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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屋所有权证转让效力

发布时间: 2021-01-09 19:58:37

⑴ 房屋所有权经法院判决生效归张某所有,但是张某未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房租的所有权证还在李某手上。

一、所有权人为张某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此,本案中,自判决书生效时,张某即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二、张某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因此,本案中,张某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三、未过户前,李某把房子卖给第三人,且办理了过户手续。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 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 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因此,本案中,张某取得房屋确权的判决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则第三人取得这套房屋的所有权。张某可以向李某要求损害赔偿。

如卖给第三方后,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所有权人仍为张某。因为李某属无权处分人,且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原则。

⑵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协议一定有效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然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首先,房地产管理法第条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目前的主流观点是,违反了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其次,房地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即意味着没有所有权,出卖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但无权处分行为在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利以后便生效,转而成为有权处分行为。

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依此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然无效。

(2)无房屋所有权证转让效力扩展阅读

案例

张先生从李女士处买了一套房屋,该房屋的产权证正在办理中,之后张先生又把房屋卖给了王先生,并且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结果房价上涨,张先生起诉到法院主张合同无效,愿意返还王先生所交的定金,结果法院判决合同有效。

法院认为:虽然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但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未取得权属证书不得转让是行政管理的规定,即要求行政机关对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是从物权公示的原则出发,为了保证交易安全所采取的行政管理措施。

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于房屋的权属情况没有产生误解,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就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这是符合合同法精神的。

同时,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案例分析:

首先,这类房子因没有产权,买房人无法办理过户,也就无法享有对房屋的处分权。而更大的风险在于,如果之后房屋可以办理产权,房屋价格上涨后卖房人反悔,单方面提价,可能不配合过户。

更有甚者卖房人可能以不正当手段,将房屋以更高价格转卖给第三人,造成两个买家之间房屋权属的争议。虽然本案中合同被法院确认为有效,并追究了违约方的责任,但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由于程序复杂,对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进行交易的双方来说,均产生较大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合同法

⑶ 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权算什么房子

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专分的,没有属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让。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
有房产证无土地证的影响: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一是难以知晓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的情况,也就无法及时规避风险。
二是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
三是二手房交易将受影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上市交易,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是在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因此,拆迁补偿金不仅包含房屋所有权价值,还包含了土地使用权价值。购房者如果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拆迁过程中就可能得不到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应补偿。

⑷ 如何认定未取得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1,买卖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成立的条件,就有效,与有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关系.法律依据:<<物权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合同有效的条件:
(1)签定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标的确定和可能
(5)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满(如果是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合同)
3,所以,要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只须符合上述合同成立条件即可.届时,一方违约未交付房屋的,虽然其未取得产权,但是合同相对方可基于有效成立的买卖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⑸ 双方明知没有房产证所签订的买卖房屋协议有效吗

有效。

(1)没有任何关于没有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规定;

(2)《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关于“未依法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是指没有权属证书的房产在法律上所有权不能转移,并不是指不能订立转让房产所有权的合同,更不是指订立的转让合同无效。

(5)无房屋所有权证转让效力扩展阅读: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转让也无效:

(1)达不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②属于成片开发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③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

房地产转让的程序

(1)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

房地产转让必须签定书面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屋坐落绘制、面积、四至界限。

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年限及取得方式;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房地产转让权属登记。

房地产转让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否则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法律效力。新的房地产产权人领取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凭该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以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方式

房地产转让方式主要有:

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

2.房地产赠予: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

3.其他合法方式:

①以房地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

②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届发生变更的;

③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④以房地产抵债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⑹ 无房产证的车库,双方签订买卖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无产权证的或者车位不受保护,当发展商把广大业主共有的车位私下卖掉,由于这些产业并非属于发展商的,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产权证。

这些没有产权的共有车位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小区业主有权向法院申请撤消发展商对这些共有车位的。合同撤消后,购买这些私卖车位的业主只能向发展商追讨购车位款项。一旦房地产商“跑路”,业主的钱就存在追不回的风险。

地下车库或者车位因为没办理,有可能被开发商二次甚至多次销售,有的开发商迟迟没办理这个“确权”手续,使得买了车位的小业主始终拿不到产权证。

如果开发商等车位涨价时再办确权手续,把车位以高价第二次卖出并帮第二买家办理完过户,那么第一次的买家反而成了被赶走的那个。“法律就只承认已过户的车位”。

(6)无房屋所有权证转让效力扩展阅读:

无产权证的车位转让方法:

买卖双方现场看车位(车库)的情况,洽谈价格。注意:虽然没有产权证,但原买主从开发商购买时肯定会签有《交接证明》、车库购买的《补充协议》;所以买家应要求卖家提供,并查看身份证,以防上当。

买卖双方商谈成功后,双方签定《车位(车库)转让协议》,可以自己私下起草,也可以请律师起草,合同约定所转让的车位号、面积、位置、价格等。

买卖双方如果能找到原楼盘的开发商,最好在开发商处登记,说明此车位(车库)已转让给新买家,并且盖开发商的公章;另外需到物业费登记说明,因为以后牵涉到水电费、物业费。

双方按约定的时间和价格,进行款项交付,并约定后续事宜。

可找律师写一份特定的协议,去公证处公证一下,说明已属买家的财产。

卖方提供原来与开发商签定的《转让协议》和《交接证明》给买方,并注明车位(车库)已转让, 并且交接车库钥匙、结清水电费。如果买方不放心,可以换一把新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买卖合同

⑺ 房产证上使用权来源转让什么意思如何理解

这个是指土地性质,也就是以前说的国土性质。
出让:指修建房屋的土地是从国家那里买来的。
转让:国家或者其它机构交换,赠与等方式得来的。
影响:出让,简单讲就是土地使用权已经给过钱了,以后买卖除非期限到了(住宅70年),否者买卖不在给钱(土地出让金)。
转让看情况。当时转让没收钱,再次买卖就得给钱,还有土地转让的时候土地的年限过了多久了(例如住宅批地是70年,开发商通过转让的时候拿到地,这中间过了多少年不清楚)。所以就算之前给了钱的,你也要问清楚期限还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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