地权属性质是什么意思
土地权属性质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版制,权《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我国土地所有权性质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这样,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❻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什么性质,2者之间有区别吗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这两个权利都是物权中的概念。他们的具体区别主要表现在两者本质不同、两者特点不同、两者包含内容不同,详细如下:
1、两者本质不同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而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
2、两者特点不同
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但是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主体的特定性、交易的禁止性、权属的稳定性、权能的分离性。
3、两者包含内容不同
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而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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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里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出让方式有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❼ 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内容是由什么决定的
没有土地所有权。土地都是国家的。只有使用权
❽ 如何网上查询土地性质
在农业委来员会或者是国土资源局上自可以查询,但是一般情况下没有申请或者一些证明,普通人不能查询土地性质。
现在土地使用权证是由县级国土资源局颁发的,由于许多原因还不能做到上网查询,因为要投入很大一笔资金,才能建成土地使用权证登记查询系统。
如果你有了查询资格,可以按下面三个方法查询:
到当地国土部门土地登记机关查询,自然人可凭自己的身份证查询土地宗地的登记情况。
系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权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证件的中心,申请调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相关内容即可。
律师、三法机关可以凭借资格证及单位介绍信查找咨询相关案件当事人的土地证情况
❾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什么性质
您好!先说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 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但是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1、主体的特定性
2、交易的禁止性
3、权属的稳定性
4、权能的分离性
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
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
2、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3、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下面说说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其实上面的都是法规,不见得能看明白,说白了,土地所有权是国家和集体的,个人没有所有权。你可以通过合法手段取得使用这块土地几十年的使用权(住宅是70年),然后可以种地、盖楼、或卖掉。
望采纳,谢谢
❿ 如何确认土地所有权
土地权属的确认就是确认某土地的产权归属和产权性质。农村土地权属的确认主要通过查看土地承包合同、查看相关土地证件或土地权属登记簿、查看土地流转合同等来确定。
(1)依据土地承包合同确认权属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①发包方、承包方名称,发包方责任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②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③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④承包土地的用途;⑤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⑥违约责任。(2)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认权属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3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包括以下内容:名称和编号,发证机关及日期,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10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方有权查阅、复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和其他登记材料。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不得限制和阻挠。
(3)依据土地流转合同确认权属
可用以鉴别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文件,除了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外,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依据民法原则,民事当事人享有决定合同内容的权利,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在法律性质上也属于民事合同,所以流转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平等协商方式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处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