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小
① 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权面积”问题
土地使用面积是房地产业中的一个面积概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居住面积。
1、占地面积,即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共占的面积。
2、建筑面积,仅指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其计算主要从建筑物的外围来计算。
3、居住面积,指室内居住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是指房屋所分摊的所在土地使用权的面积,这个面积相对来说数值较小。计算公式为: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楼房总建筑面积×楼房占地面积。
② 请问《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权面积是越大越好喃还是越小越好
既然买过了 大小都无所谓。。买卖都按房面积算的!
没买的话 大的好 大的说明 容积率比较底!不过你的已经算底的了!
③ 请教——土地使用证中的面积怎么这么小求大神帮助
这个好像专业点儿么. 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载明的是房屋建筑面积数量;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载明的是该房屋在宗地中可分摊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数量(独自使用除外)。即:土地使用证记载的面积为分摊的共用面积,在宗地范围内没有确定具体位置,而房产证记载的是房屋建筑面积。 查看原帖>>
④ 土地证上的使用权面积是什么意思应该等同于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么
不等同,81.89平米是建筑面积,包含你的8.68平米以及公共走廊,楼梯,墙体的等公共区域的面积。
第一, 81.89是指你目前居住的房子的使用面积,就是卧室,客厅啊之类的。
第二, 8.68平米,是因为你是买的单元房,所谓分摊,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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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3、层高2.2米以内的技术层。
4、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储油(水)池、贮仓、圆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5、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7、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8、层高小于2.2米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⑤ 为什么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权面积和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建筑面积不一样
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权面积和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建筑面积是两个概念,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面积是表示你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而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建筑面积表示的是你所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建筑面积,两者当然是不一样的。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5)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小扩展阅读: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
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第十九条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
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
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⑥ 国有土地使用证中使用权面积如何填写
18。6的意思就是你这户只用那么多,以后土地到期后你就是按18。6来交土地出让金的
⑦ 土地使用权面积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面积包括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居住面积。一般来说,徒弟使用面积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占地面积,即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共占的面积。
2、建筑面积,仅指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3、居住面积,指室内居住面积。
(7)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小扩展阅读:
一、土地使用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1990年出台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基础上,建立了以出让、转让、抵押等为主要方式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设置了一定的使用期限。
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土地使用权的重要内容,《不动产权证书》就应该记载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证书上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的使用期限,不是指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不存在使用期限的问题。
同时,在证书上设置“使用期限”,能够让权利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权利的起止日期,便于保障转让、抵押等交易安全;也能够方便权利人在权利到期时及时办理续期,保障合法权利。
⑧ 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独用面积怎么区分
《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登记内容正常,至于面积,应该是正常的。
土地面积的类型有这么几种:使用权面积:就是证载面积,也是你真实使用的面积。独用面积:独自使用的面积,如一家工厂用地,如果没有第二人或单位与之共同使用的情况下,那证载面积就是他的独用面积。分摊面积:一宗地如果有两个(含两个)以上使用者,那么就要根据情况进行分摊,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分摊面积,而不再体现独用面积。
土地面积的分摊方式有三种:
1、按照建筑物面积进行分摊。某部分分摊的土地面积=土地总面积*(该部分的建筑物面积/建筑物总面积);
2、按照房地价值进行分摊。某部分分摊的土地面积=土地总面积*(该部分的房地价值/房地总价值);
3、按照土地价值进行分摊。某部分分摊的土地面积=土地总面积* [(该部分的房地价值-该部分的建筑物价值)/(房地总价值-建筑物总价值)]。
一般为了简化计算,都是根据第一种方式分摊的。
⑨ 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权面积”问题
没关系,平摊下来就是那么多了。土地这么小的面积,那么多户人家,谈下来就这么少了。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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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是怎么算的
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即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是指房屋所占土地版面积。计算公式权为: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楼房总建筑面积×楼房占地面积。
土地使用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