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外墙所有权
『壹』 房屋外墙空调位置使用纠纷
本案应该属于相邻关系纠纷,所谓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如果因权利的行使,给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在处理相邻关系时,相邻各方应该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放空调的地方应当是共用的,因为商品房所有权的范围是指有墙壁所构成的空间,而不包括墙壁的外空间。
『贰』 商品房外墙面所有权及使用权属于开发商吗
不属于
属于所有居民共有,一般是由物业进行经营并将所得广告费用进行公示用于小区维护费用。
『叁』 关于购房合同中小区楼宇外墙约定是否有效的咨询
从出让房屋的法律行为来看,外墙作为房屋结构不可分部分,出让人开发商必须而且已经对外墙进行了转让,按照物权法定原理,目前法律中还没有关于保留外墙面使用权或收益权的房屋转让规定,所以外墙面使用权作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也已经转让。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又对外墙面使用权约定归属于非所有权人,显然开发商此时不可能是出让人,“区分所有权人全体”才是有权的出让人,而“个别的区分所有权人”也不享有对外墙面的“单独”处分权利,因此购房人与开发商签署的该约定条款,是无处分权的“个别区分所有权人”对属于“区分所有权人全体”的共有的外墙面使用权进行了处分。
按照合同法,这样的条款属于效力待定条款,是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只有经权利人追认该合同始为有效。从逻辑上讲,每个区分所有权人同开发商签署的都是效力待定条款,其全部集合也不能说明就是“各所有权人一致同意。”
如果开发商要主张该条款有效,则其应该能够证明每个区分所有权人与之签署该条款的“单独”处分行为系经过“区分所有权人全体”授权或者为“区分所有权人全体”行使处分权的方式或者得到“区分所有权人全体”的追认。
因此,在房屋买卖合同签署时,购房人应该针对相关权利作出限制性约定,比如可以补充约定对外墙面的使用收益归属于全体业主。而考虑到整个楼宇的外观和防止乱搭乱建,开发商提出将外墙面使用权归属于自己或物业公司等也是可以理解的,只是在约定时应该完善好相应的法律手续,以避免事后的尴尬。
『肆』 咨询下各位吧友,我房子的外墙是属于我自己的还是公共
如果你居住的是独体建筑(整个建筑中只有你一户居住),外墙属于你自有;如果是居住共体建筑(楼房)时,外墙和楼顶属于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共有物权)。
《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多个区分所有权人共同拥有一栋区分所有建筑物时,各区分所有权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及对建筑物共用部分所享有的共用部分所有权。区分所有,是区分一建筑物的特定部分为所有权的标的。建筑物区分所有包括两部分:
1、专有部分。这是指区分所有权人依其所购份额对建筑物套内空间独自占有、使用的部分,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权利即区分所有权人的专有权。专有部分的形成条件有两个:
(1)构造上的独立性,也就是要有固定的遮蔽栏,与其他区分所有权人的专有部分相隔离。
(2)使用上的独立性,一般以该部分有无独立的出入门户为判断标准
2、共有部分。这是指专有部分以外的建筑物的其他部分。包括三部分:
(1)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如支柱、屋顶、外墙等;
(2)共用部分,如楼梯、走廊、电梯、自来水管、贮水塔、消防设备、大门等;
(3)部分区分所有权人共有的部分,如各楼层间的楼板(天花板、地板)、左右房屋之间的隔墙
『伍』 别墅业主对周边绿化所有权别墅外墙皮50厘米内使用权是否属于业主
以产权判断,产权证上有就属于业主,没有就属于公共区域,小区以红线划分。
『陆』 商品房的外墙是否属于业主共有如果电力公司把电线架接在外墙,业主是否有权力反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编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同样,在<<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在<<物权法>>第一编第三章,从第三十二条到第三十八条全部七条,都是讲的“物权的保护”: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如果你们小区成立有业主委员会,那么,你们可以提前业主委员会,要求电力公司把架于外墙的电线辙走。
『柒』 购买商铺后,商铺的外墙所有权属于自己的还是开发商的
外墙正面的一般自用,其他就不属于购买者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