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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知识产权的案例

发布时间: 2021-01-13 04:28:47

Ⅰ 三大经典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享

版权在我国也称为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知识产权侵权案例本次就为大家分享3个经典的案件,希望大家可以看到这些案例对于自己的知识产权起到足够的重视,从而通过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知识产权侵权案例知识产权侵权案例一:苹果APP著作权侵权案《李可乐抗拆记》由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李承鹏是该书作者。李承鹏指控苹果公司未经其许可,自行上传或与开发者通过分工合作等方式,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上传到苹果应用商店,并通过该商店向社会公众提供下载阅读,获取经济利益,上述行为侵害了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苹果公司赔偿李承鹏经济损失1万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1000元。本案是作家维权联盟因苹果公司在其经营的App store(应用程序商店)上提供涉嫌侵犯其著作权的应用程序而向苹果公司提起的系列维权诉讼之一。最终,法院认定苹果公司是App store(应用程序商店)的经营者,应用程序商店是一个以收费下载为主的网络服务平台,并且在与开发商的协议中,约定了固定比例的直接收益,因此苹果公司应对开发商的侵权行为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苹果公司在可以明显感知涉案应用程序为未经许可提供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合理措施,未尽到注意义务,具有主观过错,其行为构成侵权。这一则知识产权侵权案例也表现了当前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平台的监管行为也具有重大的意义。知识产权侵权案例二:钱钟书书信著作权及隐私权侵权案2013年5月,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下称中贸圣佳公司)发布已故著名学者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公告。钱钟书遗孀杨季康(笔名杨绛)遂向法院提起侵害著作权及隐私权诉讼,认为李国强和中贸圣佳公司构成对其著作权及隐私权的侵犯。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中贸圣佳公司和李国强停止侵权、赔偿杨季康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并赔礼道歉。此案不仅因涉及著作权、隐私权以及物权等多项权利的认定,颇具代表性并广受关注,而且还对拍卖公司因从事拍卖活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责任进行了界定和规范,特别是拍卖公司在拍卖活动中,除应依据拍卖法就拍卖标的的所有权归属、委托人的身份情况进行审查,并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外,对于负载著作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其他民事权利的拍卖标的,还应对相关著作权权利归属、隐私权和肖像权的权利保护等情况进行审查,以履行拍卖法所赋予拍卖人的法定义务。此案的审结,明晰了拍卖者的法律义务,规范了拍卖市场秩序,对维护相关权利人的著作权、隐私权等民事权利具有积极的意义。知识产权侵权案例三:《推拿》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毕飞宇系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获奖小说《推拿》的作者,人民文学出版社于2008年9月出版该小说。2009年7月,毕飞宇将电视剧改编权独家提供给中融公司。2010年12月2日,中融公司将其获得的授权转让给禾谷川公司。2011年1月,禾谷川公司委托陈枰为文学作品《推拿》的电视剧改编编剧。2013年4月,陈枰与西苑出版社就陈枰版《推拿》(上、下册)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同年6月,该书出版。毕飞宇、人民文学出版社以陈枰版《推拿》的出版发行行为侵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西苑出版社停止出版发行图书《推拿》;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停止销售图书《推拿》;陈枰、西苑出版社连带赔偿毕飞宇经济损失14万元;陈枰、西苑出版社连带赔偿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经济损失8万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5000元。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在于规制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经济秩序,故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规制商品市场流通过程中的授权,而不是规制商品创作过程中的授权。本案中,陈枰和西苑出版社仅具有改编作品的授权,并不具有出版改编作品的授权,也就是说不具有将相关改编后的作品推向文化市场、作为图书商品流通的授权,因此,被告出版同名作品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图书出版市场存在的授权混乱、权利意识淡薄、诚信缺失等现象。通过本案的审理,有利于当事人规范其行为,也对整个图书出版行业的合法规范经营发展提出了指引。知识产权案例并不仅仅存在与版权当中,商标专利都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想要了解更多知识产权内容,可以与我们取得联系。

Ⅱ 侵犯未成年人知识产权的案例

某地,未成年人A某为参加某项科技大赛,花了很长时间做了一个和企业自动化有关的作品,并在某一次家庭聚会上,向家族人员展示了作品,得到一致称赞。其中,B是A的父亲,C某是B的兄弟,A的叔叔,是一家私企的法人。C见A的发明对自己企业有利,就未经A许可,以诱骗的形式,将A的发明弄到手,之后用于自己企业生产。之后,当A在大赛上得奖,其作品被另一家公司看重,其法人代表D某希望以重金获得该项物品的专利,但是在A和其父亲B签订以后不久,却收到法院传票,起诉人是C,C以该作品已经被其申请专利,未经其许可不得随意使用和转让为由,将A,B和D告上法庭。
C诉讼称,该产品是由其发明创造,并且已经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因此C才是该产品的专利所有人。
当然,庭审什么就不多说了。
最后结果:由于A,B搜集了足够的证据,证明了C属于恶意抢占他人劳动成果,最后专利局判定C的专利申请无效,同时,A由其监护人B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并获得通过,最终和D签订了专利转让协议。而C因为涉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罪名,得到应由惩罚

目前,关于未成年人智力成果,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得到法律保护的,无论是否成年,关于未成年人的专利成果,由未成年人享有,但是其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因此,其专利成果的使用,由其监护人在和未成年人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其监护人来同企业等签订相关协议,二者共同享有成果;第三人无权干涉,若以非法手段侵害未成年人智力成果(专利)的,法院将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提出民事诉讼赔偿。

Ⅲ 知识产权案例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它的重要作用。

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2017年4月24日,最高法首次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8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等重要文件。

Ⅳ 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在对于知识产权的维护,以及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上。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机制,统一审判标准。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规范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不同渠道的证据标准。

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协调衔接,完善案件移送要求和证据标准,制定证据指引,顺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定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司法解释,着力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探索建立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负担。

(4)违反知识产权的案例扩展阅读:

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要求规定:

1、针对新业态新领域发展现状,研究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的保护。探索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

2、研究加强体育赛事转播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公证电子存证技术推广应用。研究建立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

3、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制定合同范本、维权流程等操作指引,鼓励企业加强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持续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护环境。研究制定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保护办法,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Ⅳ 侵犯知识产权都有哪些案例

我国《刑法》第二复百一十三制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并不知情的话,并不用承担责任。股东就更不用了,因为股东与其投资的公司是两个独立的主体。当然,如果该股东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并对该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负有责任,则也会受到刑事处罚。
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侵犯知识产权的单位还要承担赔偿受害人损失的民事责任。

Ⅵ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

非常简单的案例 我觉得LZ自己也能解答
1 。《休闲》杂志社辩称,S散文首版先发表于国外权,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不成立 因为中美有知产条约
2 《饭后茶余》既要向S 付费也要向L付费
3 翻译他人作品要征求他人同意 并付费

Ⅶ 请举例两个侵犯知识产权的例子。

看法条好了,法条说“应该……”或“不得……”等,这些都算。我给你找了《著作权法》中的2个条文。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Ⅷ 举出5个我们身边违反知识产权法的例子

1,你所在网络音乐下载的MP3,是违法知识产权法的。
2,你所用的三星手机,是有些设计专利违法苹果的知识产权法的
3,如果你用的是苹果手机,则有些设计是违法三星的知识产权法。新闻都有
4,你电脑的操作系统,如果不是正版,肯定违法知识产权法。
5,你在网上下载的电影,或用在很多网站看的视频和电影,基本都违法知识产权法

Ⅸ 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并不知情的话,并不用承担责任。股东就更不用了,因为股东与其投资的公司是两个独立的主体。当然,如果该股东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并对该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负有责任,则也会受到刑事处罚。
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侵犯知识产权的单位还要承担赔偿受害人损失的民事责任。

Ⅹ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

王某的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构成了侵权。理由如下:
①张某的照片作为摄影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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