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限物权与所有权
1. 哪些属于定限物权
定限物权即我们所说的限制物权,是一种只能在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其外延是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所有物权。举个例子,比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只具有担保的作用,权利人通常不能对标的物进行使用和收益,比如我将汽车抵押给我的债权人,他作为抵押权人,只能占有该汽车待我万一赖帐之时作为担保,但不能随便使用,变卖等等。 定限物权是在他人之物上设定的权利,其实是根据所有权人的意志所设定的所有权上的负担,起限制所有权的作用,所以效力优先于所有权。比如我将汽车抵押给我的债权人,我虽然是该汽车的所有权人,但由于我在其上设定了抵押权,就不能再对汽车进行占有,使用等等。
2. 关于完全物权和定限物权的追问
不是,乙的房屋复权利上有一个制他物权,乙还可以再抵押,占有,使用、收益。 但在转移所有权的时候受到了限制
物权中,所有权是典型的完全物权。所有权包括 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四项权能。因此所以权中的处分权能受到了限制,因此完全物权收到影响不完全了
3. 用益物权是以所有权的权能为内容的,而对所有权的行使有所限制的物权。怎样理解74
我觉得你可以这样来理解:
所有权有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用益物权是他物权,和所有权相对,也就是说对不归自己所有的物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用益物权一般不包括处分权能,因为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随意处置。
由于用益物权是对别人的东西行使权能,必然对别人,也就是所有权人自己行使这些权能造成客观的限制,即你行使了他就不能再行使。比如你借用了小张的橡皮,小张就不能再行使对该橡皮的占有、使用的权能,这就是对其所有权行使的限制。
4. 什么是“定限物权”和“非定限物权”
“定限物权”和“非定限物权”是日本学者使用的名词,其实它的内涵和我国学者所说的
“限制物权”和“所有权”是一样的。
非定限物权即所有权,是一种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具有对标的物进行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四项权能。说白了就是,你对一个物有所有权,那么你想怎么都行。
定限物权即我们所说的限制物权,是一种只能在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其外延是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所有物权。举个例子,比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只具有担保的作用,权利人通常不能对标的物进行使用和收益,比如我将汽车抵押给我的债权人,他作为抵押权人,只能占有该汽车待我万一赖帐之时作为担保,但不能随便使用,变卖等等。
关于两者的关系,定限物权是在他人之物上设定的权利,其实是根据所有权人的意志所设定的所有权上的负担,起限制所有权的作用,所以效力优先于所有权。比如我将汽车抵押给我的债权人,我虽然是该汽车的所有权人,但由于我在其上设定了抵押权,就不能再对汽车进行占有,使用等等。
物权概念就是比较绕圈圈啦,不知道我有没有解释清楚呢
5. 限制物权和他物权是不是一回事
您好!以权利人对标的物的支配范围为标准可以将物权分为所有权与回定限物权。
由于所有权是答权利人对于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权利,与他人之物无关,因此也称自物权。
定限物权又称限制物权,由于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因此也称为他物权。
6. 他物权和定限物权等同吗
定限物权即我们所复说的限制物制权,是一种只能在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其外延是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所有物权。举个例子,比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只具有担保的作用,权利人通常不能对标的物进行使用和收益,比如我将汽车抵押给我的债权人,他作为抵押权人,只能占有该汽车待我万一赖帐之时作为担保,但不能随便使用,变卖等等。 定限物权是在他人之物上设定的权利,其实是根据所有权人的意志所设定的所有权上的负担,起限制所有权的作用,所以效力优先于所有权。比如我将汽车抵押给我的债权人,我虽然是该汽车的所有权人,但由于我在其上设定了抵押权,就不能再对汽车进行占有,使用等等。
7. 质权是定限物权吗
定限物权即我们所说的限制物权,是一种只能在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其外延是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所有物权。举个例子,比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只具有担保的作用,权利人通常不能对标的物进行使用和收益,比如我将汽车抵押给我的债权人,他作为抵押权人,只能占有该汽车待我万一赖帐之时作为担保,但不能随便使用,变卖等等。 定限物权是在他人之物上设定的权利,其实是根据所有权人的意志所设定的所有权上的负担,起限制所有权的作用,所以效力优先于所有权。比如我将汽车抵押给我的债权人,我虽然是该汽车的所有权人,但由于我在其上设定了抵押权,就不能再对汽车进行占有,使用等等。
物权法资讯
质权在物权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找法网 2018-07-02 18:07:00阅读数:2726
物权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那么关于物权法的解释是怎样的呢,质权在物权法中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就由找法网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
一、新设了最高额质权制度
《担保法》对最高额质权制度未作规定。《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参照最高额抵押制度对最高额质权作了规定:最高额质权,应该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有权在最高质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质权是参照最高额抵押权设立,除了在担保物权的设立方式上不同之外,在担保物权独立于主债权、具有最高担保额的限制、实现权利时需要对担保的债权进行确定等几个方面具有相同之处。最高额质权的设立是质权制度完善的重要内容。
8. 定限物权的介绍
定限物权又称限制物权,它是在所有权的基础上产生的,权利人基于与所有权人的合意或者法律规定而取得了对物进行直接控制的某些权能。
9. 定限物权是不是指除了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所有物权
不是~!~
定限物权即我们所说的限制物权,是一种只能在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其外延是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所有物权。举个例子,比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只具有担保的作用,权利人通常不能对标的物进行使用和收益,比如我将汽车抵押给我的债权人,他作为抵押权人,只能占有该汽车待我万一赖帐之时作为担保,但不能随便使用,变卖等等。
定限物权是在他人之物上设定的权利,其实是根据所有权人的意志所设定的所有权上的负担,起限制所有权的作用,所以效力优先于所有权。比如我将汽车抵押给我的债权人,我虽然是该汽车的所有权人,但由于我在其上设定了抵押权,就不能再对汽车进行占有,使用等等。
10. 为什么限制物权优先于所有权
1、从学理上来讲,之所以存在限制物权,一般是由于所有权人和其他人的意思自治才能实现的,由于所有权人基于自己的意思来设定限制物权,法律尊重他这种意思自治,并且保护这种限制物权
2、限制物权的优先性有利于实现物尽其用。限制物权之所以叫限制物权,它的含义可以理解为限制所有权的一种物权。即使所有权人也不能事后无端反悔,正如订了合同反悔叫违约是一样。
(10)定限物权与所有权扩展阅读:
1、限制物权优先于所有权的例外情况
完全物权是与限制物权相对应的概念,即权利人依法对标的物具有完全控制权。限制物权主要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指为保证债权实现而设立的权利,以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是一种其他物权;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专有权,主要包括: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住宅用地使用权、地役权。.产权优先于债权,但不违背交易条件的租赁除外。
以物权(共有人)为基础的优先购买权先于以债权(出租人)为基础的优先购买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优先于一般债权。物权之间也存在着一个优先权问题,即物权重合时的优先权问题。例如,其他财产权利优先于所有权。物权优先权不能反映物权优先权。它应该在其他系统中进行总结。
2、限制物权和所有权的区别
物权包括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基本内容】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以,有所有权就代表有物权。拥有一套房子的房产即代表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也有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