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抵债
1. 成都房屋契税怎么算
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税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2000年11月29日起,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
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可免征契税。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
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
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经外交部确认,依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
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1)划拨土地使用权抵债扩展阅读:
买契税指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后,由房屋产权承受人凭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合同,办理缴纳契税和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的行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1)先买房后拆料,属于房屋买卖行为,应按成交价格缴纳契税。
(2)买房后未缴契税即将房屋翻建的,应按购买房屋的成交价格缴纳契税。
(3)以房抵债或以实物交换房屋,实质上也是买卖关系,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买契税。
(4)预买房屋(其特点是卖主对一部分或全部房屋保留若干年使用权),一般低于市价,其付房价的方式,有的按契约价格一次付清,有的采取分次付款。
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契税均应于契约成立后10日内,按当地征收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一次缴清税款。完税凭证上应注明使用年限和付款方式及必要的事项,以免发生纠纷。
(5)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的房屋,房主在一年内用国家发给的补偿费购买房屋的,可以免征契税。购买房屋的价款超过补偿费的,其超过部分,经县级以上征收机关批准可酌情给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6)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转让,实属房屋产权转移,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交易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买契税率缴纳契税。
(7)个人以自有房屋投资于本人独资经营企业,作为资产,因其房屋的产权未发生变动,不征契税,也不更换契证。
(8)凡房屋产权转移变动,必须报经房产主管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未经审批,私自买卖的房屋,一律不予办理契税,并交由房产主管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处理。
2. 房子契税怎么算的
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目前,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在全国,地方契税收入呈迅速上升态势。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
契税如何计算呢?
对于普通住宅来讲,90平米以下的首套购房需缴纳全额1%的契税,90-140平米的首套住房,则需缴纳全额1.5%的契税;而非普通住宅,契税则需缴纳购房全额3%的契税。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全面及时的楼盘信息,点击查看
3. 法院裁定以物抵债的划拨土地上的房产可以过户吗
想要抄过户到个人名下,必须要知道原来房主是否有房产证,集体房屋房产证能过户,但过户时主要有以下限制:1、办好原房主房权证、必须经单位同意后过户;
2、小产权只能经单位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受限制
4. 法院裁定以物抵债的划拨土地上的房产可以过户吗
以物抵债,是指来被执行源人的财产经两次司法拍卖、变卖后仍无法处置变现,经债权人同意,法院裁定将财产直接交付给债权人以抵偿债务的行为,其法律依据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
法院裁定以物抵债的效果,就相当于债权人自己买下了法院处置的财产(只不过买这个财产的钱跟被执行人所欠债务抵消了),所以办理需要交纳的费用,跟通过竞拍取得房产是一样的,买方应缴税费主要包括过户税费:契税1%-3%(根据地区、性质、面积不同)、印花税0.05%(根据法院裁定抵债金额计算),以及登记手续费、测绘费、工本费(这三项都是零碎,加在一起也没多少钱,可以忽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