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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教师的著作权

发布时间: 2021-01-10 05:24:40

⑴ 教师课件、学生笔记的知识产权/著作权问题

1. 侵权,学生仅仅获得该课件的所有权,复制到网上发布,侵犯了著作权中的复制权。

2. 应当仍然视为侵权,仅仅对作品(课件)作没有独创性的整理、编排,不能称之为作品。 即使添加具备独创性的思想在内,那也属于改编作品,仍然要获得原著作权人的许可

3. 没用,这不能改变你的行为性质和获利事实。而且国内一些视频门户网站的免责申明本身就有问题。

⑵ 学校教师的教案是否有著作权 首例教案侵权案尘埃落定

有著作权。因为教案的结构编排、授课技巧、知识例举等,都是教案作者独特的构思和智力劳动成果,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注意,作者对教案的著作权体现在对教案的智力劳动构思上,而不是对其具体内容如公式等。
参考文件:《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⑶ 高校教师课题申请软件著作权的疑问

开发方式:如果是您单独申请的话,就选独立开发;如果要跟学校联合申请,就选专合作开发,在您的属名字后面注明(原始取得)。
如果是独立开发的话,就不用提交课题合同了。如果是跟课题组联合申请,就需要提交课题合同。
不在课题组的人,可以是著作权人,你们可以签订软件共同开发的协议
如果该课题依赖于学校的资源进行研发的话,是职务开发的范畴。如果是您单独完成的,没有借助学校的软硬件资源,那就属于非职务开发了。不过建议您还是选择职务开发,比较稳妥。
注明课题组的支持目前还是不行的,在申请软著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必要。

⑷ 请问在教师大学课堂上向学生提供盗版软件的行为是否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谢谢

违法的,因为老师向学生提供盗版软件,例如用ftp的形式,使同学可以获取,因为软件来源非法,不得以合理使用作为抗辩。主要侵犯了软件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还有民法通则上的获酬权。

⑸ 高校老师申请软件著作权的问题

可以申请的。如果学校不同意单独申请的话,可以跟学校联合申请,申请时标注你是原始取得的就可以了。

⑹ 老师修改学生作文是否侵犯了学生的著作权

不是的。老师修改学生作文,只是辅导指导作用,指导学生应该怎样写好作文内,给予指点。是教与学的容关系。如果是特别优秀的学生,作文被老师改了之后发表,这就属于侵犯著作权,比如大学里面的论文,不过一般很少有这种情况的。

⑺ 教师在课堂上的讲课内容是否有著作权,学生自发录制课堂视频(音频)在网上发布是否侵权

有著作权,授课属于口述作品。不管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在网上发布都侵犯了著作权,主要涉及著作权中的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⑻ 教师帮学生修改和编排了文章,教师有著作权吗

教师帮学生修改和编排了文章,应该只是一种指导和帮助,这样教师是没有著作权的,但如果文章有极大地改动,已经是一片新文章,完全和原稿不一样,应该是可以有的。

⑼ 教师课件、学生笔记的 知识产权/著作权 问题

1,自己学习用不构成侵权。用来牟利构成侵权。
2,修改、整理,做的课堂笔记回,该学生享有答著作权,但是有关老师的原话观点应当注明,否者也是对老师的侵犯。
3,网站的声明没有效力,被侵权人要求网站删除的,网站马上就删除的,网站可以不负赔偿责任。要是网站拒不删除的,就增加的损失网站和发帖人承担连带责任。

⑽ 教师复制练习给学生做作业侵犯著作权吗

不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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