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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的使用权

发布时间: 2021-01-12 17:39:10

1. 买房子只有使用权吗,那农村的房子土地是自己的吗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内用于非农业建设。”容如果农民的房屋允许自由买卖,就是将与房屋相连接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标的物出卖了,实质上就是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非农业建设,因而为该规定所禁止。购买这类房屋要谨慎考虑。

2. 农村的房子使用权是多少年

如果你租最好月付或季付,这样不致于损失太大。
如果你买到的是“土地开发使用权”你就不用担心了,如果占到,国家会给予赔付。
如果你买到的只是“土地使用权”,那么,一旦国家开发到,你是得不到赔付的。因为这本身就是一个风险投资。
你要有眼光看准这块地一时开发不到并可以及时转手的话也是可以的。

3. 宅基地使用权能否买卖

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

根据《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1、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2、农村村民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土地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地论处,即按照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处罚。

3、农村村民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4、农村村民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由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3)农村房子的使用权扩展阅读:

宅基地和房屋的区别

1、土地性质:

宅基地证是农村集体土地,而传统的房产证特指拥有买卖权的国有土地。

2、土地的获取方式:

农村宅基地土地一般都没有交钱,直接按人头分配,按照30年土地分配原则,最迟2027年将到期。而又极少一部分是10多年前交钱获得的图责任土地,房产证的土地是通过国家公开拍卖拿到的,所以必须交钱。

3、土地的发证机关不一样:

宅基地的证件由乡镇确认,房产证的地至少县级以上的国家土地局来核发的。

有关2016年的规定《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有这样的规定: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

4、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5、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

6、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参考资料:网络-宅基地

4. 转为城市户口后,农村的宅基地还有使用权吗

转为城市户口后,只要老家的房屋还在,就可以继承房屋并“连带”使用宅基地。

虽然农村户口变成城市户口,但在老家的房屋使用权不会变,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但是,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当户口性质发生改变后,不再属于老家那个集体经济的成员。所以,原则上讲,不再享有使用农村宅基地的权力。但是,农村宅基地虽然是集体的,但是地随房走,只要盖在宅基地上的房屋还在,就继续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但不再是该集体经济的成员后,在老家的房屋就不再允许翻新改造,只可维修利用。一旦房屋年久失修而造成倒塌或者废弃,该宅基地就会被集体经济收回。转为城市户口后只享有对宅基地上废弃建筑物的旧建筑材料的所有权,可以放弃,也可收拾变卖,但在农村老家的房屋便就此消失了。

(4)农村房子的使用权扩展阅读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该规定确定了“地随房走”之原则,明确了继承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5.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与房屋产权的关系

取得农村的土地使用证是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但是个人对在土地上的建造的房屋,个人的附属物品、生产工具等是具有所有权的,个人对这些动产或者不动产具有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5)农村房子的使用权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6. 农村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

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在房屋交易中经常见到的两种权利状态。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拥有上述房屋所有权的四项权能,所有权人可以占有、管理、使用、处置所有的房屋,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予、继承,并且排除他人的权利。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利用及有限占用权。
通过房屋租赁或借用实现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予、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是房屋所有权四项基本权能之一。当你占有该房屋之时,此房屋的风险责任随之转移。若此时房屋发生风险,尽管此时房屋未完成过户登记,该风险发生的后果也由你承担。

7. 城镇户口可以有农村房子的使用权吗

城镇户口肯定可以有农村房子的使用权的,因为农村的房子是祖祖辈辈留下来的,就算是有城镇户口也一样可以使用。

8. 农村住宅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一、宅基地分两种:

(1)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

(2)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

二、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土地可以出让使用权。任何一块土地的招标、挂牌、拍卖、转让都只是转让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通过任何一种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年限限制的,并非永久使用。

三、开发商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有偿方式获得的仅是这块地有时间期限的使用权,一旦土地使用期满,国家将收回土地。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8)农村房子的使用权扩展阅读: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二、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

三、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

四、住宅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作为公民的私财,可以继承、转让和买卖。

五、经过“土改”,建立了农民私人所有的土地制度,大部分地区的农民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权证书》。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网络

9. 农村宅基地上房子能买卖使用权吗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城镇户口不能到农村买房。如果你是城镇户口买农村房子是版不受法律保护权的。如果真的想住农村房子,租房就行了。

如果你是农村户口,但不是这个村的村民,如果买卖双方同意,能办理过户手续,那这样的房子可以买,过户后,你就可以享受拆迁占地补偿了。

10.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能否随房子的买卖转让而发生转移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仅限于本乡镇的企业、公益事业和村民。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屋转移,无需办理批准手续;自该条例实施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需经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主,房屋买卖也属无效,但房主可以将房屋拆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根据这一规定,农村居民买卖房屋之后,应到相应土地管理机关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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