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土地使用权制度
1. 城市的发展要素是什么
城市的发展要素总结起来就有以下几点:
1、民生,民生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人民没有动力,没有新思维那就不可能创新不可能创收.
2、经济,吸引外资,兴建公共设施吸纳无业游民,扶植中小企业,改革创新,努力引进更多的创新科学技术,尽量收纳外来务工人员(因为你也会有人手不够的时候)。
3、制定一个短期计划,和一个长远计划,短期计划以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使城市的发展得到更大的提高,长远计划则是在原有的增长基础上平稳而且快速的发展。
4、规划,一个好的城市永远离不开好的规划,不可以随随便便的在哪里做一栋房子这里又搞一间厕所,要以长期实用土地的目的开规划,。
5、环境,与政治,这是个即长远而又重中之重的问题,一个城市无论他的经济实力有多强,如果没有整洁的环境,那就不算是个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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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发展的措施:
1、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实现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的目的,必须加快农民变市民的进程,加快改革与发展。
2、要消除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不断提高就业竞争力,真正靠产业发展和劳动致富逐步融入各类城市和小城市。
3、要放宽对农民承包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流转,征用农村土地按市场规律给予失地农民合理的补偿,满足城乡居民创业的合理融资需求。
4、要逐步将农村转移人口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保险关系在不同统筹区的转移接续和不同制度间的衔接转换,提高统筹层次,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
5、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要逐步实现其在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就业服务、劳动报酬、住房租购等方面的城市居民待遇,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均等化。
6、要加大对城市道路、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快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的投入。
7、要制定科学的城市体系和发展规划,实现农村城镇化,农村人口和非农产业才能不断由农村向城市地区集中,实现人口、非农产业、资本、市场由分散的农村向城市集中,农村工业化、农民职工化、市民化相互交织、同步运行。
促进城市数量不断增加和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从而促进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转型。
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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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设立登记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 出资不足的补充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