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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讲小说需要版权吗

发布时间: 2021-01-08 05:45:29

1. 喜马拉雅有声书主播,会牵扯到读的书的版权问题么,要怎么才能避免呢

会涉及到图书版权人的表演权,需要经过版权人的允许,否则侵权

征得版权人授权许可即可,往往需要付出一定比例的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1)播讲小说需要版权吗扩展阅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2. 在喜马拉雅上面播别人的小说侵权吗

你要先取得作者的授权,否者是侵权的

3. 网配广播剧需要买小说版权吗

应该是需要的吧

4. 买一本书在喜马拉雅读,会不会侵权,没有作者允许就不能播放么

理论上不以盈利为目的,不改动原作内容的表演,不算侵权。但喜马拉雅上有广告,所以上传的作品就会带有商业属性就算侵权了,所以没有作者允许就不能播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播讲小说需要版权吗扩展阅读:

著作财产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具体包括:

一、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二、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三、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四、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五、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六、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七、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八、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九、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一、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二、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三、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5. 喜马拉雅上的有声小说谁都可以录音上传吗需要版权之类的吗

我问一下,我要是自己录小说。但是免费的。不赚钱。这样涉及到侵权吗?

6. 小说播音员,如何联系作者购买版权需要什么有什么手续吗请问你是播音员吗

小说的版权不全在作者手里,还在她发文的网站手里。
所以,你要购买版权,必须得找作者的签约网站。
当然,如果作者没有与网站签约,那你就可以直接找作者购买版权。

7. 在那些听书的网站播讲小说需要征得小说原作者同意吗

你好,营利的行业播放他人的小说用于营利,都是需要得到小说者的同意,并且支付报酬。
知识产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8. 小说播讲版权的网站大家了解过没有哪个比较好

关键还是应该了解版权的归属,之前接触过不少,发现万库小说就有版权合作的,正版授权,小说种类丰富,选择这个没问题。

9. 那些在播有声小说的主播都是怎么获得版权的

近年来网络文学侵权事件越来越严重,有些侵权甚至得不到合理的处理,很多有声听书软件没有获得书的版权就朗读书。有声读物侵权是很常见的事情,尽管现在很多行业都在要求注重版权,尤其是付费内容,但是侵权事情仍然没有得到合理的处理,但是仍有很多平台在原著作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品被改编成有声读物。

三、音频的侵权问题

现在短视频制作比较火,但很多剪辑电视剧片段都属于侵权,没有被告真能说懒得告你,音频也是一样,很多没有成名没有大火之前都会抱有侥幸心理,主播涉及侵权一般会有几后果,最主要是平台不给推送,所以没有收益,这算是比较好的后果,最麻烦的是版权方要告你,所以无论如何还是要保持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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