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使用权过户
❶ 大连市使用权房屋可以买卖么 可以买卖的话是不是只可以卖给本地户口的人
两个办法 一卖给本地户口的人
二 办成产权再卖
有大部分能办 具体可以联系我
❷ 大连市公有房屋(使用权房)自然承租更名 流程如何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去产权单位咨询,每个产权单位的要求都不太一样!如果是大连市修缮公司的公房就不好办了,听说这个公司也是从别人手里接过来的房子,所以都不太清楚!现在大连这样的房子想办成个人产权的很难了,大部分都是办成使用权过户!
新型的好办一些,过户直接去它们公司花点钱就办了。如果不放心可以找中介,我听说星海那边有些小中介可以办,具体费用就不清楚了。
你现在最关心的是不是家里的其他人也想要这房子的承租权啊!如果原产权人(爷爷、奶奶)没有遗嘱,正常情况下他们的子女都有继承权。因为有子女赡养老人,所以一般这个赡养的人会多分一点。子女之间另有协议的可能按照协议来办。
如果要承租,户口在这个房子里的人一定要签字同意。
大连的使用权分两种:一是因为超建而不予发放产权证的,所以只能是开发商给个收据,连发票都没有。这样的房子原则上不给改名的,谁住把最初的收据给谁;二是产权归单位,个人住这样的房子需要每月向单位交租,单位给个绿色的租赁协议。这样的房子是可以把户口落在里面的,如果有人想过户房子的承租权,户口在里面的人要同意。你说的情况应该就是后者!如果是继承和子女都要签字。
❸ 大连市现在可以办理使用权办产权,大概要花多少钱
一、 买房人 应缴纳税费抄: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 在 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 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1.36 元/平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交易费:3元/平方米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中介费:一般是房款的2%~3%
❹ 二手房营改外地户口在大连买使用权能过户吗
买不了 要不先买个户口 要不把这个房子使用权办产权 你再过户
❺ 大连房地产交易中心是父母的使用权房想过户给我过户费多少
关于使用权房屋承租的疑惑?大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重申公有房屋承租权过户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大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重申公有房屋承租权过户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大房局发[2000]41号
2000年3月29日)
最近以来,随着房改的深化和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公有房屋承租权过户也相对增多。由于个别单位和房管人员对政策把握不准,业务生疏,以致出现了执行政策任意性和收费的随意性,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规范公有住房承租权过户管理,维护广大住户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有住房承租人已故或迁离本市,与原承租人同居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有抚养关系或尽赡养义务的同居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有住房承租权,可以无偿过户;
1.所在单位没有实行货币化分房;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有经济来源;
3.与原承租人在同一户籍并实际居住二年以上;
4.他处确无房屋居住的;
5.同居人二人以上并均具有上述继续承租条件的,同居人之间经协商推定1人申请过户。
二、承租人同时承租二处住房,要求将其中一处住房承租权过户给子女(包括具有公证文书的养子女或继子女)的,且子女符合下列条件的,其住房承租权可以无偿过户:
1.子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有经济来源;
2.子女在要求过户的房屋内实际居住并具有居住地户籍;
3.他处确无房屋居住的。
三、房屋开发建设单位一次性调迁安置住户,调迁直管公房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调迁单位自管公房的,应征得房屋所有权单位的同意。
允许调迁安置的住房,可以无偿办理承租权过户。
四、夫妻离异,经法院调解或判决将原承租的住房给离异其中一方的,房屋承租权可以无偿过户。
五、申请房屋承租权过户应交验下列证件或证明:
1.承租权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户口簿;
3.;
4.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介绍信;
5.有抚养或赡养关系的。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证明;
6.与原承租人同居者在二人以上的,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共同居住人同意其中一人可以过户的证明;
7.相关的法律文书。
六、重申单位内调直管公房一律由局房地政处受理,各房地产处按办理更名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私下更名和收取费用。单位内调直管公房,仍按(大房局发[1998)24号)规定执行。
七、各有关单位的领导要切实加强教育,提高房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遵守房地产职业道德,廉洁从政。对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❻ 大连使用权办产权
大连现在为什么有的使用权房子能买产权有的不能买?
❼ 大连市使用权房屋办理产权有哪些具体规定
原来使用权办理房屋产权,带着你的土地使用证,户口本和户主的身份证,办理产权的地脚不一样,费用不一样,具体多少钱你就得到当时办理时候再问一下,政策没改的话,原来是这样的
❽ 听说大连使用权房子可以办产权,是真的吗
不是真的。
依据《大连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新建的房屋,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在房屋竣工后3个月内持土地使用许可手续、规划许可手续、施工许可手续、房屋竣工验收手续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申请房屋权属初始登记。
购买商品房,购房人应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持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的交易手续申请房屋权属登记。购房人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交易过户手续和权属登记手续,但双方应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

(8)大连市使用权过户扩展阅读:
城镇房屋权属登记的相关要求规定:
1、因房屋灭失、他项权利终止等,房屋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房屋所有权证书、他项权利证书及房屋灭失或他项权利终止的证明文件申请房屋权属注销登记。
2、经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拆除的房屋,拆迁人与房屋所有权人达成补偿协议后,可由拆迁人代为申请房屋权属注销登记。房屋权属注销登记后,由登记发证机关收回房屋权属证书。
3、房屋权属登记中,登记发证机关认为需要向社会告知的,经房屋权利人申请,可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其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他人提出权利主张的,登记发证机关方可为其办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