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肖像使用权
① 关于肖像使用权
在本案中,你和你们公司有两个合同。1、劳动合同。这个就不用说你也知道,只是你已经辞职,该合同已经终止了。2、肖像使用合同。这个合同你是以你个人的名义签的,他也是有效的。只是你已经辞职,因此就你辞职后到肖像使用合同终止的这段时间的使用,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适当的费用。要求公司支付的理由是:之前无偿使用,是因为你是公司的员工,作为公司的一员,为公司做的事情也是应该的,虽然这事情不是你的职责所在。但是签定合同时的一个重要因素已经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就是你已经辞职。你已不是公司的员工,你就没有理由再让他无偿使用了。(这在合同法上是情事变更原则的应用)
② 照片的使用权和版权
商业摄影可以理解为委托创作作品,版权(就是著作权)有你们双方约定,无约定的话属于创作者,即影楼或个人了。这个是针对创作这一智力活动来说的,不是针对照片。
对照片来说,所有权是影楼的,你买到了使用权。以前胶片的话,影楼把底片也给你了,这可以理解为对所有权的处分。现在数码,基本给的都是复制品。扯远了。
你买了得使用权,就可以自由使用了,但注意,不享有著作权的情况下,别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
顺便说,你享有肖像权,这个是人身权,不能转移的。影楼即使享有著作权,也不能侵犯你的肖像权,比如盈利性的使用。
(2)授权肖像使用权扩展阅读:
肖像权的内容包括:
(1)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
(2)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一、肖像制作专有权:就摄影而言,即通过照相将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胶片、相纸或其他物质载体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转化为肖像的全部过程。
二、肖像制作专有权内容包括:
1、肖像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会的需要,自己有权决定自我制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
2、是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的同意或授权,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构成侵权行为。
③ 关于肖像使用权的一个疑问
学界和司法实践都认为不能将侵犯肖像权仅限于营利性使用肖像。恶意丑化、玷污他人的肖像及未经本人同意但非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也应该是违法行为。 将营利目的作为侵害肖像权的构成要件是不妥当的。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类型来看,实践中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十分复杂,归纳起来主要有几种类型: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此种情况就是指行为人未征得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其肖像用于制作广告、挂历、橱窗展览等各种商业活动,从中获取非法所得。此种行为不仅侵害了肖像权人的人格利益,而且也侵害了肖像权人本应获得的财产利益。 二是未经本人同意但非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此种情况主要是指某人基于各种动机、目的而收藏、鉴赏、制作他人的肖像。一般来说,善意收藏、鉴赏他人的相片及其他肖像载体的行为并不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害,但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制作他人的肖像,即使行为人并非追求营利,也可能侵害了肖像权人的人格利益,从而构成侵权行为。 三是恶意丑化、玷污他人的肖像。例如,以女电影演员的画像作为酒店女洗手间的标志。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营利的动机和目的,这种情况都造成了对肖像权人的人格利益和人格尊严的侵害,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由此可见,由于侵害肖像权的类型比较复杂,侵权行为种类也较多,如果将营利作为侵害肖像权的判断标准,将使得许多行为人主观上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但客观上已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害的行为不能作为侵权行为对待。这将难以制止非以营利为目的的其他非法使用肖像的行为,无疑不利于保护肖像权人的利益。
④ 图片肖像权和使用权问题
在你出售的时候,就默认为你同意了对方使用你的肖像权和照片的使用权,如果你不想别人使用的话,必须提前说明,并做协议签字!
⑤ 肖像权的授权是否只能由本人授权
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专有权,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版,又有权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具体而言,肖像权的内容包括肖像拥有权、制作权和使用权等方面。
所以肖像权的授权必须是经过其本人授权才能被拿去作他用,未经公民的许可,他人不得拥有该公民的肖像,也不得损坏公民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⑥ 可以解除和公司签订的肖像权使用协议吗
1、如果一定要解除肖像权协议的话,可以以该协议显失公平为由要求解除。
2、肖像权协议如果不是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的话,劳动合同的解除并不能导致肖像权协议的无效。
3、如果公司并没有超出肖像权协议许可的范围使用本人的肖像,则公司使用肖像就不违法。建议先别惊动公司,先到当地找一律师好好的策划一下,应当还是有胜诉机会的。