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
Ⅰ 法院对村集体土地是否可以查封
法院对来集体土地可以查封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 24 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 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 可以裁定予以处理, 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 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
Ⅱ 村集体个人土地纠纷一般都怎么解决
如果是土地权属纠纷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权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Ⅲ 法院判决能否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
按理说,允许集体土地抵押就该有通过法院判决取得集体土地使内用权。。
但一般来说,进入法容院判决时,应该将土地使用权变现,用以支付欠款、保证抵押权实现------所以,不能直接判决集体土地使用权归抵押权人,而应该通过拍卖形式确定其价款。。
而在此过程中,集体土地应该先征收为国有。。
所以,法院判决一般不能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同村村民或同村集体除外)。。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Ⅳ 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该地块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关键是你以什么理由去使用该地块。
一般情况下,集专体建设用地只能对外承租,属所以在排除你非法用地的前提下,你只能看与村委会的承租合同签了多少年,就拥有多少年的承租权,无法长期使用该地块。
所建房屋没有任何手续,为违章建筑,拆迁不能获得房屋拆迁赔偿。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土地补偿也与你无关;若没有签定承租合同,则承租违约赔偿也没有。
建议赶快办理建房手续,签定集体土地承租合同。
承租合同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建房手续也是如此,建议到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村委会询问,重点是房地产部门。找熟人帮忙会好很多。
Ⅳ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拥有权应该归谁所有
农村集体土来地拥有权属自于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1、国家征地发放补偿款应该给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
2、农民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不能转让。
3、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5)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扩展阅读
集体土地使用证查询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
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1、到当地国土部门查询,要注意看证书是否办理出让.现在的出让金标准较高。国土资源部发过一个文,自然人可是凭自己的身份证查询土地宗地的登记情况。
2、系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权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证中心,申请调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相关内容即可。
Ⅵ 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形式有哪些
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分为荒地拍卖、批准拨用宅基地、批准拨用企业用地、集体土地入股(联营)以及其他。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Ⅶ 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一地两证,怎么办
首先进行行政处理,向国土局、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只有对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进行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
注意:如果不经过行政处理而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属于土地权属争议
一宗地两个证的情况,后办的证有效,由于土地局两个证都收回去了,现在此宗地应该重新确权。
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
1.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解决不成的,由当事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处理,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先进行调解;
3.调解无效的,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在人民政府行政处理阶段,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程序为:申请、受理、调查、调节和处理。
a.申请是当事人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要求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书面申请,是案件受理的前提;
b.受理是土地管理部门对深情地接受和立案,是处理程序程序的开始;
c.调查是查清案件事实的过程,是审理案件的重要阶段;调查的目的就是弄清案件事实,调查中证据的取得:1)当事人提供,你可以提供个人证据有:原始土地租赁合同不光是你签字的,还要有村里签字或者盖章的,原始土地租赁费收据,其它的证人证据。
d.调解是自愿基础上的协商,是处理中的毕竟环节;
e.处理是为了解决土地权属争议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是对案件的处理结果。
法院处理完 以后可以重新确权,办理新证。
Ⅷ 什么是土地侵权纠纷
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
土地纠纷由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
(8)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扩展阅读:
土地纠纷处理标准:
1、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
2、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3、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