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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资产所有权登记程序

发布时间: 2021-01-08 08:58:06

『壹』 如何进行固定资产所有权审计的取证

必须取得购货发票、买卖合同协议、产权登记证、房产证、车辆证等书面证据。盘点只能证明其存在,不能证明其所有,但也应做为证明其所有的辅助证据。

『贰』 企业对经营租入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均不拥有所有权,故租入时均不必进行账务处理,只需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不对。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由于在租赁期里承租企业实质上获得了该版资产所提权供的主要经济利益,同时承担了与资产有关的风险。因此承租企业应将融资租入资产作为一项固定资产计价入账,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并且要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经营性租入是临时租入,资产所有权不属承租人,承租人只定期支付租金。租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仍属于租出单位。
简单的说就是看所有权是否转移,未转所有权的就是经营性租赁,转移所有权就融资租赁。

『叁』 资产所有权一定是属于公司的吗

不是的。所有权不属于公司,但是能被公司所控制的,也是公司资产。

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作为资产,是企业的权利。

资产是企业、自然人、国家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来计量收支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收入、债权和其他。

资产是会计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与负债、所有者权益共同的构成的会计等式,成为财务会计的基础。

拓展资料:

1、资产按照流动性可以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其中,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或者超过1年的1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债券、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其他资产是指除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外的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

2、资产的两个要义:

资产的经济属性即能够为企业提供未来经济利益,这也是资产的本质所在。也就是说,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要成为资产,必须具备能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这是资产的第一要义。

资产的法律属性即必须是为企业所控制,也就是说,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能可靠地流入该企业,为该企业提供服务能力,而不论企业是否对它拥有所有权,这是资产的第二要义。

参考信息来源:网络-所有权

网络-资产所有权

『肆』 农村废弃小学的资产所有权归全体村名吗当初筹建时国家出钱还是村名出钱要确定并权威的答复!谢谢!!!

农村废弃的小学资产当属于这个村集体的资产。我国农村小学以往大都是村集体出资兴版办的,并不是权哪一个村民出钱。如果当时全村都出资出劳动建设,也属于全体集体成员也就是全体村民所有。即使是哪一个人出资建立学校的,其行为与视为对该村集体的赠予。(其性质与乡镇企业相似)。属行管理义务的责任应该由村委会来承担。如果村委会不闻不问任由其受他人损害,任何村民都可以要求当地政府出面干涉,也可提出法律诉讼。
相关依据可以参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八条…………
第二款: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三十六条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伍』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19991108

【实施日期】 19991108

《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已经1999年11月
8日省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章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
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国家法
律、法规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乡(镇,下同)、村、组应当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行使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尚未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由
村民委员会行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职能。

第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集体资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
活动的自主权。

第五条 农村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哄抢
、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村集体资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

国土、水利、林业、渔业、乡镇企业、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
职责分工,依法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章名】 第二章 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

第七条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

(一)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其他自然资源;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不含国家建设中使用的义务工
)以及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形成的生产性设施和公益性设施;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或者兼并的企业资产,在联营企业、股
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集资建设的项目
中,按照投资份额拥有的资产及相应的增值资产;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等流动资产;

(五)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

第八条 农村集体资产与国有资产以及农村集体资产不同所有者之间
应当明晰产权,禁止平调。

第九条 农村集体资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
记。集体土地、林地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以及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
使用权,依照有关土地管理、森林、渔业、水利等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 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由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
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集体土地、林地以及水面、滩涂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的处理,分
别适用有关土地管理、森林、渔业、水利等法律、法规。

【章名】 第三章 农村集体资产经营

第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
的双层经营体制。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
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
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
同意。

第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水、荒滩,可以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也可以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有偿转让
其使用权,用于农业生产。转让收取的资金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第十四条 在不改变集体土地的权属关系,不改变农业用途的前提下
,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采用转包、转让、互换、入股、租赁或者其
他形式进行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第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依法自主决定经
营方式,可以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股份合作、中外合资、合
作经营及独资经营等方式经营。

第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采取公
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经营者,并依法签订承包、租赁合同。禁止利用职权压
价发包或者出租集体资产。

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经营者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承包
款和租金。

第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办联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独资企业的,应当依法行使投资者权利,保证
投资的安全和合法收益。

第十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组建集体资产经营组织,通过
多种形式使农村集体资产合理流动,搞活资本经营。

【章名】 第四章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第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本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决议和决
定;

(二)制定和执行集体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增值;

(四)维护本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五)向本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六)负责集体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资产管理活动中的下列事项必须经其
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一)本组织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二)集体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和重大变更;

(三)重大的投资活动;

(四)年度收益分配方案;

(五)主要资产处置和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以及投资责任、集体资产占用和经营责任、集体
资产收益和产权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

第二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占有、使用集体资产的单位应当严
格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办的企业实行资产重组等涉及
产权变更时,应当充分尊重社区农民和企业职工的意愿,严格按照规定的
程序进行。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对集体货币资产的管理。对
农村集体资产的承包款和租金、集体股金分红、出售农村集体资产回收的
资金以及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当专户储存,主要用于发展
生产或者安置被征地的农民,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十五条 农村集体资产转为国有或者其他单位所有时,国有或者
其他单位应当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补偿集体经济组织所投入的资产价款
。集体土地被征用的,按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偿。

第二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立或者转入其他集体经济组
织时,应当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投入和创造的资产在全部资产中所占的
份额,将农村集体资产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入新的集体经济组织,不得
私分。

农村村、组等行政建制由于土地被征用等原因按照规定予以撤销后,
该社区的集体经济组织剩余土地按照规定收归国有,其他资产按照国家和
省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占有、使用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责任合同书,不得擅自改变资
产的所有权性质。

【章名】 第五章 农村集体资产评估与审计

第二十八条 农村集体资产通过转让或者由于实行租赁经营、股份经
营、联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等方式而发生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转移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第二十九条 评估农村集体资产必须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进行。评估结果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确认。

第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和农村集体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的经济活动和其主要负责人离任,必
须接受审计监督。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
和监督。

【章名】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
封、扣押、冻结、没收农村集体资产的,由乡人民政府或者农村集体资产
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赔偿损失;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
建议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由农村集体资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赔偿损失;拒
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建议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
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改变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

(二)不按照规定进行资产登记或者资产评估的;

(三)低价处理农村集体资产的。

对涉及土地管理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处
理。

第三十三条 农村集体资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其任免机关或者行
政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章名】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陆』 外购固定资产所有权认定最常用的实质性程序

你也是正在自考的吧?!外购固定资产所有权认定:检查购货合同、发票、保险单、内发运凭证、容财产税单等所有权文件。存货存在认定:从存货明细账、存货盘点记录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测试存货明细账和存货盘点记录的正确性。原材料转让业务截止认定1)检查12月31日前后若干天的账簿记录追查至记账凭证,检查发票存根与发运凭证,证实已入账收入是否在同一期间已开具发票并发货,有无多记收入。
(2)检查12月31日前后若干天的发票存根追查发运凭证与账簿记录,确定已开具发票的货物是否已发货,并于同一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或从12月31日前后若干天的发运凭证追查至发票与账簿记录。确定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已记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柒』 凡是资产其所有权一定归企业

凡是资产其所有权一定归企业,这句话是错的。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所谓拥有和控制,并不一定是要拥有所有权的。比如说“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符合资产的定义,它是属于资产的,但是在租赁期结束前企业并无它的所有权。

劳权经济学的基本范畴之一,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它表现为资产管理权和资产分配权(即按资分配权利)两个方面,前者通过体现资产所有权的管理体制得到实现,后者通过体现资产所有权的分配体制得到实现。

(7)村级资产所有权登记程序扩展阅读:

资产特征

1、资产是一项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资源。资产必须是现实的资产,而不能是预期的资产。这里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

2、资产必须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产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3、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资产必须具有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没有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捌』 有形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如何区分

有形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区别:

1、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2、使用权,释义为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有使用权

从民法关于所有权的相关原理来看。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而使用权是实际利用的权利。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并非必然是同一主体,因为通过一定的契约,非所有权人也可获得使用权,比如房主可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因此,楼宇屋面的使用权经全体业主同意,可以让给开发商来使用。

(8)村级资产所有权登记程序扩展阅读

有形资产产权是人们对实物形态的物品的使用权,而无形资产产权是人们对非实物形态的信息、知识等的处置权、拥有权。在人类历史的不同阶段及各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存在过许多不同的产权制度,从而产生了不同的创新激励效应。

由上面分析可知,在西方国家,产权经历了由原始公有产权向排他性公有产权继而向排他性私有产权的转变。在原始的公有产权制度下,任何财产、资产都是公共性质的,谁都可以占有和使用它们,因此,人们毫无创新动力可言。

『玖』 如何进行固定资产所有权审计的取证

检查银行付款凭证,外购固定资产的发票(可以将发票在网上核对)、购买合同、公司重大固定资产购置会议决议记录,保险、公证、主管机关登记备案(如有)等;自制固定资产或需建设的固定资产(如房地产)需要检查项目预决算报告、监理合同和监理报告、施工合同、项目许可、规划许可等,还有就是需要项目竣工结算、付款凭证等一类可能涉及的合同、报告等(其中可能部分与所有权审计并不直接相关)。

『拾』 集体资产所有权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应是将店里变卖后该单位所有职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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