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权确认之诉
①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遇到拆迁怎么算
按法律规定有房产证和没有房产证拆迁补偿应该不一样,因为有房产回证的房子包括房子所答用的土地都是个人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只有房子是自己的,所用的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
被拆迁人是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人,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认定,一般以房屋管理部门的登记资料为准。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申请规划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如果房屋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建筑,则不予补偿。
② 土地使用权归属可以提起所有权确认之诉吗
不行,土地权属是一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提起使用权确认诉讼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权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③ 确认确认土地使用权是民事诉讼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④ 行诉里,土地使用权在转让给第三人,并且第三人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后,被上级政府确认违法,宣布无
有,根据法律里相关规定,法律会保护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每三人获内得《土地使用证》并不知道容对方的《土地使用证》是无效的。关键在于第三人的举证,如果证明他知情,则第三人非善意第三人,他持有的《土地使用证》就无效。当然,前提是他爸不是李刚... ...
⑤ 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案件的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说可以的都是没学精的,对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案件,如果这一个行政行为的回决定是由国答务院或者省政府下达授权的,就不能提起诉讼,因为这是国务院的行政专属权,不适用司法终局,而且复议也只能够向省政府提起复议,并且是只有一个复议,不复议也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一个复议之后直接终局。如果不是国务院或者省政府下达的决定,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⑥ 违章建筑的界定与处理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
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违章建筑,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审查违章建筑是超过二年行政机关才发现的问题,不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笫二十九条笫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相对人的违章建筑,是显而易见,不可能存在二年期间的最后一日才被行政机关发现,假若如此,行政机关已经严重失职了,应当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如果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违章建筑“限期拆除”决定的“登记立案”日期为二年期间的最后一日,行政相对人对于行政机关将“登记立案”日期往前推,登记在“二年之内”产生的怀疑,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合理怀疑。
(6)房屋使用权确认之诉扩展阅读
违章建筑的性质
有人认为,违章建筑是指:“未按法定报批手续,或有报批手续,但未按规定在指定地点擅自搭建的房屋、摊位等建筑物。”也有人认为,违章建筑是指:“未经城市规划部门的批准,而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也有人认为,违章建筑是指:“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笔者认为,违章建筑并不是简单的所谓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而动工兴建的建筑物,其本质上是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房屋及其设施。
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物。
因为对违章建筑的性质问题,即违章建筑的建造人对违章建筑有什么权利的问题的认识模糊,法院在处理违章建筑损害索赔案件时,对于受到损害的违章建筑人有无起诉权、有无胜诉权问题有极为不同的看法:关于起诉权。
一种意见认为,违章建筑人没有证明其合法民事权益的产权凭证,即无财产权利存在的依据,所以没有起诉权。另一种意见认为,如果原告举证的材料已经明确被损害标的属违章建筑的,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涉案损害标的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尚未被认定,法院应予受理,审理中发现属违章建筑的,则不涉及诉权,只关系到能否胜诉问题。还有一种意见认为,无论被损害标的是否属违章建筑,法院均应受理。
我们认为,只要这类起诉符合中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有关起诉与立案的规定,法院均应受理。因为违章建筑的侵害也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司法应当给予当事人选择诉讼解决的救济途径,至于救济能否在实体上得到支持,无关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