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有效期是
❶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有效期为3年。
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绿色食品标志,有效期为3年,时间从通过认证获得证书当日算起,期满后,生产企业必须重新提出认证申请,获得通过才可以继续使用该标志,同时更改标志上的编号。
从重新申请到获得认证为半年,这半年中,允许生产企业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如果重新申请没能通过认证,企业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标志。另外,在3年有效期内,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每年还要对产品按照绿色食品的环境、生产及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如不符合规定,中心会取消该产品使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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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要求:
1、依据绿色食品标志证明商标特定的法律属性,通过该标志商标的使用许可,衡量企业的生产过程及其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特定的绿色食品标准,并监督符合标准的企业严格执行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过程。
2、按商标法有关规定,具备条件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有以下五类: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水产品、罐头食品、腌渍、干制水果及制品、腌制、干制蔬菜、蛋品、奶及乳制品、食用油脂、色拉、食用果胶、加工过的坚果、菌类干制品、食物蛋白。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中国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绿色食品的标志为绿色正圆形图案,上方为太阳,下方为叶片与蓓蕾,标志的寓意为保护 。
❷ 我国共取消了多少个绿色食品产品的标志使用权
近五年我国共撤销392个绿色食品产品标志使用权
❸ 请问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有效期是几年
明确来告诉你,绿色食品标志使自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此期间,绿色食品生产企业须接受中心、绿办或中心委托的监测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抽检及年检,并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期满后若欲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办理重新申请手续。
❹ 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当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或商标发生变化时,应办理什么手续
去所在地的省级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办理变更。
获得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证(简称“证书”)有效期内,由于单位名称、产品名称、注册商标、认证产量发生变更,可提出证书变更申请,由省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简称“省绿办”)受理核实,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简称“中心”)审批,办理证书变更,颁发新证书。
一、审核内容
(一)申请材料是否规范齐全。
(二)申请变更内容是否真实可信。
(三)是否符合变更程序和条件。
二、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
(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三)《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四)《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证管理办法》。
三、办事条件
(一)申请人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1、绿色食品产品证书内容变更申请(附省绿办签署意见)。
2、绿色食品产品证书原件。
3、申请变更企业名称需提交当地工商部门的受理通知书(证明)及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变更商标名称需提交新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变更产品名称需提交拟采用的新包装设计样稿。
(二)缴纳相应费用
每变更一份证书,申请人须缴纳变更认证费2000元人民币。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其所在地省绿办提交变更申请。
(二)省绿办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变更申请、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企业申请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心标志管理处。
(三)中心标志管理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材料受理,填写《证书变更审核表》,提交中心认证审核处审核。
(四)中心认证审核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材料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五)审核合格的,由标志管理处提出办理意见,报送中心主任审批。审核不合格的,由认证审核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将原证书退还申请人。
(六)标志管理处根据中心主任审批意见,准予变更的,通知申请人缴纳变更认证费,制发新证书,并予以公告。
❺ 请问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有效期是几年
这里有 你看看那 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出于自愿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办)领取申请表格及有关资料。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并连同有关资料(见附件1)一并报省(区、市)绿办。 3、由省(区、市)绿办派检查员赴申报企业及其原料产地进行实地调查,考察后写出正式报告。 4、由省(区、市)绿办委托有关环境评价单位(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赴申报企业进行农业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 5、以上材料由省(区、市)绿办初审后报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 6、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材料后,下达一审结果。一审结果有三种情况:若申报材料不合要求,则下达一审意见,企业收到一审意见后应在两个月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如实的答复;若材料中有违反原则性的问题,则不予通过,且当年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报;若材料合格,即下抽样单,绿办据此抽样单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抽样后封好样送到指定的食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7、食品质检部门将检测报告直接寄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心对此报告进行终审,合格即通知企业办理有关手续,签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书》。 8、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此期间,绿色食品生产企业须接受中心、绿办或中心委托的监测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抽检及年检,并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期满后若欲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办理重新申请手续。
❻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你好!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自批准之日起三年有效。要求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须在有效期满前90天内重新申报,未重新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使用权。
如有疑问,请追问。
❼ 已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出增报申请
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及《调查表》;
2、资质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版》、《全国工业产权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基地图、加工厂平面图、基地清单、农户清单等;
4、合同、协议,购销发票,生产、加工记录;
5、含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标签或设计样张(非预包装食品不必提供);
6、上一用标周期绿色食品原料使用凭证;
7、上一用标周期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
8、《产品检验报告》(标志使用人如能提供上一用标周期第三年的有效年度抽检报告,经确认符合相关要求的,省级工作机构可做出该产品免做产品检测的决定);
9、《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产地环境未发生改变的,申请人可提出申请,省级工作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做环境检测和评价的决定)。
其中1-7由申请人提供,8、9由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提供。
❽ 怎样申请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
(1)申请人向所在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绿办)提出认证申请;(2)省绿办回组织检答查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文审;(3)省绿办委派检查员对申请认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产品抽样;(4)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部门对产地进行环境监测;(5)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部门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6)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专家对省绿办上报的申请认证材料进行审核;(7)绿色食品认证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认证产品进行认证评审;(8)中心颁发证书,并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