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露台使用权
1、从图纸来看,该露台属于公共使用部位,不能买卖产权和使用权,也无法在合同上明确的。
2、个人建议,最好不要买类似房屋。在使用权无法明确的情况,对面的商铺肯定也会动这个露台的脑筋,今后可能纠纷不断。
3、如果你一定要尝试,建议在合同中明确该露台的产权或使用权归属,是你这户的附属设施,画图纸并盖章。
⑵ 顶楼露台使用权归谁
居民楼屋顶属于公共面积,顶层居民无权私自处置,使用权归本单元楼全体住户。
曾引起轰动的人济山庄“空中别墅”,楼顶竟然又见绿。北京晨报记者探访发现,曾经拆除干净的违建屋顶上,一侧楼顶已经被绿色植物覆盖得严严实实。楼下住户对此颇有微词,认为屋主张必清“不老实”,总想着在楼顶上“耍花样”。对此,海淀区园林绿化局绿化科工作人员表示,居民楼屋顶属于公共面积,顶层居民无权私自处置。
(2)放弃露台使用权扩展阅读:
顶楼住户违建阳光房个个喊冤,“买来权利”无效。
青山一小区的开发商则表示,签订协议的时候已经和业主们约定,在使用露台时,不得出现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他认为自身的提醒义务已经尽到。不过,双方的理解显然出现了偏差,几名业主均认为,开发商的承诺令他们误解了自己的权利,违建行为实属不知情,他们也为此损失了平均4万元的费用。
对此,湖北诚明律师律师林颖解释,且不说建阳光房的行为违反了《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这份“独享露台”协议本身也是无效的。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住宅楼的露台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它的使用和管理权应当为全体业主所有,而不应该为某一户独享。
⑶ 顶层露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那这个露台的使用权就属于购买顶层套房的住户咯? ------对
如果其他业主的合同没有这条,那这条还有效么?--------无效
而露台就在套房二层的房间外,对于顶层使用不方便啊,没有用啊.不如就卖给二层了.
一户一车位,
1是说这个车位的是要花钱买的.排号时是第一位的.如果不买,会通知你是否可以卖给别人.经你同意后,就可以卖给别人了.
2如果不花钱是送的.你没有车时,别人有两台车.也会花钱买的.但这钱可能归你.
⑷ 关于顶层用户对顶楼露台的个人使用权
楼顶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而并非_顶楼住户。
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专如果顶楼业属主的购房合同的产权不包括楼顶,楼顶是属于业主共有的,既然属于小区公共空间,公共空间的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监督权归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个别业主私自使用屋顶但不存在违章搭建行为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可以向物管公司投诉,由物管公司督促该业主停止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因此,楼顶使用权并非只归顶楼用户所有。
⑸ 关于居住在二楼的露台使用权问题
您好,您可以享受使用权的!祝您生活愉快!
⑹ 关于顶楼屋面露台使用权问题,
首先先确定的是所有权肯定不是你的,这个从开发商的合同中就能看出,上面只写使用权。
其次,天台的使用权一定是全体业主的,这个因为有法律背书,开发商和你签订的合同效力不够,所以这一条是属于无效条款
最后是不是放弃使用权,一样的道理,已经是法律规定好的权利与义务,没那么容易变更。你的使用权一直是不合法的,所以一直没有得到过,不在于合同是不是明确。
⑺ 请教:开发商将露台使用权转让给个人是合法的吗
首先,应当判断该露台是否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果该露台是用于消防等公共用途,则属于内业主共有的;如果是从容某业主的卧室等门可以直接到达的,在买卖时可以附赠给该业主。
露台,不能够进行独立的产权登记,那么作为独立的商品进行销售就存在疑问。
⑻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放弃对露台的使用权约定是否有效
露台的所有权是谁的?
为何要放弃使用权?
如果放弃了,还买个带露台的房子干嘛
⑼ 露台使用权归属,物管是否有权利限制我使用露台
物业可能怕有高空坠物,所以还是不要冒险使用了。露台属于公共区域,不是某一个人的,物业有权管理
⑽ 公共露台有专属使用权的问题
如该公共露台为房屋的公共部分,则归全体本栋业主所有,任一业主未经其他业主许可,不得占为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